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芜湖五鑫物业服务怎么样
物业好不好,看看这些:
1.公共设施的状况
小区的单元门门禁是否正常使用;单元门的对讲功能是否正常;各项运动休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电梯运行情况如何;消防设施、楼道灯等公共设施,是否完好。
2.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环境
小区的绿植是否修剪整齐;公共墙面有无污渍;地面有无垃圾;水池的水质如何。
3.看保安对陌生人的态度
一般小区保安对陌生人群有三种处理方式:经常出入小区的快递员等,一般不会阻拦,有的小区还会给临时出入证;业主的亲朋好友进入小区,门卫是否会登记并告知业主核实;临时访客比如中介、看房者进入小区,保安是否陪同。
4.建筑外立面整洁度
一般物业公司每年会安排一次小区外立面的保洁,还包括拆除私搭违建等。如果这种私搭违建在小区比较频繁,说明小区物业的管理和监督有问题。
5.关于物业费
物业费的定价要考虑物业服务的成本和利润。成本一般包括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等。小区物业按照服务标准确定所需的人力数量,公共设施维修保障频次来确定物业费价格。
6.物业的反应速度
小区物业一般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急修业务必须半小时内有人上门,一般维修能否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几天内解决问题。这都是衡量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依据。
7.了解物业的相关制度和收费标准
了解物业对进出车辆、房屋维修、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度。了解物业费、水电、燃气费、停车费等的收取标准。
8.小区安全防卫级别
小区保安和业主是否熟悉,小区保安巡逻频率很重要。有的物业公司要求所有保安必须认识业主的私家车,限期认识业主本人。小区围墙是否安装防盗监控设施,低楼层是否加强安全保卫措施。
B. 芜湖香格里拉小区物业费怎么收费的
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而这些活动的费用需要业主共同承担,即交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分公共性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收费,其中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需要申报审批,特约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协商议定。
物业费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服务大体有两种形式:包干制和酬金制,我国大部分为包干制,即物业费由业主按面积交纳,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享有或者承担,物业公司也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在制定物业费标准时,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综合服务项目,劳动付出状况,物价指数变化和住户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住宅小区的档次制定。
C. 芜湖拆迁安置房办理产权证需要多少费用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根据不同情况的房子,补交的钱不一样,所以没办法计算费用。
D. 办理房产证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套房,如果面积小于90平米,契税按总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米按总房款的1、5%征收,购买二套房契税按总房款3%征收;住宅登记费需要交纳每套80元,非住宅登记费每套550元;公共资金是用于小区管理、小区物业建设的费用。
框架结构的房屋按照每平米16或18元缴纳,砖混结构的房屋按照每平米15或16元缴纳。 进行产权登记需要交纳:对于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房产证
E. 芜湖哪有专门维修电脑的上门维修的费用是多少
如果你是利华.锦绣家园小区的,可以找我,免费,最好星期六、星期天,我在家(利华.锦绣家园)休息。QQ124899803
F. 收房时需要交哪些费用你清楚吗
按照惯例,大多数开发商将交房时间铺排在8、9、10三个月。跟着2015年交房高峰的到来,收房时涉及哪些税费?要预备多少钱拿房。
一、房屋差价
依据购房合同商定,开发商和业主需要在收房时按照实际建筑面积结算总房款。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由芜湖市房地产开发治理部分在综合验收环节对房屋进行实测获得,此面积将计入房屋产权证。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业主按照合同商定多退少补购房款。
假如业主对实测面积有疑义,可以申请有资质的丈量单位重新丈量,也可直接联系芜湖市房地产治理处测绘科。
二、物业用度预收治理费
按照最新的《芜湖市物业服务收费治理实施办法》,交房有物业的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六个月。物业综合服务费应按每月、每平方米计收,跃层按法定产权面积的一半收取,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物业,以销售合同中的商定面积或房产测绘部分实测面积计算,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物业综合服务费。
另外,物业公用部位、公用举措措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用度除合同另有商定外,物业治理企业应当单独列帐纳入代收代支用度,按实际支出和商定方式公然公道分摊。详细分摊方式按以下原则确定:电梯运行费、维修、维护费、安全检测费等按户分摊(电梯起始层免收,二楼收取20%、三楼收取50%,减收免收部门由四楼和四楼以上住户均匀分摊),双方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业主或使用人办理入停止续后,连续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水、电、气均未使用),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存案,详细物业综合服务费收取尺度按省、市物价部分划定的尺度交纳。双方有商定的,从其商定。据《芜价经费〔2009〕46号》文件划定,对于未入住的新建商品住房,也就是没有装修、每月发生的电费不超过2度的新建商品住房。6个月(不含6个月)以下未入住的新建商品住房全额收取物业综合服务费;6个月(含6个月)以上18个月以下未入住的新建商品住房,减半收取物业综合服务费;18个月以上未入住的新建商品住房按80%收取物业综合服务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3-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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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芜湖亚夏别克维修费用多少钱
这个要看是哪一款车,小问题如果不是保修期的话可以去汽修店咨询一下,多问几家就知道哪家最低了
H. 芜湖买房办房产证要多少钱
契税是总房款的2%,维修基金是总房款的1%,还有工本费,印花税等大概200多.他项权证144元,我知道的就这些
I. 我常见在外,在芜湖有房子要出租,但又没有时间打理,不知道房屋托管有什么好处
芜湖百纳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是芜湖最专业的房产托管公司,地址在新时代商业街227号,有房屋出售和出租,或者是想购买和租房子都可以联系我,万套房源信息总有一套能满足你!
