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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車維修明細怎麼寫

發布時間:2022-09-24 02:16:26

㈠ 關於公務車輛維修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財政供給的縣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第三條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縣政府采購中心通過公開招標、單位推薦、資質審查、實地考察、綜合評定。每年在相關媒體上公布一次。確定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廠家。第四條凡納入定點維修管理范圍的單位車輛均應在定點維修廠家進行維修和保養。保修期內可到汽車生產廠家指定的企業進行維修保養。新購置的車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用車定點修理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財政供給的縣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

第三條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縣政府采購中心通過公開招標、單位推薦、資質審查、實地考察、綜合評定。每年在相關媒體上公布一次。確定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廠家。

第四條 凡納入定點維修管理范圍的單位車輛均應在定點維修廠家進行維修和保養。保修期內可到汽車生產廠家指定的企業進行維修保養。新購置的車輛。

㈡ 政府采購對汽車維修要求

沒有具體維修要求,但是有質保期的要求

㈢ 車輛修理費如何填寫記賬憑證

1、如果是辦公部門使用的車輛

借:管理費用--修理費

貸:銀行存款等

2、如果是生產部門使用的車輛

借:製造費用--修理費

貸:銀行存款等

3、如果是銷售部門使用的車輛

借:銷售費用(或營業費用)--修理費

貸:銀行存款等

業務量大的單位,可使用「記賬憑證編號單」、按照本單位記賬憑證編號的方法,事先在編號單上印滿順序號、編號時用一個銷一個,由制證人注銷,在裝訂憑證時將編號單附上。

復雜的會計事項,需要填制二張或二張以上的記賬憑證時,應編寫分號,即在原編記賬憑證號碼後面用分數的形式表示,如第8號記賬憑證需要填制二張記賬憑證,則第一張編號為8(1/2),第二張編號為8(2/2)。

(3)公務車維修明細怎麼寫擴展閱讀

根據記賬憑證使用范圍的不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按其用途分類

記賬憑證按其用途可以分為專用記賬憑證和通用記賬憑證。

1、專用記賬憑證,是指分類反映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這種記賬憑證按其反映經濟業務的內容不同,又可以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

(1)收款憑證。收款憑證是指用於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會計憑證。

(2)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是指用於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

(3)轉賬憑證。轉賬憑證是指用於記錄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

2、通用記賬憑證,是指用來反映所有業務的記賬憑證。

㈣ 維修費發票怎麼寫明細

一、正面回答
維修費的發票可以按照發票中的相關明細、發票的說明來寫。如果公司是專門從事維修的,零件屬於零星配件,那麼應該有注冊營業稅的發票才是,零件金額不大的情況下,可以都放到維修費中,要是太大,需要分開核算。維修費屬於營業稅的范圍,但是很多公司都不好區分開來。
二、詳情分析
維修發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公司給客戶提供有償維修服務,應當繳納增值稅,不徵收營業稅。至於開具什麼發票,按照現行稅法規定,貴公司應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修理修配業統一發票,對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用,不能到地稅領取或申請代開服務業統一發票。
三、維修發票稅率是多少
1、動產維修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是17%,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簡易徵收,徵收率是3%;
2、不動產維修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是11%,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簡易徵收,徵收率是3%;
3、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稅率為17%;
4、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㈤ 公務車定點維修規定

法律分析:公務車用車單位在送車維修時,須將待修車輛送到定點維修企業的經營場地並向維修企業出具《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記錄本》,事先填好「送修人」、「報送日期」、「累計公里」、「報修內容」、「單位主管簽字」等五欄目,維修廠根據「單位主管簽字」接受維修。維修廠修理完工後,按實填寫「維修日期」、「主修人員」、「維修內容及主要配件更換」、「維修金額」等欄目,並經質檢員檢驗合格,廠方簽發「汽車維修竣工合格證」後,將車輛及《公務用車定點維修記錄本》一並交與接車人。

定點維修企業應配備專兼職人員,優先辦理公務車輛維修業務,嚴格信守維修工時費、材料服務費率和服務承諾,做到「服務周到、維修及時、質量優良、價格優惠」。車輛小修、保養當天完成,總成大修不超過5天、全車大修不超過15天完成。修車單位有完工時間要求時,應最大限度滿足。建立公務車輛定點維修檔案。車輛維修檔案包括車輛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大修、總成修理、汽車小修、二十四小時拖車及應急維修、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項目和維修服務費用記錄等應當建檔的記錄。

