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
一、房屋維修基金這個概念
所說房屋維修基金,是為了同用設施和設備升級改造使用的,起源於1998年,2004年逐漸變成辦理產權證時要交納費用。交納標準是每平方米工程造價5%-8%,房屋維修基金歸整體業主一共有,在沒有任何創立業主聯合會以前由房管局託管。
五、房屋維修基金申請辦理操作流程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要求,維修資金的應用,依照下列流程申請辦理:
1、由物業服務企業明確提出應用提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明確提出應用提議。
2、維修資金稅前列支范圍之內專有部分佔建築面積2/3以上業主且占人數2/3以上業主探討根據使用提議。
3、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業主實施應用計劃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業主持相關資料向房地產業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稅前列支。
5、房地產業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向資金管理方法金融機構傳出劃撥維修資金的指導意見。
6、資金管理方法銀行可需要維修資金劃撥至檢修企業。
有貸款房子由於處在質押情況,金融機構對於此事房屋有一個質押權,因而,金融機構貸款結清以前一般是不可以在市場中買賣交易的。要想在市場中買賣一般情況下需要把貸款還完,主要有以下方式:
1、轉按揭貸款。轉按揭貸款指的是在貸款人售賣做為抵押物房屋,經貸款機構允許,由房屋的客戶再次還款售賣人沒到期貸款。現階段接納轉按揭貸款銀行的不多,因此是否可行必須跟銀行貸款實際溝通交流。
2、用買方的首付來結清剩下借款。這種方法被人們使用的較多,合適一些原房主貸款額比較低或者已經還款了大批借款以後,房子剩餘貸款額度比較小的狀況。
3、向保險公司申請抵押貸款來結清剩下住房貸款。假如住房貸款剩下過多且不能辦理轉按揭手續時,那樣可以選擇根據銀行借款來交清剩下的住房貸款。商家能夠根據自己的情況,用名下別的質押物向保險公司申請抵押貸款,進而還清房子的住房貸款。等顧客付款購房款後再來將商業銀行的質押貸款還完。
❷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辦理
房屋維修基金的申請應由三分之二以上業主討論通過,向所在地房產局申請列支,報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後由專戶管理銀行將物業維修基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❸ 如何申請物業維修基金
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應由三分之二以上業主討論通過,向所在地房產局申請列支,並報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由專戶管理銀行將物業維修基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等。
❹ 維修基金的申請條件及使用方法
法律分析:在申請時,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作為申報主體申請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申報時需提供2/3以上的業主同意簽字和維修預算;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已實施物業管理或者有房屋管理單位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可以作為被委託申請單位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沒有實施物業管理,也沒有房屋管理單位的,由轄區社區作為申請主體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材料需遞交給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經工作人員審核。。申請房屋維修基金的公共設施維修費用金額不能太小,且申請的業主至少要以單元或樓為單位,不能只是個別住戶。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❺ 維修基金申請流程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申請程序是申請、審查、核准、發放,即由房屋的所有權人向當地的居委會進行房屋維修申請,經居委會審查核實後將申請表提交房屋的原售房單位,由單位進行維修基金的提取,最後去銀行辦理轉賬業務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維修基金是由居委會進行使用。
申請程序是,
1、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申請2、經居委會核實屬房屋維修范圍的,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房屋維修費用分擔的相關業主名單後,征詢業主意見並據此填寫《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表》送交原售房單位3、原售房單位收到申請表後,到維修基金交存銀行列印銀行存款對賬單並填寫《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使用審批表》、《已購自管公房維修基金支取明細表》後,持相關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提取維修基金的審核手續4、經批准後,原售房單位持批件及相關資料到交存銀行按照居委會意見辦理轉賬,直接轉入居委會指定賬戶,由居委會將維修基金用於房屋的實際維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❻ 申請維修基金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公示照片、業主確認證明、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書面確認明細表:申請報告,維修單位開具的正式發票、公示證明、申請單位開戶證明資料以及維修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2]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2]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❼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辦理
房屋維修基金的申請:
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的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的方案。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