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船舶上排維修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不理解什麼是上排維修.是不是打錯了?
② 船上維修工要海員證嗎
船舶為了安全營運,需要通過維修來保證適航,通常情況下,小的維修工作通過船員專自己完成.如果船員屬無法自身通過維修來保證船舶的安全技術標准,就需要岸上力量進行維修.岸上維修工短暫登船,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和報備.不需要海員證的,也辦不來.
③ 一般國內的船舶修理都是通過什麼方式進行維修的
船舶自然是在船廠修理,船廠一般位於港口附近,舟山附近就有很多大小版船廠,另船舶是權可以拖上來的,也就是所謂的干塢,即船舶駛進干塢,然後關閘放水,使船舶坐在陸地上,俗稱坐墩。還有一種叫浮塢。內陸這塊不熟,不清楚有哪些修理廠。
④ 船舶維修管理的職責
3. 1規劃建設科技處
負責全局船舶修理年度計劃的匯總,掌握修船動回態,同時報部備案。另答外,對船舶維修 進行監督,提供必要的協調和技術支持。
3. 2船隊
3.2.1船隊船管科
根據本船隊船舶使用情況和檢驗換證的要求,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編制下一年年度船舶修理計劃,報局規劃建設科技處後下達給有關船舶,並於每年二月底前向規劃建設科技處報上一年船舶修理計劃的實際完成情況(附表一、二)。為確保待命船舶處於良好技術狀態,在正常情況下,10年船齡以下的每艘船舶每年的總修理天數應不少於20天(逢特檢年份相應增加15天);10年船齡以上的每艘船舶每年的總修理天數應不少於30天(逢特檢年份相應增加20天)。
3.2.2負責對船舶修理單進行審核,擇優選廠對船舶修理進行監督,並協調和解決在修理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同時每月二十八日前將本月修船計劃的完成情況及下月的修船計劃報送規劃建設科技處(附表三、四)。
3.3船舶
由船長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修理工程單、計劃修船時應根據安排日期,提前兩個月把修理單一式三份,上報船隊船管科。編制修理單的主要人員原則上應參加修理工程。
⑤ 船舶維修還需要資質嗎是不是已經取消了
船舶是水來上的重要交通工自具,他的維修是要到有一定資質的專業維修廠去修理的。凡是沒有船舶維修資質的任何單位及個人都無權對船舶進行維修。經過維修後的船隻必須要有國家相關部門的檢驗證件方可再繼續使用。這方面過管理的非常嚴格,資質不但沒有取消,而且現在非常嚴格。
⑥ 在黃海海戰中,清朝為什麼不維修破損船隻
綜上所述,黃海海戰雙方實力基本持平。但為什麼清軍會失敗呢?黃海海戰和甲午戰爭清政府失敗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對可能發生的侵略戰爭缺乏預見,准備不足,是戰爭失敗的認識原因 ,一味依靠外國調停,沒有把立足點放在自身力量上來,是戰爭失敗的外部原因 ,信奉「武器決定論」是戰爭失敗的思想原因 ,放棄和喪失制海權是戰爭失敗的戰略原因 ,腐朽沒落的封建統治是戰爭失敗的政治原因 ,軍隊素質低下不堪一擊是戰爭失敗的直接原因 ,封建政權買辦化導致妥協投降是戰爭失敗的根本原因。
⑦ 船舶維修管理的實施
4.1修理單的編制
4.1.1船舶應根據年度修船計劃,救助待命情況,船級社檢驗的項目,機器設
備的實際運轉情況,及說明書規定的各種設備和部件檢修要求等編制修理單(附表五)。
4.1.2船舶修理單分為甲板、輪機、救助機具、電氣和塢修五個部分。
4.1.3輪機、電氣、塢修(輪機部分)部分由輪機員和電機員分別提出,無電機員的船舶,電器設備由各輪機員分別負責。由大管輪編制匯總,輪機長審定。救助機具的修理單由機工長制定,並提交大管輪或輪機長審定。
4.1.4甲板、塢修(船體部分)部分由大副編制匯總。
4.1.5船舶修理單經船長簽字後,一式三份上報船隊船管科審批。
4.1.6航修,一般應利用航次在港停泊期間進行。
4.1.7船舶發生海損,機損事故,應根據船舶損壞情況和船檢部門提出的修理范圍和要求進行修理,事故修理應與其它修理項目分別開帳,以便索賠。
4.2承修方選擇和修理前准備
4.2.1船隊船管科應對船舶修理單認真審核,對預計修理費用在50萬元以上的修理項目應邀請3家以上船廠進行報價,在保證修理質量,修船進度,節省修理費的前提下,對承修方資格進行評審,選擇合格承修方。
4.2.2修船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1修船由規劃建設處與船隊船管科共同商定廠修項目、周期、價格、廠商等。