法律依據:《公務用車定點修理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維修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范車輛維修行為。強化監督。保證各單位車輛正常運行,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財政供給的縣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

第三條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縣政府采購中心通過公開招標、單位推薦、資質審查、實地考察、綜合評定。每年在相關媒體上公布一次。確定縣直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廠家。

第四條 凡納入定點維修管理范圍的單位車輛均應在定點維修廠家進行維修和保養。保修期內可到汽車生產廠家指定的企業進行維修保養。新購置的車輛。

第五條 定點維修廠家維修期限為一年。

第六條 維修合同期滿後。縣政府采購中心將根據履約情況進行續標或另行組織招標。

㈥ 公司車輛安全使用和車輛衛生的罰款明細怎麼制定

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1.1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集中化,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製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公務車輛的管理。
1.3權責單位:本公司的車輛統一由行政辦公室管理。

第二章:車輛使用管理
2.1公司車輛主要供以下三種用途:
1)、業務用車 2)、行政用車 3)、其他用途用車
2.2為確保業務用車,避免因用車問題導致業務開展不暢,公司專門劃撥一部車專供業務使用,由行政辦公定負責統一安排、調配和管理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2.3若業務需要調用公司車輛,需提前一天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並按正常流程審批。正確情況下,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2.4派車原則:按遞交用車申請單的先後順序、輕重緩急的原則進行協調、統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
2.5對無法安排的用車需求,行政辦公室會在《車輛使用申請表》上註明。
2.6車輛使用安排:行政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簽字確認,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使用申請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申請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並填寫好申請表的相關數據。
2.4車輛使用的一般程序如下:
用車人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用車人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報行政辦公室審核、批准→司機攜帶《用車申請單》出車→司機返回交回《用車申請單》。
公司公務用車一般由專職司機駕駛,未經授權公司任何員工不得擅自駕駛。
2.5員工私人借車
為私人目的借用公車應先填「車輛使用申請單」,註明「私用」,並經部門經理核准後方可使用。
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致違規、損毀、失竊等,應扣除理賠額後全部由借用人負擔。
公車私用費用:每次行駛30km內,繳交公司費用按2元/km計算,每次駛行超過30km的,按1.6元/km計算。
用車完畢後,根據行車記錄表記錄里程數計算,並及時上繳至財務處。
2.6公司車輛過夜必須安全停放,並採取相應防盜措施,防止車輛被盜或損壞。
2.7凡早晚或節假日沒有安排任務的車輛,須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放地點後,將車輛鑰匙交由管理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告知行政部報備。
2.8公司所有車輛原則上不得外借,確因工作原因需要外借的,由總經理批准,行政辦公室部辦公外藉手續,註明借用人、交還時間後方予外借。
2.9未經批准私自使用車輛的,每次罰款300元,由此造成後果由使用人承擔。
2.10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指定人員統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使用申請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使用申請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11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出車登記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後,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行政辦公室每月對其進行不定期抽查。
2.12公司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行政部指定專人進行相應的業務辦理。
2.13公司車輛停車位費用經理人員由公司承擔。員工個人車輛費用則由個人支付。

