1. 你们是怎么划分居民家因停电电损坏赔偿责任范围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7号第三条、第六条规定。
属于供电企业责任赔偿的范围:
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零线断线;
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
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不属于供电企业赔偿的范围:
1、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等,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
2、第三人责任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
3、受害者自身过失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
4、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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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想知道居民家电因电压问题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专部令第7号第十条规定:
家电损属坏赔偿标准是:
1、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
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使用时间以购货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供电企业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以外币购置的家用电器,按购置时国家外汇牌价折人民币计算其购置价,以人民币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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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想知道居民家电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版7号第十条规定:
家电损权坏赔偿标准是:
1、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我公司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
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相关规定。
使用时间以购货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我公司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以外币购置的家用电器,按购置时国家外汇牌价折人民币计算其购置价,以人民币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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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一个星期前,因为电压低导致我家里的空调坏了,供电所会处理吗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对于能证明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 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客户自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超过七日投诉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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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家电赔偿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我要权威一点的那种。
根据您的描述,赔偿标准依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
第八条损坏的家用电器经供电企业指定的或双方认可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可以修复的,按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处理;认为不可修复的,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处理。
第九条对损坏家用电器的修复,供电企业承担被损坏元件的修复责任。修复时应尽可能以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修复;无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复时,可采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复所发生的元件购置费、检测费、修理费均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属于责任损坏或未损坏的元件,受害居民用户也要求更换时,所发生的元件购置费与修理费应由提出要求者负担。
第十条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其购买时间在六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使用寿命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使用年限已超过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 赔偿。使用时间以发货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供电企业核查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款规定清偿。 以外币购置的家用电器,按购置时国家外汇牌价折人民币计算其购置价,以人民币进行清偿。 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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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家里的电器都烧了,但电力公司不责任 我对告诉了95598还是不责任 ,可怎么办
家里的电器如果烧坏,要看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先问一下旁边邻居,因为同一变压器供出的电电压是一致的,如果只有你家的电器被烧,这只能说明是你家的线路或是短路引起电器烧坏,电力公司肯定不会负责的;如果这一片都出现电器烧坏的问题,供电局会查勘引起事故的原因,属于供电局责任的才会负责。具体的责任归属问题可以到网上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7号 《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里面对责任归属和划分作了明确规定。
7. 你们供电所导致了工厂用电设施损坏,你们供电所是如何认定赔偿责任范围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除居民家电设备外,其他设备损坏赔偿责任划分:
1、属于供电企业赔偿责任范围:
(1)电力企业违反供用电合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电力企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不属于供电企业赔偿责任范围:
(1)不可抗力;
(2)用户自身的过错。
(3)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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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哪些家电损坏情况属于供电所不管的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对于能证明专损坏是不可抗力属、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并经县级以上电力 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客户自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超过七日投诉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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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有没有什么条例规定了供电企业对于家电赔偿的负责范围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伏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零线断线。
(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
(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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