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古建修繕資質單位有什麼規定要求嗎
古建修繕資質單位需要有國家一級資質才可承擔各類仿古建築、古建築修繕工程的施工。
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標准如下:
1.企業資產
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結構、風景園林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砧細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繪工、推光漆工、匾額工、砌花街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20人,且人員齊全。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或某1類的2項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體建築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築工程;
(2)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要古建築修繕工程。
(1)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維修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二、三級資質可承擔的施工:
(1)二級資質
可承擔建築面積800平方米以下的單體仿古建築工程,國家級200平方米以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修繕工程的施工。
(2)三級資質
可承擔建築面積400平方米以下的單體仿古建築工程,省級100平方米以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築修繕工程的施工。
⑵ 文物保護單位拆遷需要辦什麼手續
需要文保單位相應級別的上一級文物主管部門批准,如市保需省文物局或文化廳批准,國保單位則需國務院批准。
⑶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修繕方案編制是否一定需要甲級資質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修繕方案編制是否一定需要甲級資質。全國重點文物保護方案編制是否一定需要甲級資質,必須甲級資質,有甲級制止方案,審批或者是甲級單位施工,保證全國重點文物質量。
⑷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由誰核定公布並報誰備案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並報國務院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第十三條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省級、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中,選擇具有重大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或者直接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報國務院核定公布。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並報國務院備案。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由設區的市、自治州和縣級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予以登記並公布。
(4)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維修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第十七條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但是,因特殊情況需要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保證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並經核定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應當徵得上一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應當徵得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同意。
⑸ 國家保護文物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http://www.sach.gov.cn/tabid/314/InfoID/6243/frtid/83/Default.aspx
⑹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的內容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文物保護工程,是指對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和其它具有文物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壁畫等不可移動文物進行的保護工程。
第三條 文物保護工程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全面地保存、延續文物的真實歷史信息和價值;按照國際、國內公認的准則,保護文物本體及與之相關的歷史、人文和自然環境。
第四條 文物保護單位應當制定專項的總體保護規劃,文物保護工程應當依據批準的規劃進行。
第五條 文物保護工程分為:保養維護工程、搶險加固工程、修繕工程、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遷移工程等。
(一)保養維護工程,系指針對文物的輕微損害所作的日常性、季節性的養護。
(二)搶險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發嚴重危險時,由於時間、技術、經費等條件的限制,不能進行徹底修繕而對文物採取具有可逆性的臨時搶險加固措施的工程。
(三)修繕工程,系指為保護文物本體所必需的結構加固處理和維修,包括結合結構加固而進行的局部復原工程。
(四)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系指為保護文物而附加安全防護設施的工程。
(五)遷移工程,系指因保護工作特別需要,並無其它更為有效的手段時所採取的將文物整體或局部搬遷、異地保護的工程。