第三章:駕駛員紀律
3.1日常行為管理
3.1.1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3.1.2為體現企業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1.3駕駛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3.1.4未經車輛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公司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並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3.1.5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來後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時必須先擦洗干凈後再維修。
3.1.6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1.7嚴禁酒後開車,一切責任自負,包括車輛損壞維修費、事故處理費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3.1.8司機對行政辦公室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無特殊情況應隨叫隨到。
3.1.9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辦公室負責人,並說明原因。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3.1.10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3.1.11司機應嚴格執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填寫《車輛出車登記表》。
3.1.13駕駛人員需每月定期檢查車輛消防設施,保證防火設施的使用正常。
3.1.14 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在允許停車的區域停放車輛,以防罰款。
3.2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定時間出車。
擅離工作崗位。
填《車輛出車登記表》不認真,弄虛作假,塗改、撕毀《車輛出車登記表》。
出來回來不交車鑰匙。
服務態度不好,影響企業聲譽。
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四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4.1職責
4.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由行政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維修廠原則上使用4S店進行統一維修、保養。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4.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4.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4.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4.2 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4.2.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4.2.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4.2.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4.2.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
4.2.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4.2.6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4.2.7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正規的4S店進行,取得正規發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4.3定期保養
4.3.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車輛公里與保養項目標准見《保養標准表》。
4.3.1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4.3.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後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修理,不允許先斬後奏。
4.3.5定期保養操作流程:
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部門經理檢查---審批(需要經理審批--憑審批後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對審批後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部門經理確認維修---對維修車輛進行檢查---索取發票及維修清單----會計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報銷維修費用。
4.4特殊情況
4.4.1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並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4.4.2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並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4.4.3發生修理後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4.4.4突發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准後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4.4.5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運輸。
4.5特別事項
4.5.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修理點,便於維修、保養,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4.5.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4.5.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4.5.4車輛保養、維修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後,由公司統一支付。
4.5.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第五章:車輛用油管理
5.1車輛加油卡管理
5.1.1公司所有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5.1.2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報行政部備案同意。
5.1.3車輛加油卡辦理後,行政辦公室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行政部。
5.1.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
5.1.5司機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性,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計表》上,交財務部報銷。
5.2 充值申請流程
5.2.1 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在每月固定時間,統一辦公油卡充值。
5.2.1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計表》工作,並將《車輛用油統計表》及時上報行政,行政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5.2.3 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後,財務部將以支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5.2.3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後,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起帶回公司財務部。

第六章: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6.1車輛罰款管理
6.1.1客運車載貨罰款
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生。當發生時,駕駛員態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6.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可用其它發票沖抵報銷。
6.2.違規與事故處理
6.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於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
6.2.2 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6.2.3 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6.2.4 保險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後,會將一聯寫有理賠號碼的受理單交於駕駛員,爾後保險公司系統會將該起事故的理賠號碼發送至駕駛人員所留的手機上,駕駛人員應妥善保管。
6.2.5 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後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6.2.6 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
6.2.7 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後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6.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員負擔,並予以記過或開除處分:
1) 無照駕駛;
2)酒後駕車;
3)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6.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6.5公務途中如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根據交管部門責任認定書,保險免賠部分的金額由駕駛人與公司按以下比例各自承擔:
駕駛員責任 駕駛員承擔比例 公司承擔比例
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80% 20%
駕駛員負主要責任 60% 40%
駕駛員負次要責任 50% 50%
駕駛員無責任 10% 90%
6.6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保險免賠部分,其差額由駕駛人與企業各負擔一半。
附則
本規定解釋權、修改權歸行政部。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附表一:《車輛使用申請表》
附表二:《車輛送貨登記表》
附表三:《車輛用油統計表》
附表四:《備用卡加油統計表》
附表五:《車輛維修申請單》
附表六:《保養參考標准》

附表一:車輛使用申請表
申請日期 申請人員
申請時間 返回時間
申請理由
部門經理意見: 行政經理意見:
車輛出車登記表(以下由駕駛員填寫)
車牌號碼
出車日期 駕駛人員
出車時間 出發公里數
返回時間 回程公里數
送達地點
送達貨物

通 行 費 備 注
管理人員 日期

附表二:車輛出車登記表
車牌號: 駕駛員:
出車日期 出車時間 返回時間 出發公里 返回公里 出車地點 簽名

填表人:

附表三:車輛加油統計表
車牌號碼 油卡卡號
司 機 加油型號、單價
月初余額 本月起始公里數
本月充值 本月中止公里數
本月用油 中止公里數時油箱剩油量
月末余額 所屬期起止
是否有現金加油 日期 金額 是否有備用卡加油 備用卡卡號 金額



本月車輛特別事項說明:

附表四:油卡加油統計表
卡號 車牌號 月初余額 本月充值 月末余額 本月用油







合計

特別說明事宜:
本月加油小票:

附表五: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
一、車輛基本情況 二、維修項目及資金預算
車牌號 維修項目 材料費 工時費 小計
部門 1
車型 2
購置日期 3
上次維修時間 4
上次維修公里 5
本次行駛公里 6
上次維修項目: 7
8
9
10
11
12
13
是否為定期保養 14
是否為常規保養 15
申請人 合計
總經理意見:

附表六:保養參考標准
公里數 保養項目
1500 首保
5000 二保
10000 三濾機油
15000 機油機濾
20000 三濾機油檢查剎車裝置更換剎車片
25000 機油機濾檢查剎車裝置更換剎車片
30000 三濾機油火花塞
35000 機油機濾齒輪油
40000 三濾機油檢查全車電路檢查剎車裝置更換剎車片
45000 機油機濾
50000 三濾機油檢查全車皮帶發動機清洗
55000 機油機濾
60000 三濾機油火花塞檢查剎車裝置更換剎車片
65000 機油機濾
70000 三濾機油齒輪油
75000 機油機濾
80000 三濾機油檢查全車電路檢查剎車裝置更換剎車片
85000 機油機濾
90000 三濾機油火花塞及套
95000 機油機濾
100000 三濾機油正時鏈條全車皮帶檢查剎車裝置更換剎車片

㈦ 公務車輛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一、總公司車輛之調派由總務課負責,由各場所現場負責人調派之車輛管理則由專屬司 機或該保管人負責,並應將其姓名由各現場單位報備公司。凡車輛之規費繳納、檢 驗、保險、換照等業務及各項資料,統由總務課負責及保管,必要時其它單位得配 合協助處理。

二、保管人(專屬司機)之職掌: 1. 每日作好車輛檢查與保養維護。 2. 下班後應將車輛停妥於指定場所,並將車門鎖妥後,其車鑰匙交總務單位或各 場所現場負責人(專屬司機應自行保管)。 3. 每日核對《車輛使用記錄表》上登錄之里程數與實際使用之里程數(主管公務座 車除外)是否相符,並填制《汽車使用記錄月報表》,《保養修理記錄月報表》及《機車使用記錄月報表》,次月五日前將各月報表影印報知總務課主管核閱 ,有異常使用情況者,由總務課主管向上級呈報。

三、申請使用公務車依下列程序辦理: 1. 除由公司配給汽、機車之專屬人員外,任何員工因公務需要使用汽、機車時, 均應先行填妥《車輛使用申請單》,呈其直屬部門協理級(含)以上主管或現場 負責人核准並會總務單位主管後,由車輛保管人交付使用。 2. 非因公務需要借用公務汽、機車時,由經理級以上主管或現場負責人核轉執行 副總核准後,由車輛保管人交付使用。 3. 借用主管公務座車時,須另先經該主管簽名同意後再按本案第1點之規定申請 後,始可使用。 四、車輛使用規定: 1. 嚴禁酒後駕車。 2. 駕駛者應具備駕駛執照,於行駛前作妥基本檢查,行駛後應保持車輛清潔,並 隨時反應車況之異常處。

法律依據:《車輛維修保養與管理制度》

第三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從采購的廠家中擇優選定兩家。

第四條 後勤負責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

第五條 駕駛員職責(一)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二)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四)車輛需要維修與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五)負責車輛年檢。

第八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准後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准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第九條 車輛維修保養程序(一)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並簽署意見;(三)後勤專責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四)經車輛使用領導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六)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後,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並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第十條 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范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後勤,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後,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㈧ 公務車定點維修規定

法律分析:1.根據區級所有行政事業等單位的地域分布情況和公務車輛維修的基本要求,本著價格優惠、服務優良、違規淘汰的原則,採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公務車輛定點維修企業。

2.公務車輛定點維修企業有效期為三年,2021年度公務車輛定點維修有效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有效期滿,重新確定和公布。

3.經公開招標確定的車輛維修價格為最高限價。具體維修價格可由修車單位與定點維修企業協商確定。

4.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代表各區級行政事業等單位與定點維修企業簽訂《鄞州區行政事業等單位公務車輛定點維修協議》(以下簡稱《定點維修協議》),並報區財政局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㈨ 維修費發票怎麼寫明細

維修費的發票可以按照發票中的相關明細來寫,發票的說明。如工時費呀,配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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