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施工單位在實施文物保護工程中應完成的任務
在進行大型基本建設項目的時候, 建設單位要事先會同省、 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文物的調查或者勘探工作。調查、勘探中發現文物,應當共同商定處理辦法。遇有重要發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報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在進行基本建設工程或者農業生產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文物,應立即報告當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遇有重要發現,當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及時報請上級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所以應該由當地文物保護部門承擔文物保護費,特殊情況特殊解決!望採納!!
㈡ 文物單位怎麼維護
文物古跡是人類十分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是歷史演變和民族文化傳統的真實寫照,是一個國家民族精神的反映和風俗習慣的歷史見證。作為歷史文化載體的文物古跡,不僅可以作為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實行教材,還能促進經濟發展、繁榮旅遊業、創造就業機會、增加外匯收入,加強世界各國之間經濟、文化的交流與合作,增進世界各國人民的了解與友誼。
故宮是我國現存規模最大,保存最完美的古代宮殿建築群,是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在世界上享有極高的聲譽。故宮(稱紫禁城)始建於明永樂四年(1406年),作為明清兩代的皇宮,其建築風格和建築藝術是我國勞動人民智慧的結晶。
作為紫禁城不可或缺的筒子河,即故宮護城河,是故宮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歷史原因,故宮護城河長年失修,故宮周邊地區環境破壞嚴重,已失去原有功能和面貌。治理恢復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再現紫禁城周圍環境肅穆、古樸、壯觀、整潔的古代皇家宮殿城池的原有風貌,把一個古樸典雅、雋秀壯觀的故宮完整地帶入21世紀,是歷史賦予當代的義務和責任。
1.歷史文化精粹地段整治與保護的意義
歷史文化精粹地段,就是那些對人類活動產生重大影響,具有很高的歷史文化價值和藝術價值的古建築或建築群、歷史文化遺址及其與之相依相映的周邊地區環境。
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和社會經濟的發展,世界各國都越來越重視對文物古建和文化遺存的保護。最初的保護對象僅限於單體古建築或古城遺址,後來逐漸擴大到古建築和歷史文化遺址的周邊環境與氛圍的協調。
我國目前所進行的文物保護,包括歷史文化名城、遺址的保護、整治與搶救,大多數還僅限於文物、古跡本身,對於與之相依存的歷史文化環境與氛圍的保護還不是十分普遍。這不僅僅是我國所特有的現象,世界各國也都面臨著同樣的困難與考驗。因為文物、古跡本身是保護的重點,所以突出重點,忽略周邊氛圍的現象往往被認為是可以接受的。可喜的是世界各國都已經認識到這一問題的重要性,並採取了相應的措施。1972年,聯合國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同年,歐洲各國外長會議決定把1975年定為「歐洲建築遺產年」;美國政府決定把1980年5月11日~17日作為「建築遺產保護周」。早在1933年,國際現代建築協會(CIAM)在希臘雅典通過了城市規劃大綱和關於文物古跡保護的《雅典憲章》;1977年,建築師們在秘魯首都利馬集會,對「雅典憲章」40多年實踐作了全面深刻的評價,會後發表了「馬丘皮克丘宣言」。這個宣言明確提出了如何解決城市與周邊地區的關系,生活環境與自然環境、文物古跡氛圍的和諧等問題。
得益於世界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對文物古建和文化遺跡保護的重視,保護工作已經取得了卓有成效的進展。法國首都巴黎在保護古都風貌的活動中,維修保存了一大批有價值的古建築和遺跡,並結合城市建設進行現代化改造,使得巴黎歷史核心區的藝術魅力與日俱增。義大利也非常重視歷史街區和文物古跡的保護,不僅在城市規劃、國土規劃方案中加以強調,而且還將其寫入憲法。由於保護和整治工作周到細致,羅馬、威尼斯、龐培古城成為世界聞名的旅遊城市,旅遊業成為義大利經濟發展的龍頭。