第六條 國家文物局負責全國文物保護工程的管理,並組織制定文物保護工程的相關規范、標准和定額。
第七條 具有法人資格的文物管理或使用單位,包括經國家批准,使用文物保護單位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宗教組織和其它企事業單位,為文物保護工程的業主單位。
第八條 承擔文物保護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具有國家文物局認定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資質認定辦法和分級標准由國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第九條 文物保護工程管理主要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及驗收管理。
第二章 立項與勘察設計
第十條 文物保護工程按照文物保護單位級別實行分級管理,並按以下規定履行報批程序:
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程,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為申報機關,國家文物局為審批機關。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工程以文物所在地的市、縣級文物行政部門為申報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為審批機關。
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及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工程的申報機關、審批機關由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確定。
第十一條 保養維護工程由文物使用單位列入每年的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並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備案。
搶險加固工程、修繕工程、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的立項與勘察設計方案按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履行報批程序。搶險加固工程中確因情況緊急需要即刻實施的,可在實施的同時補報。
遷移工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獲得批准後,按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報批勘察設計方案。
第十二條 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原址重建已經全部毀壞的不可移動文物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獲得批准後,按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報批勘察設計方案。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的立項申報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業主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名稱;
二擬立項目名稱、地點,文物保護單位級別、時代,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的劃定、公布與執行情況;
三保護工程必要性與實施可能性的技術文件與形象資料、錄像或照片;
四經費估算、來源及計劃工期安排;
五擬聘請的勘察設計單位名稱及資信。
第十四條 已立項的文物保護工程應當申報勘察、方案設計和施工技術設計文件。重大工程要在方案獲得批准後,再進行技術設計。
第十五條 勘察和方案設計文件包括:
一反映文物歷史狀況、固有特徵和損害情況的勘察報告、實測圖、照片;
二保護工程方案、設計圖及相關技術文件;
三工程設計概算;
四必要時應提供考古勘探發掘資料、材料試驗報告書、環境污染情況報告書、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及勘探報告。
第十六條 施工技術設計文件包括:
一施工圖;
二設計說明書;
三施工圖預算;
四相關材料試驗報告及檢測鑒定結果。
第三章 施工、監理與驗收
第十七條 文物保護工程中的修繕工程、保護性設施建設工程和遷移工程實行招投標和工程監理。
第十八條 重要文物保護工程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程序報批招標文件及擬選用的施工單位。
第十九條 文物保護工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購置的工程材料應當符合文物保護工程質量的要求。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設計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其工作程序為:
一依據設計文件,編制施工方案;
二施工人員進場前要接受文物保護相關知識的培訓;
三按文物保護工程的要求作好施工記錄和施工統計文件,收集有關文物資料;
四進行質量自檢,對工程的隱蔽部分必須與業主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共同檢驗並做好記錄;
五提交竣工資料;
六按合同約定負責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除保養維護、搶險加固工程以外,不少於五年。
第二十條 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新的文物、有關資料或其它影響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要立即記錄,保護現場,並經原申報機關向原審批機關報告,請示處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施工過程中如需變更或補充已批準的技術設計,由工程業主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現場洽商,並報原申報機關備案;如需變更已批準的工程項目或方案設計中的重要內容,必須經原申報機關報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二條 文物保護工程應當按工序分階段驗收。重大工程告一段落時,項目的審批機關應當組織或者委託有關單位進行階段驗收。