房屋托管的好处是:
一、免去亲自管理带来的烦恼和成本
1、 多次看房:调查显示,平均每套房屋成功出租大概要看房十几二十次,费时、费力、费路费;
2、 筛选客户:租房人群形形色色,很难辨认谁比较可靠,他们是否会对房屋设施造成损坏等等,费时、费心;
3、 追讨租金:客户不按时支付租金,就需要您多次上门催缴,再加上目前人口流动性强的因素,就更会增加上的风险,费时、费心、费力;
4、 次招租:现代人生活变化快,频繁更换租住房屋,导致您一年内可能需要2—3次招租,而每次招租,都会导致您成本的增加,且费时、费心、费力;
5、 维修繁琐:小至更换灯泡,大至刷墙补地,都会浪费您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烦;
6、 承租期间的纠纷与邻里间的纠纷等,同样会占用您宝贵的时间,还有可能给您带来更多的麻烦;
7、 承租期满时各项费用结算:由于一些小区水、电费半年才收,以上费用可能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才能结清。
以上所有情况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乃至直接的金钱成本,而托管后,您的烦恼和成本全都没有了。
二、稳定的房租收入
出租房屋一般是委托中介或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无论哪种方法,都不可避免出现一段空置期,空置就意味着房租白白流失,而我们一旦与您签定托管协议,由我们定期支付给您房租,您将获得长期、稳定的房租收入。
三、房产保值增值
房屋的日常打扫和维护均由我方代为处理。我们将定期对您的房屋进行专业维护,因为房屋整洁、设备完好、温馨舒适,这是我们为客人提供的核心服务。由于我们的专业维护,您的房产不仅折旧最低,还会有增值的惊喜。
四、专业化管理我们与您签订托管合同,再由我方转租,在法律上您无需再为房客纠纷承担责任。您只需定期收取房租,其他一切都不用操心了。
五、托管服务内容:
1、 代委托方出租,代办租赁登记手续;2、 代收代付租金/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
3、 代办完成租客入住/搬迁/退租交接手续;4、 代委托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
5、 代委托方维修家用电器、居室保洁;6、 合同约定的其他委托事项。
六、托管房屋的一般条件
1、托管范围为芜湖市区及周边房屋
2、托管户型以中小户型为主,一室一厅、二房两厅、三房两厅
3、房屋设施沙发、床、餐桌、衣厨等家具、标准卫浴设施基本装修;
4、家用电器彩电、空调、冰箱、洗衣机、饮水机;厨房设施
J. 安徽芜湖房改房问题
我查看了安徽有关公房出售的文件,现在先回答第3:
如果现在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办理了产权证,对房屋归属是不会有什么争议的。继承、转让的话最后还是先完善产权。
根据《安徽省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如果要交易,就需要完善产权(按照房改政策规定补交成本价与标准价的差额,注意: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时,与原产权单位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如果原单位"名存实亡",估计单位也存在很多问题,应该去了解是否可以督促原单位把这项工作(全单位的公房完善产权)做了。
具体如何完善产权可以参看
《安徽省城镇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区内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有住房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住房的出售,均执行本办法。
旧城改造规划区的住房、沿街易改造为营业用房的住房、代管住房、危险住房、产权未定和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住房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住房,不得出售。
第三条 凡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居民家庭,均可按本办法规定,向所在单位或现住房的产权单位申请购买住房。
第四条 新建住房以及腾空的旧住房,须先出售后出租,优先出售给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已租用的住房优先出售给现住户。
第五条 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分为市场价、成本价或标准价。
市场价,按售房当年该类住房的市场平均价格计划。
成本价,按住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七项因素计算。旧房的成本价按售房当年新房的成本价成新折扣(折旧年限一般为50年)计算,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以30年计算;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旧房,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
标准价,按负担价和抵交价之和计算。一套标准新房(建设面积56平方米)的负担价,按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并逐步提高,2000年前达到3.5倍。抵交价按双职工65年(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内积累的由单位资助的住房公积金贴现值的80%计算。旧房的负担价按售房当年新房的负担价成新折扣(折旧年限一般为50年)计算,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以30年计算;经过大修或设备更新的旧房,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旧房的抵交价可根据使用年限适当降低,但最多不能低于新房抵交价的80%。
第六条
各市、县每年度出售公有住房的标准价和成本价,由房改办公同物价、国有资产管理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按本办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测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七条
公有住房的实际出售价格,以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价格为基价,根据住房的结构、楼层、朝向、装修、设备等项条件和地段、环境的不同,进行合理调节。调节系数由各市、县房改办会同物价、国有资产管理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按建筑面积(平方米)计价。
第九条
产权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须由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国有住房产权不清的,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界定),经所在市、县房改办会同物价、国有资昨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职工、居民家庭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户只能享受一次(限购一套)。在省内易地调动的,原购住房由原售房单位收购后,在新的工作单位可再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住房一次。