但是,在文物古跡的保護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協調的「音符」。19世紀中葉,一些歐洲建築師熱衷於按照「理想」的模式修復或重建文物建築。他們將幾千座歷史悠久的建築拆除後,重建成嶄新的理想化「古」建築。巴黎市曾經耗費巨資除去幾棟古建築石材上的風化層,希望能夠藉此重現往日的光彩,不料卻遭到多方面的反對和批評。這種所謂的保護,實際上是對古建築最大的破壞,它完全泯滅了作為歷史見證的建築所特有的滄桑感。法國文豪維克多·雨果對這種現象提出了嚴厲的批評,並在《巴黎聖母院》一書的前言中明確指出,撰寫該書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挽救歷史紀念性建築,使其免受破壞。在眾多知名人士的呼籲下,這種傾向不久即遏止,大量的歷史建築得以繼續保持其原有舊貌。
文物古跡之所以具有巨大的價值,不僅在於其原有的藝術魅力,而且還在在於其悠久的歷史凝積和文化淀積。因此,「修復過去年代的匠師們所創造的文物建築,最有效的辦法是保持它在物質上的真實性。」梁思成先生也曾針對北京城的保護提出過類似看法,對西安小雁塔的修復提出「保護文物建築是使其延年益壽而不是返老還童」。
2.故宮護城河及周邊地區環境整治必要性和緊迫性
我國文物古跡眾多,但國民文物保護意識不強。有些地方為了經濟發展和旅遊業的興旺,不惜以犧牲文物建築和文化古跡為代價,肆意破壞文物古跡原有的風貌和氛圍,更有甚者是盜竊走私文物。故宮作為我國古建築群中的精華,因自然與歷史的原因也難免遭受不同程度的破損。但比之護城河及周邊地區環境狀況來說,還算是比較幸運的。
故宮及護城河周邊地區,是北京城的中心,是我國歷史文化的精粹地段。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對故宮古建築群的保護,基本上保持了原有風貌。但是,與故宮一牆之隔的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的整治與保護卻有待給予更多的重視。雖然這一地區很早就被劃為歷史文化古跡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地帶,卻始終未能得到真正的保護。護城河內側的原有圍房和古建,多年來一直為居民和單位所佔用。這種不合理的利用方式,對故宮城牆和古建築的損壞日趨嚴重。兩岸居民和單位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復合污水對護城河水造成嚴重污染;河內堆積著沿岸居民多年來傾倒的大量生活垃圾。筒子河內側與城牆之間,高大樹木遮擋成牆,危及故宮安全,影響故宮的景觀環境。河牆與城牆上的雜樹破壞牆體,加上筒子河外側超高房屋和過於現代化的建築,損害了故宮周邊地區的歷史文化景觀環境。
作為我國歷史文化精粹地段的故宮及其周邊地區,其環境狀況的好壞,直接關繫到北京作為首都和國際化大都市的形象和國家對外形象。因此,盡快整治並恢復故宮及其周邊地區的環境,是十分必要的。當我們迎接新世紀的曙光時,我們能否坦然地說:故宮,我們無愧於你的歷史和榮耀,我們為你輝煌的昨天而自豪,更為你光明燦爛的明天而驕傲。因此,對故宮護城河及周邊地區環境進行整治和維護,對故宮、對首都北京來說,是一件十分必要和緊迫的大事。
3.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的歷史與現狀
3.1 筒子河的歷史淵源
筒子河,又稱外筒子河,俗稱紫禁城外護城河。明永樂年間改建北京城時,在紫禁城外開鑿了護城河。明代,外筒子河只圍繞紫禁城東、北、西三面,分別稱為東華門筒子河、神武門北筒子河、西華門筒子河。作為紫禁城的第一道防線,起保衛四面城垣的作用,使敵人無法涉河攻城。即人們常說的「金城湯池、深溝高壘」的意思。既然作為護城河,就應該四面環繞,而不能南面無河。所以,到清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下令工部將午門右邊的紫禁城河水,從西闕門外右板橋下面的暗溝引入西闕門,由午門前面石板道下的暗溝引向東流,經東闕門石板道下面暗溝流入太廟(今勞動人民文化宮)。這條長七十丈九尺九寸的暗溝定名為午門暗筒子河。至此,紫禁城護城河才形成今天的模樣。
據考證,明代「護城河的河池距城牆20m,河面寬52m,河底距地面深5m,周長3840m。兩岸河幫均用厚50cm,寬70cm的花崗岩灌白灰漿碼砌,河幫呈垂直狀,背後1.5m寬的金剛牆用長44cm、寬22cm、厚11cm的城磚鋪漿做法砌築而成。河幫上砌有平均高1.5m、寬0.5m的攔護用的矮河牆,用長44cm、寬22cm、厚11cm的城磚糙淌白十字縫做法砌築。護城河的河底用灰土夯實」。
外筒子河的水流入紫禁城內形成了內筒子河。內筒子河的水源來自神武門西靠近西北角樓城牆根下面的進水閘,由一條南北直長的地道穿過城牆轉道紫禁城裡改為明溝。筒子河除了防衛之外,還有防火和為故宮提供用水水源之用。