第二十三條 工程竣工後,由業主單位會同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驗評,並提交工程總結報告、竣工報告、竣工圖紙、財務決算書及說明等資料,經原申報機關初驗合格後報審批機關。項目的審批機關視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成立驗收小組或者委託有關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第二十四條 對工程驗收中發現的質量問題,由業主單位及時組織整改。
第二十五條 文物保護工程的業主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申報機關和審批機關應當建立有關工程行政、技術和財務文件的檔案管理制度。所有工程資料應當立卷存檔並歸入文物保護單位記錄檔案。
重要工程應當在驗收後三年內發表技術報告。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六條 文物保護工程設立優秀工程獎,具體辦法由國家文物局制定。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或對文物造成破壞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罰。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維修,參照執行本辦法。
第二十九條 以前發布的規章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的規定為准。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⑺ 文物勘察需要提供哪些手續
文物勘察需要的手續:
第二十八條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為了科學研究進行考古發掘,應當提出發掘計劃,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考古發掘計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批准或者審核前,應當徵求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科研機構和有關專家的意見。
第二十九條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從事考古發掘的單位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
考古調查、勘探中發現文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根據文物保護的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共同商定保護措施;遇有重要發現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及時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處理。
第三十條需要配合建設工程進行的考古發掘工作,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在勘探工作的基礎上提出發掘計劃,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批准前,應當徵求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科研機構和有關專家的意見。
確因建設工期緊迫或者有自然破壞危險,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急需進行搶救發掘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發掘,並同時補辦審批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7)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維修需要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
(三)擅自將國有館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給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的;
(四)將國家禁止出境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給外國人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佔國有文物的;
(八)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為。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
⑻ 湖北省省級文物如何申請維修
湖北省文物局: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XXX位於XX縣XX鎮,XX始建於XX,XX結構,共XX進,面積近XX平方米。整個XX因年代久遠,存在部分XX構件破損不堪、XX與XX破損嚴重、部分XX等問題。為保護好這座XX地區時代最為久遠的XX,准備對該XX進行維修,內容包括XXXX、XXXX、XXXX以及XXXXX等。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
二〇一七年X月XX日
修繕原則:
(一)安全為主的原則
古建築都有百年以上的歷史,即使是石活構件也不可能完整如初,必定有不同程度的風化或走閃,如果以完全恢復原狀為原則,不但會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還可能降低了建築的文物價值。因此,普查定案時應以建築是否安全作為修繕的原則之一。這里所說的安全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人是否安全?比如,勾欄經多年使用後,雖然沒有倒塌,表現也比較完好,但如果推、靠或震動時,就可能倒塌傷人。二是主體結構是否安全?與主體結構關系較大的構件出現問題時應予以重視。如石券發生裂縫、過梁斷裂等就應該立即採取措施。與主體結構安全關系較小的構件出現問題可少修或不修。如踏跺石、階條石的風化,少量位移、斷裂,陡板石的少量位移。有些構件即使與主體結構有關,也應權衡利弊,不要輕易下手。如兩山條石傾斜。如果要想把它重新放平,必須拆下來重新歸位,這樣山牆底部就有一部分懸空了,反而會對主體結構造成影響。總之,制定修繕方案時應以安全為主,不應輕易以構件表面的新舊為修繕的主要依據。
(二)不破壞文物價值的原則
文物建築的構件本身就有文物價值。將原有構件任意改換新件,雖然會很「新」,但可能使很有價值的文物變成了假古董。只要能保證安全,不影響使用,殘舊的建築或許更有觀賞價值。古建築的修繕應「修舊如舊」已成為法則。這個法則包含著下列原則:能粘補加固的盡量粘補加固;能小修的不大修;盡量使用原有構件;以養護為主。
(三)風格統一的原則