.2合同中應包括承修方的修理質量和安全保證協議。
.3合同簽訂前必須對承修方代表的身份和資信進行驗證,並了解承修方對被修船保險情況,以及是否有分承修方等,以保證合同的可靠性、有效性、合法性、合同簽訂後由船管科依據《SMS文件控製程序》(BJ1101)妥善保管。
4.2.3修前准備
.1船舶應認真採集記錄與修理有關的設備運轉參數,並對運轉參數進行分析,提出修理方案,將運轉參數和修理單一並報船隊船管科。船隊船管科應對船舶修理方案進行專題研究,確定項目和修理內容。
.2根據修船項目的需要,船舶應將所需備件清單報船隊船管科,按《物資采購管理辦法》訂貨,以便保證修船進度,同時在修理單上,寫明備件提供方。
.3需要船方製造加工的備件,以及修船所需的特殊材料,應提前向船廠說明,並在修理單上寫明這些備件的供應方和技術要求。
.4為保證修船工作順利進行,修船期間大副、輪機長、大管輪、輪機員等主要船員要相對穩定,做好監修和配合工作,同時做好船舶自修保養工作。
4.3修理監督和審核驗收
4.3.1船舶進廠時,根據修船實際情況,同廠方簽訂安全防火協議明確責任,配合廠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若有明火作業場所,應安排專人看火,專門負責防火安全和施工現場的安全。
4.3.2對修理工程的進度、材料工藝測量數據,大副和輪機長等有關船員應進行監修,如有不妥,應及時向廠方提出意見。
4.3.3在修船期間船隊船管科應派機務代表主持修船工作,並代表船隊制訂和簽署文件,同時對修船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
4.3.4修船期間,船隊機務代表應督促船舶領導加強對船員自修工作的組織領導,提供材料、配件等物資及技術的支持。
4.3.5對已確定的廠修項目一般不再改變,如確需增添附加工程,不得超過原定項目的10%,若修理費超過原計劃的10%應由機務代表向船隊主管領導匯報,徵得同意。
4.3.6全部修理工程竣工後,由大副、輪機長分別對廠修工程的明細項目進行檢查核對、驗收簽字,同時向船廠索取測量記錄試驗報告等有關技術資料。
4.3.7船舶修理項目中須提交船級社檢驗的項目,應由船隊船管科在進廠前提出申請檢驗,以便及時取得證書。
⑧ 船舶修理時船舶測深儀水下部分為什麼要保護
「水漲船高」中的「船高是以岸(地面)為參照物。若以水面為參照物則船是靜止(上下方向)的。
船相對於水面的高度是遵從阿基米德原理的,水面的高度時是不會影響船的入水深度的,「水漲船高」再恰當不過了。
⑨ 船舶有必要定期維修保養嗎
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的分類 1、船舶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分為:日保養、月度保養和停航檢修三種,其中,停航檢修又分為半年度檢修和年度檢修。 2、日保養每天進行;月度保養每月進行一次,每次一天;半年度檢修按主機運轉500-600小時或半年進行一次,每次3-5天;年度檢修按主機運轉1000-1500小時或一年進行一次,每次3-7天。日常維修保養的主要內容 1、船舶日常維修保養內容和計劃的確定應依據CWBT思想和原則,並借鑒和引用CWBT管理技術中四類八級維修制及與之相對應維修周期的概念;日保養、月度保養沿用CWBT管理技術中A、B、C級保養的表格管理形式,停航檢修則按船舶技術狀況並主要針對D、E、F級保養要求編制維修計劃。 2、日保養:以制定日保養工作計劃表形式進行(A、B級維修保養)。其主要內容是:搞好船舶環境和設備的清潔衛生,對設備進行檢查並排除「三漏」(水、油、氣),檢查蓄電池及電解液比重,檢查機油櫃、發動機、齒輪箱等的機油位、膨脹水箱冷卻水液面高度等。 3、月度保養:以制定月度保養工作計劃表形式進行(C、D級維修保養)。其主要內容是:檢查甲板設備的緊固情況以及防水、防曬裝置有效性,檢查窗、門、蓋水(風雨)密性能;清洗或更換燃油、機油濾器及空氣濾清器;檢查主機等設備潤滑狀態;對各設備按規定定時加註潤滑油等。風油切斷、火災報警、集中監控常規檢查;檢查液壓舵機管路密封性能、油質;檢查泵水封、尾軸油、水封密封性等;其它必要的維護保養工作。 4、半年度檢修:計劃檢修項目由船舶負責編制(D、E級維修保養),報批後執行。其主要內容是:檢查艙室、甲板、護舷等銹蝕情況,局部除銹、補漆;檢查軸系、管系;拆檢主、副機、電氣設備或更換部件;檢查舵系統及其它航行設備。其它必要的檢修。 5、年度檢修:計劃檢修項目由船舶負責編制(E、F級維修保養),報批後執行。其主要內容是:上層建築壁板、各層甲板、船體外板、甲板機械及其管系除銹、油漆等。主、輔機等設備的檢修保養按其「保養手冊」執行,其它項目參照半年度檢修項目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