簡子河是原北京城內外中僅存比較完整的護城河。外護城河因拆除北京城城牆過程中大部分被填埋,現存的零星護城河河段已經完全失去原有風采和風貌。治理維護好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恢復紫禁城原有古樸典雅、庄嚴肅穆的氛圍,保護好首都北京的古都風貌,是一件刻不容緩、勢在必行的事情。
3.2 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現狀
筒子河是故宮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庄嚴肅穆、金碧輝煌的紫禁城與雋秀亮麗、嫵媚動人的筒子河交相輝映,渾然一體,構成一幅燦爛絢麗的畫圖。中華民族的勤勞和智慧,五千年的文明史,在這里得到淋漓盡致的體現。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當年的美景今天已經無處可尋,取而代之的是擁擠不堪、雜亂無章的違章房屋;渾濁惡臭、垃圾漂浮的河水。
由於故宮歷史久遠,風化侵蝕、日曬雨淋,故宮城牆和護城河河牆破損嚴重,牆體剝落、雜樹叢生。近30年來,居民陸續搬遷進入筒子河內側的圍房,尤其是「文革」期間缺乏及時有效的治理和維護,居民私搭亂建,違章堆放雜物,隨意傾倒垃圾和生活污水等現象十分普遍。目前,筒子河內側共有居民367戶,兩個街道小廠、一家公司和一個居委會。主要集中在東、西華門以北的筒子河內側與城牆之間,幾乎占滿了筒子河與城牆之間的全部空間。從整體上破壞了故宮周圍的自然景觀環境與人文環境。主要體現在:
3.2.1 私搭濫建房屋、牆體破損嚴重。由於缺乏統一的規劃與管理,在東西護城河內側,除了原有117間古建圍房外,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陸續修建了400多間簡易平房。居民在城牆上鍥釘拉繩,晾曬衣物;在城牆根隨意傾倒垃圾、污水、堆放蜂窩煤等雜物;違章搭建的簡易小棚,不僅蠶食了城牆根的綠化帶,使得原本狹窄的通用道顯得更加擁擠不堪;有的違章建築高出河牆,凌空搭建城牆高度在1.6m以下的部分,大部分牆面已經破損、脫落或剝落、城磚多處殘缺。神武門城牆兩側被當作臨時停車場,嚴重影響故宮景觀環境。
3.2.2 濫排污水和傾倒垃圾,河水污染日趨嚴重。經現場勘察,現在共有通向筒子河的各種管道(主要是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480餘條,最大直徑達1.2m。生活污水和復合污水大量排入護城河,河水有機污染和富營養化問題十分突出,藻類異常繁殖,氮、硒明顯超標,鋅、銅、汞都有超過規定標准,其中汞超標率達90%。兩岸居民和遊人向筒子河傾倒大量生活垃圾和固體廢棄物,故宮每天派專人打撈水面漂浮垃圾,一般每天打撈兩船,約300~350kg。
3.2.3 河床淤塞、底泥激增。沿岸單位和居民向筒子河傾倒的垃圾和工程渣土,加上30多年來的風沙降塵,筒子河底淤泥激增,河床淤塞嚴重。河底淤泥呈鍋底形分布,兩岸厚中間薄,最厚處達2m,平均厚度約0.7m,淤泥總量約11萬多m3,底泥和沉積物中重金屬污染比較嚴重,其中鋅達到了污染水平,銅、汞達到嚴重污染水平。
3.2.4 高大樹木遮擋城牆,危及故宮安全。故宮筒子河內側,午門兩側到神武門北面西側,生長著8個樹種,高大樹木800多棵,這些高大樹木遮擋住城牆,有的甚至高出城牆,危及故宮的安全,破壞故宮周圍的景觀環境和人文環境,生長在城牆和河牆上的雜樹,破壞牆體,影響景觀環境。
3.2.5 筒子河外側建築風格與故宮整體氛圍不協調。護城河外側南北池子大街和南北長街兩旁,以前是傳統的青磚灰瓦四合院,北京市政府將其列為歷史風貌保護街,即保持青灰色民居烘托紅牆、黃色琉璃瓦宮殿建築群的傳統色調。然而,如今的四合院已經變成了大雜院,中間夾雜現代風格的高層建築和高聳的煙囪。
以上是故宮護城河及其周邊地區環境現狀情況。20世紀90年代以來,針對筒子河污染和周圍環境臟亂差的現狀,曾多次召開由各界人士參加的研討會進行方案論證。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故宮周邊地區的環境整治,有關領導多次親臨視察指導,並作出指示,治理維護好故宮這一世界級人類文化遺產,把一個庄嚴肅穆、秀麗壯觀的故宮完整地帶入新世紀。
4.故宮護城河及周邊地區環境整治與維護
4.1 歷史文化精粹地段保護的理論與實踐
所謂歷史文化精粹地段的保護,主要是指對歷史遺址和歷史文化環境的保護。世界各國在實踐過程中,不斷探索和總結經驗,逐步豐富和完善這一理論。1964年,在威尼斯召開的第二屆歷史建築保護的建築師和技師代表大會,通過了《保護和修復文物建築和歷史地段的國際憲章》。憲章指出:「一座文物建築不可以從它所見證的歷史和它所產生的環境中分離出來。」從而將文物古跡的保護范圍擴大到其所置身的環境。
