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到銀行繳納維修基金時,需准備什麼材料,這些材料銀行
需要的材料很簡單,只要帶上產權證或者購房合同和身份證,購房者即可拿到銀內行辦理房屋維修基金容,既然是交房帶上購房合同和身份證即可。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B. 購買別墅需要交房屋維修基金嗎怎麼交
我們都知道購房商品房是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但是很多人卻對購買別墅需不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心存疑問。近日不少購買者都提出該問題,那麼我今日就為您解答購買別墅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以及如何交納。
我們都知道 購房 商品房是需要繳納 房屋維修基金 的,但是很多人卻對購買 別墅 需不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心存疑問。近日不少購買者都提出該問題,那麼我今日就為您解答購買別墅是否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以及如何交納。
購買別墅需要 交房 屋維修基金嗎?
購買別墅是需要交房屋維修基金的。
維修基金被稱為“ 公共維修基金 ”、“專項維修基金”。物業為了保證公共區域內的公共設施、公用設備的維護、保養、維修等而收取的專項費用,該費用由 業主委員會 統一管理和使用。
別墅存在公共區域,需要維護外牆、花園等,因此別墅是一樣要交房屋維修基金的。
1、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 高層 (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層為20元/平方米收取,具體以可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
購買別墅怎麼交房屋維修基金?
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 房地產開發企業 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除用於交納維修基金的支票或現金外還應該提供:
1、 商品住宅 房屋預售 契約或買賣合同,已辦完立契過戶手續的,還應帶上房地產賣契。
2、購房人有效身份證明。個人購房的,居民帶身份證或戶口簿,現役軍人帶軍人證,境外人士帶護照。購房人為單位的,企業帶 營業執照 復印件,事業單位帶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3、公有 住房維修基金 由售房單位存至市住房資金管理系統,待公有住房售後成立管委會,再將基金移交給管委會管理。
4、管委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售房單位委託的管理單位提出使用計劃,經房地局審核後劃撥;管委會成立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 物業管理 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管委會審定後實施。
5、維修基金不足時,經管委會研究決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業主佔有的 住宅建築面積 向業主續籌。
6、如業主所住房屋因拆遷或意外失火無法居住,維修基金代管單位應將維修基賬面余額按業主個人交納比例退還給業主。如業主轉讓房屋權,其結余維修基金隨房屋權同時過戶。
了解了購買別墅需要繳納房屋維修基金,以及如何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後,提前准備好所需材料,可以向當地的房管局工作人員核實一下繳納比例及政策,以免因地區政策不同而造成反復提交材料,免去反復奔波的時間。
C. 新房交契稅和維修基金需要帶哪些證件
辦理契稅和維修基金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1、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2、銷售不動產版統一發票權或收據原件和復印件;
3、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
4、如果購房人需委託他人代辦契稅的,應提供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託書需本人簽名、按指印)。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D. 取物業維修基金需要哪些材料
業主向物業報修,物業再和業委會協商,上報房管局,房管局安排人查查具體情況,出具業主確認單,讓業主簽字,然後再把簽字單返回房管局,審價,公示簽字單,房管局把錢打入業委會賬戶。業委會與維修單位簽訂施工合同。
申請房屋維修基金具體流程
(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提出的使用建議應當在所涉及業主的公共活動區域予以公示。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向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工程進度定向分期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到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結算手續。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E. 辦理車位維修基金需要哪些資料
損毀材料,維修證明,發票。
車位也要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表、購買成為發票及合同、車位測繪頁。
維修基金繳納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業主本人身份證件、備案合同、房屋發票、備案登記表,以及交款通知單等。當資料准備好之後,業主要准備好相應的費用,大概是總房款的百分之三左右,將費用存進維修資金的專用賬戶中,或是委託開發商代為繳納。
F. 繳納維修基金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契稅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發票聯);3、身份證。繳納維修基金需要攜帶:1、備案合同;2、購房的全額發票;3、2至4聯房屋維修基金交款通知單。
交維修基金需要攜帶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備案合同等。關於維修基金介紹如下:
基金使用管理范圍: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
機房部分:曳引機組、更換電動機定子、轉子軸承;減速器軸承、蝸桿從動軸。
井道部分:轎廂轎架、更換轎廂、操縱箱超滿載裝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G.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申請
一、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申請
1、房屋維修基金的申請流程如下:
(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有關資料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五十五條
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二、維修基金繳納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維修基金繳納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業主本人身份證件、備案合同、房屋發票、備案登記表,以及交款通知單等。當資料准備好之後,業主要准備好相應的費用,大概是總房款的百分之三左右,將費用存進維修資金的專用賬戶中,或是委託開發商代為繳納。
H. 房產交契稅維修基金需要哪些材料
交納房產契稅與維修基金的材料有:身份證以及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憑證。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九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I. 申請維修基金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公示照片、業主確認證明、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書面確認明細表:申請報告,維修單位開具的正式發票、公示證明、申請單位開戶證明資料以及維修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2]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2]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