經修繕的部位應盡量與原有的風格一致。以石活修繕為例,添配的石料應與原有石料的材質相同,規格相同,色澤相仿。補配的紋樣圖案應尊重原有風格、手法、保持歷史風貌。
(四)排除造成損壞的根源和隱患
在修繕的同時如不排除損壞的根源和隱患,實際只能是「治表未治本」。因此在普查定案時,應仔細觀察,認真分析,找出根源。在修繕的同時,排除隱患。如果構件損壞不大或無安全問題,甚至可以只排除隱患而不對構件做什麼處理。常見的隱患有:地下水(包括管道)及潮氣對砌體的侵蝕;雨水滲入造成的凍融破壞;樹跟對砌體的損壞;潮濕和漏雨對柱根、柁頭糟朽的影響;屋面滲漏對木構架的破壞;牆的頂部漏雨可能造成的倒塌,等等。
(五)應以預防性的修繕為主
僅以屋頂修繕為例。屋頂是保護房屋內部構件的主要部分,只要屋頂不漏雨,木架就極不容易糟朽。所以修繕應以預防為主,經常對屋頂進行保養和維修,把積患和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六)盡量利用舊料
利用舊料可以節省大量資金。從建築材料的角度看,有時還能保留原有建築的時代特徵。
在修繕時,人們或許對於舊石料捨不得輕易丟掉。而對於舊磚瓦往往重視不夠。其實就磚瓦是大有用處的,現舉例如下:
(1) 合瓦房挑頂後可改做干槎瓦。
(2) 合瓦或簡瓦房可改做仰瓦灰梗。
(3) 瓦房可改做棋盤心屋面或起脊灰背。
上述這三種方法都不用添新瓦,而且還能減輕屋面的重量,為保留原本木構架提供了條件。
(4) 用舊條頭磚代替簡瓦,裹壟後可「以假亂真」。
(5) 用舊瓦做「瓦芭」,代替望板,經濟實用。
(6) 干擺、絲縫磚經重新砍磨後重新利用。
(7) 即使是各種不同規格的舊磚混雜在一起時,仍然可以用來砌牆。尤其是外面抹灰的牆體,更沒有必要全部換成新磚。
(8) 用「外整里碎」作法。外皮用新整磚,里皮用不同規格的舊磚。
(9) 舊磚「開條」。舊磚縱向分開,成為兩塊條頭磚。這種方法可以是磚的數量增加近一倍。
(10)以磚代木。常見作法為「硬山擱檁」和「硬山擱柁」作法。把木檁直接放在隔斷牆或山牆上,不用梁的作法叫硬山擱檁。把梁直接放在牆或轉垛上,不用柱子的作法叫硬山擱柁。硬山擱檁多用於有頂棚的房屋。硬山擱柁作法多用於後檐牆,且柱子不露明(俗稱「土柱子」)時。
⑼ 長春市對文物保護單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修繕許可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在長春市辦理「對文物保護單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修繕許可」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申報勘察、方案設計和施工技術設計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勘察和方案設計文件包括:反映文物歷史狀況、固有特徵和損害情況的勘察報告、實測圖、照片;保護工程方案、設計圖、相關技術文件及專家論證意見;工程設計概算;施工技術設計文件包括:施工圖;設計說明書;施工圖預算;相關材料試驗報告及檢測鑒定結果。)
2.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遞交原件,以正式文件呈報請示文,加蓋單位公章。)
3.一般情況需提供:圖紙及照片資料等為A4規格裝訂成冊(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圖紙及照片等資料圖像清晰可辨。)
4.一般情況需提供:現狀實測圖及設計圖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現狀實測圖及設計圖紙等按下列規定繪制:(紙質申報)建築群總圖——位置圖1/5000比尺;總平面、總立面、總剖面圖1/200~1/500比尺。總圖中應標明建築群內的古樹、碑碣及其它附屬文物的相對位置。建築群中的主體建築——各層平面、各立面、各斷面圖,均用1/50~1/100比尺;斗拱、門窗、匾額及其它體量較小的構件大樣圖,用1/20、1/5或1/10比尺。上述各類圖樣,應按照建築工程繪圖規范繪制,並詳細標注必要的尺寸。方案設計及技術設計圖,除有特殊要求外,可按照各建築工程設計部門的標准和規范辦理。"。)
5.一般情況需提供:照片資料(紙質和電子版:原件2 份;復印件0 份;"照片資料包括建築各種角度的全景和單體建築的全景、各面外觀及內部結構、構件細部等,如果遇有價值較高的附屬文物或建築裝飾和碑碣、題銘等的照片資料,亦應隨設計文件上報.凡屬隨報的方案、照片資料、圖紙應為JPG形式電子文本。"凡屬隨報的方案、照片資料、圖紙應為JPG形式電子文本。)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雙陽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雙陽區鼎鹿廣場南側 網點電話:0431-8428575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九台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長通路與福林大街交匯民生大廈 網點電話:0431-81367322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榆樹市政務服務中心(榆樹市政府東南) 網點電話:0431-8383554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農安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網點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龍府廣場東側德彪街1616號 網點電話:0431-83279001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德惠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德惠市德興路與惠新路交匯處西行100米 網點電話:0431-87000815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網點名稱: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普陽街3177號 網點電話:0431-88779017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⑽ 文物建築修建手續哪裡批准
你是要維修吧!
這你要看你要修的這個文物是哪一級的文物保護單位。哪一專級的,由哪一級政府文物主管部門屬負責。
國家級文保單位,由中央財政出錢,國家文物局組織實施。
省級文保單位,由省財政出錢,省文物局組織實施。
市級文保單位,由市財政出錢,市文化局組織實施。
縣級文保單位,由縣財政出錢,縣文化局組織實施。
這里,市縣兩級基本上都有向這個方面投錢的習慣!簡單說沒錢!
所以,國保、省保,你就向國家和省文物局報,縣市級的,你試試,得錢的機會太小了。
施工的單位得有文物保護的資質,這是必須。否則就是破壞文物。自己出錢修,也得有資質的單位來做,否則會面臨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