197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肯亞首都內羅畢召開會議,討論歷史性地區的保護與其對現代的作用並提出:「歷史性地區是指在城市環境和鄉村環境中,形成人們居住區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建築群體,從考古、建築、歷史、藝術或社會文化的觀點看,被確認為是統一而有價值的東西。」「歷史性地區,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歷史的客觀存在,為適應多樣的社會生活,必須有相應的多樣性社會生活背景。據此,保護歷史性地區的價值,將對人們的新生活產生重要意義。」會議還明確指出了環境的含義:環境就是歷史性地區的自然和人文背景,它們或與社會、經濟和文化因素密切結合,或與歷史性地區在空間上直接結合,並給予該地區以靜態或動態的影響。1987年,國際文物建築與歷史地段工作者協會(ICOMOS)在美國首都華盛頓通過了《保護城鎮歷史地段的法規》,又稱《華盛頓憲章》。該憲章以歷史地段的保護為重點,界定了歷史地段的含義及其保護內容、原則和方法。
在西方各國,對文物古跡及歷史環境的保護認識逐漸深入,文物古跡的價值在歷史保護街區和保護區中得到升華,其歷史連續性和繼承性得到延伸和發展,文物古跡的歷史滄桑也感得到充分體現和展示。英國、法國、義大利、美國等在這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成效。英國的渥爾夫漢普市,將處於黃金地段的廢棄舊教堂改造成辦公樓、超級市場等,內部根據需要進行裝修整理,而外部仍舊保持原來的建築風格和特色。法國巴黎市議會在1974年通過了新的城市規劃法, 對新建現代化建築在風格、結構、外形和高度等方面進行限制,對特定地區如蒙馬特地區和馬雷歷史地段等另行規定。義大利在保護歷史文化名城羅馬、水上城市威尼斯,古城佛羅倫薩、比薩斜塔等原有風貌,取得較大成功。
我國對於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也進行了不懈的努力,早在1982年就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並明確規定,「根據文物保護的實際需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古跡的周圍劃出一定的建設控制地帶。在這個地帶內修建新建築物或構築物,不得破壞文物保護單位或文物古跡的周邊環境與風貌。其設計方案須徵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的同意以後,報城鄉規劃部門批准。」近20年來,文物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如山西平遙古城、湖北襄樊古隆中、江蘇蘇州的同里小鎮、安徽的屯溪老街、上海的外灘、北京的南鑼鼓巷、江蘇高郵孟城驛、南京夫子廟等。我國的保護體系大致可分為三個層次,即歷史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地段和歷史文化名城。新中國成立以後,國務院曾先後公布了三批共500家國家級歷史文物保護單位;又先後於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公布了三批99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在1986年國務院公布第二批歷史文化名城的同時,規定要重視對文物古跡比較集中,能夠較完整地體現某一傳統風貌的街區、建築物、小鎮和村落的保護,並要求地方根據其價值劃分地方各級歷史文化保護區,制定相應的保護規劃,將其納入市規劃大綱。
1991年,中國城市規劃學會、歷史名城規劃學術委員會在都江堰召開「歷史地段保護與更新」研討會。會議指出:「歷史保護地段是指那些需要保護好的具有重要文化,藝術和科學價值,並有一定規劃和用地范圍,尚存真實歷史文化物質載體及相應內涵的地段。這類地段可以是文物古跡比較集中並包括相連臨近的歷史文化環境的地段,也可以是能較為完整地體現某一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建築群、傳統街區、小鎮、村寨等。」1993年襄樊會議上指出,所謂歷史文化保護區,就是指能夠顯示一定歷史階段的社會、經濟、文化、生活方式、傳統風貌和地方特色的城市或鄉村的地段、街區、建築群及各類地上地下遺址。並正式將其寫入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這兩次會議,在理論上明確了歷史文化地段、保護區的概念,保護原則,為我國歷史文化精粹地段和文物古跡的保護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證。
4.2 故宮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整治的作用與意義
