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漏水維修包括那些項目
根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現了質量問題,根據房屋年齡的不同,出現問題的部位不同,物業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由於上海的氣候環境所致,滲漏水是房屋質量問題中比較突出的一個,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5年是一個分界點。
5年內:有問題找開發商
目前滬上大多數次新房由於施工要求的提高,嚴重的質量問題已經不會出現。根據上述條例,如果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在交房後2年內,滲漏水等問題5年內出現,物業在接到居民的報修後,會轉而找開發商或施工單位來解決。也有一些施工單位會規定修繕資金標准,委託物業另找工程隊修繕,隨後找他們報銷。而房屋地基等基礎節構,開發商一般是終身保修的。
5年後: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如果房屋在交房滿5年後,出現了滲水等質量問題,則要根據出現問題的具體部位,來找直接負責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損壞,如衛生間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業主需要自己掏錢維修,物業可幫助聯系有關維修人員。如果非人為造成的問題出現在共用部分,如大樓東牆滲水、下水道淤積等,則物業聯系維修後,維修資金需要整棟樓的居民分攤。如果出現在公用部分,如小區內道路損壞、欄桿磨損等,則由物業提取小區物業維修資金維修。
B. 房屋的大型修繕包括哪些項目
房屋的大型修繕包括以下幾項:
一,牆體更新(如土坯的改為磚混結構的);
二,柱檁椽更新;
三,屋頂磚瓦更新;
四,門窗更新;
五,地磚更新。
C. 什麼是房屋維修2.房屋維修的方針和原則是什麼
房屋維修范圍包來括:
房屋主體結構部位源,包括基礎、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因損壞影響住用安全,需要拆換加固的;整幢樓屋面因損壞影響正常使用,需要重做防水或者保溫層的;外檐面層脫落、保溫層損壞達到整幢樓外檐面積30%以上,影響安全和正常使用,需要修繕的;整棟門共用部位樓地面面層、門窗及樓梯扶手因破損影響正常使用,需要修繕的。
其主要是為了保障商品住宅及其相關公共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延長房屋的使用壽命,為維護住宅小區的良好環境,保證住宅小區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創造必要的條件。
D. 房屋維修基金該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維修基金包括維修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分為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交納是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開發商交納維修基金,或者參考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的總房價按照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來計算。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E. 建築維修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復建築工程包括:工業、民用制與公共建築(建築物、構築物)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內、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
一、按用途分類房屋用途應按設計所規定的用途進行劃分。
如果與住宅、商業經營用房有關的兼有兩種以上用途的房屋,應按設計規定的用途分別計算建築面積。
如一棟住宅樓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層為商店,其餘為家屬住宅,則應將地下室面積計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積計入商業營業用房,其餘面積計入住宅。如一座廠房帶有生活間、辦公室,可都計入廠房面積。
1·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2.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廚房、衛生間、室內走道或客廳等組成的供一戶使用的房屋。住宅按套統計。
F. 房屋維修基金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房內,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房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G. 房屋維修基金的維修,包括那些東西啊
主體結構、上下水主管道、電梯、樓梯等等
H. 房屋維修費包括哪些內容
所謂房屋維修的計劃目標是指物業管理公司在計劃期內必須完成的維修工作的數量、質量和效益等方面的標准。其中維修工作的數量是指在計劃時期內預期對所需維修的房屋、房屋的部位、維修工作的內容及相應的實物工程量和工作量的一種規定。維修工作質量是指對計劃期內所需維修的房屋的質量要求。維修工作效益是指維修成果與成本的關系,具體反映在維修工程成本、勞動生產率及維修工程工期等效益指標上
1、1、土建工程:打線槽,拆除、新砌牆體。
2、水電工程:所有電路和水路和安裝和鋪設。(包含材料:強弱電、水管、氣管、穿線管、底盒)
3、牆頂工程:所有牆面頂面的刮灰找平打磨、牆麵粉刷乳膠漆。(包含材料:膩子膠水、滑石粉、白水泥、石膏粉、底漆、面漆)
4、木作工程:局部吊頂、鞋櫃、電視牆、沙發牆的設計與製作。(包含材料:石膏板、龍骨、木工板)
5、泥水工程:牆地磚的安裝,牆頂地找平,敷線槽,廚衛、陽台防水防潮處理;包下水管道。(包含材料:水泥河沙、防水材料)
I. 房屋維修費的申請流程 房屋維修范圍包括哪些
辦理是指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還是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辦理手續是: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使用的條件: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圍內建築物總面積和總業主人數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
使用申請人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十九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分攤,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相關業主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維修資金個人分戶帳不足使用時,不足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第二十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物業,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物業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第二十一條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聘請物業服務人員的社區居委會)根據維修、更新和改造項目向管理機構提出使用申請。
(二)管理機構外勘查驗,確認維修項目並界定受益范圍。
(三)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維修方案:包括擬維修、更新和改造的項目、維修單位選擇方式、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等,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四)受益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業主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申請並確定維修方案。
(五)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聘請物業服務人員的社區居委會)組織實施維修方案;維修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核,審核費用列入維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六)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維修方案的組織實施人應當對維修、更新和改造項目的決算、業主意見表、分攤明細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七)管理機構根據維修合同和工程進度付款。管理機構對公示情況進行審核後,按維修合同約定留存質保金,將維修費用余額劃轉至維修單位,並從相應業主個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帳戶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向管理機構提交的備案資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二)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申請報告。
(三)受益業主簽名表。
(四)維修工程預(決)算書、超過5萬元的維修項目的審價報告、維修合同、維修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公示維修方案、維修決算、分攤明細等相關資料。
(六)工程維修驗收合格證明及維修發票。
(七)其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