第十一条
向职工、居民家庭出售成本价或标准价公有住房,实行面积控制,其标准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干部住房标准和分配办法的暂行规定》执行,或按家庭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内之和控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超过的部分执行市场价。
第十二条
职工、居民家庭按标准价购买现已住用的公有住房,可适当给予折扣,1994年折扣率为负担价的5%,以后逐年减少,2000年前全部取消。
第十三条
职工按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享有一次性工龄折扣,即由售房单位根据购房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给予折扣。每年工龄折扣的数额,按抵交价除以65(男职工35年,女职工30年)计算。离退休职工购房计算工龄折扣的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
第十四条 购买公有住房,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或向房改专业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一)一次付清购房款的,售房单位可给予不超过应付房价款20%的折扣。
(二)分期付款的,首次付款额不得少于房价的30%,余款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偿还,并付利息,单位不得贴息。分期付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分期付款的利率根据分期款年限比照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降低1.5个百分点确定(5年期以内的按同期计算,5年期以上的按5年期计算)。
(三)申请抵押贷款的,须先在受理贷款的专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储蓄房价的30%,贷款额不超过房价的70%。贷款利率由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省人民银行确定。
第十五条 产权单位以标准价向职工、居民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其个人出资部分在计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时,适用零税率。
职工、居民家庭按标准价购买住房,免交契税;用于自住的,免征该住房个人出资部分的房产税和个人出资部分的三年土地使用税。
第十六条 职工、居民家庭按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居民家庭按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职工、居民家庭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处置权和收益权,可以继承;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原产权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租用权。售、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分配;5年内确需出售的,由原产权单位按即时的标准价收购;分期付款尚未交清欠款的,不得出售。
第十七条
出售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应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经所在市、县房改办审核后,分别到住房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住房过户、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及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统一制定的产权证书。
产权证书应注明产权属性,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应注明产权比例,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
第十八条
加强售房款的管理。出售公有住房回收的资金,除提取10%售房款建立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上,其余按下列规定纳入住房基金,专项用于住房建设和改造:
(一)国有住房的出售收入按住房产权关系和一定比例上交同级财政和留归单位,分别纳入城市住房基金和单位住房基金;
(二)其它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归单位所有,纳入单位住房基金。
国有住房的出售收入上交同级财政和留归单位的比例,由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省财政厅另行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公有住房出售时,应确定维修服务的管理组织,负责住房售后维修服务(在未确定前,仍由原产权单位负责)。允许国营、集体、个人等多种经济形式开展住房的维修、装修服务业务。
住房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住房所有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5年内由住房管理单位负责,费用从维修基金中支出;5年后由住房所有人按占有房屋建筑面积的多少合理分摊费用。
第二十条
个人购买公有住房后,要服从有关部门管理,装饰、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变外型和结构。改造、翻建住房时,须拥有全部产权,并且要服从统一规划,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拥有部分产权的,须征得产权共有者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 售房单位不得用公款装修公有住房。已装修的,费用单独列出,全部由购房者负担。严禁将装修费用计入房价予以优惠。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本办法擅自降价出售和倒卖公有住房,使公有财产受到损失的,由房地产、土地、物价、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并视情节建议有关部门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1993年12月31日前出售的公有住房,须按售房当年的售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明确个人拥有的产权比例,经购房人同意也可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所购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1994年1月1日至本办法发布之前出售的公有住房,一律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
第二十四条 各地、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省各级政府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