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甲方應積極維修非人為原因所造成的物品損壞但乙方並未積極配合這怎麼辦
這種情況應該立規矩,因為乙方配合甲方的工作也是乙方的重要職責,如果拒不配合的話,就要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督促乙方自動配合甲方的工作,以利於更好地順利完成此工程目標。
『貳』 如何委婉拒絕室內維修
如果是強制性的要進行室內維修,我覺得就不需要用什麼委婉的語氣了,直接明確表示自己不需要,有些廠家就會進行強制性的室內維修來獲利,所以對付這種情況就不必去委婉,不必去考慮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會傷到對方,如果只是說建議,來推銷自己技術的室內維修,如果不相信,不信賴,或者說沒有需要維修的,也可以明確告知,只不過用詞比較溫和。
『叄』 由於甲方的原因,不能繼續施工,想寫一份聯系函給甲方,怎麼寫
創作思路:
標題:XX公司工作聯絡單。
表格:From:部門人員姓名,職位,電話,要求完成日期。
TO:部門人員姓名,職位,電話,可以達到日期。
下面再有大格,具體寫什麼事,做法,
其它的版可以自己依據需要制定,最後,上司簽字。
正文。
關於XXXX不能施工原因:
XX公司:
根據合同規定,由於貴方XXXXXXXXXX的原因,我方施工方的人員和設備已按時到達現場,並准備按時開工。希望您能盡快解決以上問題,讓我們可以正常施工,避免延誤施工過程,使合同順利完成!
祝你在2013年4月2日XX施工隊成功(我不知道為什麼不能施工,用X代替)甲方和我方也使用XX代替。在正式的聯系權函中寫明施工的真實姓名和原因)。
(3)怎麼委婉告訴甲方無法維修擴展閱讀:
生效的合同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它不起作用或者由於某些條件而無效。例如,如果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一個7歲的孩子,那麼合同是無效的。
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對合同或協議的效力進行了修正和加強。法律沒有規定,合同當事人或者協議當事人也不同意的,不需要專門公證。合同或協議通常有兩份副本就足夠了。合同雙方各持有一份副本。如果有第三份副本,很可能會交給證人或第三人。這也是為了加強合同或協議的有效性,並經當事人同意。
『肆』 給甲方的空氣能維修方案怎麼寫
摘要 、維保期限:
『伍』 建築質保期內,施工單位不願意維修,甲方自行維修的,以後質保責任怎麼界定
施工單位不修,可以從甲方修,費用從質量保證金扣除,質保責任照舊。
『陸』 一個工程完工後如何委婉說明接下來的工作由甲方負責
通常每個工程在事先都會寫有合同上面會明確的說明雙方負責的范圍,如果你的工程范圍內的工作結束之後,剩下的是由甲方負責的,你可以先書面遞交一份合同給對方。然後再說明你的工程已經結束,剩下的由另外一方接手。
『柒』 甲方要求乙方質保期內維修.乙方不來怎麼辦
1、甲方要求乙方質保期內維修.乙方不來,甲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合同約定;
2、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八條【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捌』 請問給甲方的工作聯系函,怎麼能寫的委婉點, 1沒有倉庫 2現場材料堆放 3腳手架搭設費用
解約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鑒於甲方通過丙方居間向乙方出售坐落於 之房屋,三方分別或共同簽署了相關法律文件(文件名稱及編號:
),現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本協議一經生效,甲乙丙三方此前分別或共同簽署的所有關於上述房屋買賣、代理及相關協議(無論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均告解除。除本解約協議書所確定之責任外,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2.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3.1
3.2
3.3
3.4
3.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4.1
4.2
4.3
4.4
4. 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4.1
4.2
4.3
4.4
5 因履行本解約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此相關的任何爭議,三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6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此頁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證件名稱及編號: 證件名稱及編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代理人: 代理人:
丙方(章):
住所:
經辦人:
聯系電話:
本文件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有:
(一)、 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違反法律、法規是指違反、、和其他各種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為。違反國家政策是指違反了雖未明確載於法律條文,但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已作了明確規定的情況。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違反了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房屋買賣有以下幾種:
(1) 雙方惡意串通,迼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買賣。比如,無行為能力人的財產監管人,將該無行國能力人的房屋惡意出賣給他人,自己和他人獲得非法利益,損害該無行為能力人利益的情況。
(2) 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
(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房屋買賣。
(4) 房屋出賣人剝奪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房屋買賣合同。
(5) 享受政府或單位優惠補貼購建的房屋,違反法律規定沒有賣給原單位或侵犯原單位優先購買權的。
(6) 出賣違章建築,在國家徵用、拆遷范圍的房屋的。
(7) 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其他房屋買賣。
(二)、 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房屋買賣