通過對故宮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的整治與維護,恢復護城河內側圍房及其兩側的河牆歷史原狀,重現紫禁城周邊地區的原有風貌。遊人置身其中,品味明清兩代古都的歷史文化風韻。
整治與維護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的環境,是一件利國利民、造福後代的大事。第一、通過治理維護,可以極大地改善故宮及其周邊地區的環境,恢復其原有的風格和面貌,對於樹立和維護我國作為世界文明古國的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第二,治理後的故宮及周邊地區,筒子河河水清澈透明、魚戲其間,取得比較明顯的環境效益。同時周圍居民生活、居住條件也得到改善和提高,生活更加舒適,受到市民和全國人民一致支持與好評,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第三,在筒子河的治理與整治過程中,可以增加一部分單位,尤其是建築,市政等單位的活源,創造就業機會,給這些單位注入生機與活力;治理後的紫禁城與筒子河,將更加吸引對國內外遊客的吸引力,促進首都旅遊業的繁榮與發展,帶來較好的經濟效益。
故宮是世界了解我國的重要窗口,也是我國的國際地位和形象的重要窗口。作為故宮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的筒子河,與庄嚴肅穆、金碧輝煌的紫禁城交相輝映、渾然一體,為故宮、也為首都北京平添了一道燦爛絢麗的風景。
4.3 故宮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整治設想
故宮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整治,是一個十分復雜、工程任務艱巨、牽涉面廣、難度大的課題。為整治好這一歷史文化精粹地段,保持其原有的風格特色,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整舊如舊」原則。歷史文物和文化古跡的整治,要在其現有的基礎上,保持其歷史變化的「痕跡」,盡可能地恢復其風格原貌;而不是將其拆除後重新翻修。如筒子河內的現存圍房的維修治理。
第二,周圍環境與歷史氛圍的和諧原則。文物古跡只有置身於其產生的歷史環境,才能顯示出生機活力與價值。紫禁城周圍傳統上是青磚灰瓦民居襯托紅牆黃瓦的格局,而其附近的現代建築與高聳的煙囪顯然與之不協調。
第三,整治保護與利用相結合的原則。文物古跡的保護,其目的之一也包括合理的利用,只有合理有效地利用,才能充分發揮文物古跡的作用,顯示其價值,更好地為現代生活服務。
故宮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整治內容包括:筒子河內側居民搬遷安置、圍房的修繕治理與恢復、筒子河水質分析評價與河道的清淤治理、沿岸市政基礎設施的完善與污水管道的折返、城牆與河牆的維修、周邊地區環境整治與綠化。
整治恢復的范圍:故宮筒子河及其內側與城牆之間的地帶,包括筒子河及其外側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長街以內的地區。
故宮筒子河及周邊地區環境整治設想方案與步驟:①搬遷安置筒子河內側沿城牆的居民和單位,沿筒子河外側保留一條寬3.5m左右的步行道。②對現有圍房進行維修,恢復其原有格局和面貌;已經拆除的要盡可能恢復重建。維修後的圍房可以作為故宮的辦公用房,或作為文物旅遊用品商店,書畫社、茶莊等。③完善筒子河兩側的市政基礎設施,折返排向筒子河的污水、雨水管道,使之納入市政排污系統。④清除淤泥,適當種植荷花;治理後的筒子河,增加換水次數或保持長流水;對筒子河實行統一管理,保持清潔水面,適當飼養符合水質條件的觀賞魚種。⑤維修破損的城牆與河牆,修整進水口和排水閘。⑥綠化紫禁城與筒子河周圍的環境,分階段、有步驟疏伐、修剪現有高大樹木,保留古老、珍貴的高大樹木和樹種,種植或移植低矮的松樹及四季常青的灌木。
治理整治設想近期目標:搬遷安置筒子河內側現有居民和單位;清除淤泥,折返污水管道,完善市政基礎設施;保留古老、珍貴高大樹木和樹種,修剪、疏伐遮擋視線與景觀的高大樹木,沿城牆根種植草皮,初步綠化改善故宮周圍環境;維修現存圍房和破損的城牆與河牆。
治理整治設想遠期目標:保持筒子河水面清潔,長流水不斷,飼養觀賞魚種;開辟「筒子河環線旅遊」和「環城牆旅遊」;移植、補種油松、馬尾松等常綠樹種,修剪使之保持在6m以下,間種連翹、黃刺梅等低矮灌木,進行立體綠化;逐步治理筒子河外側與南北長街和南北池子大街之間的人文環境和自然景觀,使之與故宮整體的風格氛圍相協調。
㈢ 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遇到文物後該如何處理
停止施工,報當地文物單位,聽指示!
