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維修基金,物業公司可以亂用嗎
物業公司這樣做不合理,物業使用專用基金需得到業委會批准,如果起訴,一般由代表業主的業主委員會進行起訴.不然今天你告,明天他告,這多麻煩?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十九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
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3/19/content_554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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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基金的作用是什麼?它和房屋維修基金、房屋本體維修資金有何區別?
http://www.szfdc.gov.cn/bmfw/bmwd/wygl/200612/t20061220_6570.htm
專用基金歸誰所有,是不是交給物業管理公司管理?
http://www.szfdc.gov.cn/bmfw/bmwd/wygl/200612/t20061220_6566.htm
2. 物業挪用維修基金,屬於什麼行為
在《關於加強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對於小區維修資金的使用監管進行規范,明確使用主體和使用程序。意見提出物業公司挪用維修資金不僅要上交挪用款項,還將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被吊銷資質。
3. 物業維修基金被物業亂用了,怎麼維權
沒有業委會同意,物業是取不出維修資金的。
維權先找業委會!
4. 物業維修基金業主不同意可以用嗎
首先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屆滿;其次維修資金足回額交存,維修項目符合答維修資金使用范圍,或者維修項目符合維修資金使用范圍,且有部分業主已交存,部分業主未交存但已就本次維修資金使用分攤標准達成一致且將維修資金應分攤額存入市維修資金專戶;最後維修資金使用方案須經使用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5. 如何認定黑物業竊用維修基金
物業動用公共維修基金,是需要小區業主投票決定的,並不可以私自動用維修基金,如果你覺得物業有私自動用維修基金的情況,可以去住建局的物業科投訴。
維修基金。
新房入住,大家最關心房屋質量問題。如果出現滲水、開裂等房屋質量問題,房屋需要維修,這個時候大家會想到買房時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那麼什麼是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比例是多少?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以及在哪些情況下可以使用呢?
一、維修基金介紹
房屋維修資金俗稱大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二、維修基金使用范圍
(一)用於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
(二)物業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三)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大修基金怎麼算
(一)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繳納首期維修基金
1、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
2、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繳納。
(二)主城區范圍內,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准為
1、有電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80 元交存;
2、無電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50 元交存。
主城區范圍外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確定。
四、維修基金專戶的開立
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維修基金應開立專戶,應當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每幢住宅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一幢住宅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門號的,按門號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發生的物業維修、更新,不得使用維修基金,其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五、維修基金申請程序
(一)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
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6. 小區物業想盡辦法要用掉物業維修基金怎麼辦
物業來公司如果想要動用維修基金自,必須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取得業主委員會同意才可以!第二章業主及業主大會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就你說的這種情況,物業是在亂作為,如果公開招聘施工隊,也不會得逞陰謀
7. 物業濫用維修基金,業主門鎖被堵,物業打人怎麼辦
物業打人、業主門鎖被堵報公安機關處理。物業濫用維修基金,請當地房地產管理局和住建部門處理。
8. 物業維修基金,一般物業公司是如何操作的
(一)關於維修基金的繳交。
1.維修基金繳納人。《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顯然,繳交主體是業主,這是由專項維修資金的性質決定的。《條例》明確了「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業主購買了房屋在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擁有了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應當承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責任,這部分資金的支出應由購房業主承擔,而不應由已售房屋的開發商承擔。
2.維修基金繳納時間。從道理上講,專項維修資金可以採用一次性交納,也可採用隨物業管理費用按月收取專戶儲存,或需要維修、更新、改造時向業主隨時收取的做法,這些做法分別在不同國家實行。但考慮到目前我國法制不夠健全,業主責任意識尚不到位,在一些地方物業管理收費拖欠現象還嚴重存在等因素,目前我國專項維修資金的制度設計宜採用主要在購房時一次性交納,待物業使用到一定年限,維修資金不夠使用時再向業主續籌。
3.維修資金繳納數量。收取維修基金時主要應考慮在一般情況下,物業使用到一定年限內所需的資金量,可考慮按購房款的2~3%,或物業單體建安造價的一定比例。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現狀問題。在收取維修基金時候,通常都是在辦理入住手續時,開發公司強制代收房屋維修基金,辦理產權和繳納維修基金捆綁式辦法,這種往往容易造成房屋維修基金流失或被挪用,使業主的權利得不到有效保障。這樣一筆數額較大的資金放在開發商的手裡,安全性讓人擔心是可以想像的。開發商可以利用職權容易侵佔房屋維修基金。而在管理維修基金時,雖然法規明確規定由業主大會行使監督權,但對如何監督卻沒有明確的說法。從客觀條件上,造成某些業主委員會成員鑽法律的空子,挪用甚至貪污數額巨大的房屋維修基金。更有甚者,一些開發商往往成立項目開發公司,一旦項目開發銷售完後,項目公司也就不存在,業主所交的維修基金也就無法追繳。個別管理公司將維修基金據為已有;有的管理公司濫用維修基金,
(三)亂用維修基金問題。
9. 物業違規套取維修基金怎麼辦
到當地住建委物管科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