(1) 賣方的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賣方主體無行為能力或者臨時處於喪失行為能力的狀態;賣方主體沒有房屋所有權,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沒有取得合法授權或超越代理權代理他人出賣房屋的人等。
(2) 買方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違反法律規定,購買私人住房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購買他人享受國家或單位優惠補貼而購建房屋的非原單位職工等。
(三)、 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例如為了逃避債務而進行虛假的房屋買賣屬於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
(四)、 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的房屋買賣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意思表示真實。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中:
(1) 欺詐。即一方當事人採取隱瞞事實真相或用虛構、捏造的事實欺騙對方,使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認識而作出非真實意思表示,同對方進行房屋買賣的行為。欺詐行為有下列特點:欺詐行為須出於行為人的故意;欺詐的手段可能是積極的行為,也可能是消極的行為,其目的都是為了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受欺詐一方進行房屋買賣行為完全是由上述錯誤認識所造成的結果,即如果了解了事實真相就不會同意進行這項房屋買賣行為。
(2) 脅迫。即當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嚇、脅迫而為的房屋買賣行為。恐嚇是以將來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為。在他人的恐嚇手段要挾下進行的房屋買賣行為,並非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為理應無效。恐嚇可以是針對肉體方面的,可以是針對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針對財產方面的,恐嚇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親屬。恐嚇的事實必須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發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輕微的損害、無可能性的行為,那麼該行為不構成恐嚇行為。脅迫與恐嚇不同,脅迫是對肉體直接施加暴力和強制;脅迫是用正在發生的事實來逼迫;恐嚇是以將來的危害相要挾。但無論是恐嚇還是脅迫,都是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根據。
(3) 乘人之危。即一方當事人由於各種原因而陷入了極度的經濟困徹難,或者是親人有重病急需錢救治,或者是生產經營陷入了極度困難,急需資金等情況下,他方乘機得用這種困難,將房屋買賣價格壓得極低,明顯違背等價有償原則。
(五)、 違反法定形式的房屋買賣房屋買賣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口頭合同無效;並且,房屋買賣應依法定程序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不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為,如果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該行為沒有法律效力。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六)、 一方代理人與他方惡意通謀的房屋買賣這種房屋買賣行為是代理人背著被代理人與對方私下串通所進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權得的行為。代理人負有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體現被代理人的意志的義務,如果損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離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麼這種房屋買賣行為理應無效
二、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條件
《房地產買賣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特別約定除外),各方當事人均須嚴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將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但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不但不必承擔法律責任還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本律師在此就解除條件及程序做如下總結,以供網友參考:
(一)、《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條件:
1、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別規定: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3)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後,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6)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8)出賣人遲延交房或買受人遲延付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9)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年的;
10)合同約定買受人以貸款擔保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程序 除上述第1種協商解除情況外,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三)、《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後果 《房地產買賣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玖』 怎麼委婉的告訴老闆,別人不願意搭理他
就直接和老婆講這個人最近的事情比較多。比較忙,希望有機會大家一起坐一坐。也可以電話直接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