㈣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你會怎麼辦
在進行工程建設或農業生產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文物,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當地文物行政部門,文物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如無特殊情況,應當在24小時內趕赴現場,並在7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文物行政部門可以報請當地通人民政府知公安機關協助保護現場;發現重要文物的,應當立即上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報告後1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發現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哄搶、私分、藏匿。施工企業在施工中注意落實對已發現文物的施工保護方案以及對可能發現文物保護預案。施工企業在文物保護區或建設控制帶施工時,應制定詳細施工方案,樹立標示標志說明,並安排專人負責現場管理。
㈤ 聘請一名文物保護及修復的工程師
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古建築和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專業可以嗎
㈥ 文物保護單位壞了是國家拿錢修嗎
應該是使用者來修,因為房子是你在使用者,你有義務對房子進行維護和維修。維版修費用,因為房子權是你們自己家的,大部分還是有你們來承擔,剩下的,由文物部門來承擔。並且,文物部門根據根據維修工程的大小決定施工單位由哪方找!反正對你們是有好處。 你們也可以利用老房子是文物單位,做個小賣部什麼的,還可以盈利,也不錯。好好利用。
㈦ 古建築維修工程包括什麼
魯班股份古建築的維修,根據其殘損程度和工程性質,一般分為5種類型。
經常性保養維護工程
古建築需進行經常性保養與維護,包括屋頂除草、勾抹;局部揭傡補漏;樑柱和牆壁等支頂加固;庭院清理整頓、室內外排水、疏導等小型工程。這類工程不改變文物現存結構、材料、外貌、裝飾和色彩,一般由管理單位或使用單位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完成。
搶險加固工程
古建築的某些部分在發生了危及文物安全險情時要進行搶救,如支頂、牽拉、堵擋、加固等應急工程。這類工程需要經過技術檢查,制定搶險加固方案,並經文物主管部門審批後,才能進行。如果由於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報時,須補報備案。
重點修繕工程
古建築進行較全面和較大規模的修繕,必須事先做好勘察測繪、調查研究,在充分掌握科學資料的基礎上進行設計。工程設計要經過認真的分析研究,廣泛徵求有關方面專家的意見,並提出「修繕工程申請書」,按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經文物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施工。
局部復原工程
是指對存有遺址而地面建築殘缺不全或已損毀部分的古建築進行局部復原。此種工程必須具備詳細的科學依據,根據研究確能復原局部結構或構件者,按重點修繕工程具體要求進行。
保護性建築與構築物工程
為了保護不可移動文物而附加的排水防洪堤壩、防雨房、亭或窟檐等安全設施,應與文物本身及環境風貌相協調。附加建築物、構築物的設計方案按文物保護單位級別,報經文物主管部門同意後才能施工。
㈧ 文物保護修繕工程施工,是不是需要特殊的資質
是的。需要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古建築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資質對企業資產、企業主要人員、企業工程業績都有一定要求。其中企業主要人員包括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結構、風景園林等專業工程序列職稱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等。
一級資質標准:
企業資產
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於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結構、風景園林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於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於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砧細工、木雕工、石雕工、砧刻工、泥塑工、彩繪工、推光漆工、匾額工、砌花街工等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於20人,且人員齊全。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2類或某1類的2項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單體建築面積6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築工程;
(2)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主要古建築修繕工程。
(8)文物單位怎麼配合施工維修工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使用人負責修繕、保養;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由所有人負責修繕、保養。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有損毀危險,所有人不具備修繕能力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幫助;
所有人具備修繕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繕義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給予搶救修繕,所需費用由所有人負擔。
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准;對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應當報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批准。
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遷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
㈨ 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物業管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最好有範本,或例子
第一要保證安全。其次要保持文物的原狀。第三維修要經過具備文物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方案設計並經過公布該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主管部門審批,並要具有相應文物施工資質的施工企業才具備維修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