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物業管理條例大修基金使用完怎麼辦
根據住宅維抄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襲規定,維修基金使用完畢,房屋、設備設施、場地場所仍然處於正在使用的范疇,需要對其進行更新、改造、大修、更換的,由全體產權所有者,也就是全體業主續籌。如果抗性比較大,由政府住建部門、辦事處、居委會組織自召開業主大會,臨時續籌也可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根據當地的產權面積的分攤,續籌維修基金,確保後期房屋和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
如果不續籌,而且業主也不願意自動分攤,那就只有等著小區不保值、增值、設施老化落後、場地破損不堪、小區負重超額、小區品質下降。
⑵ 維修基金沒用完能退嗎
住宅專項維來修資金有如下情形,源可以主張退還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⑶ 維修基金也沒有用完,那麼這些維修基金怎麼辦
維修基金跟著房子走
⑷ 房子超過保修期漏水,維修基金又用完了,怎麼辦
樓頂部位是屬於整棟樓全體業主共同部位,沒有維修基金可以求助物業向本樓全體業主解釋,大家共同出資來維修,物業費是是一個物業公司在小區里生存的基本條件,
⑸ 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用完了怎麼辦
如果你在這之後不修房子的話就不用管哈,反之就只有另外掏錢了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⑹ 小區維修基金用完房屋維修今後怎麼辦
財政部、建設部2007第165號令第十七條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回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答當及時續交。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⑺ 如果房屋的維修基金用完後,再維修時怎麼辦
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版用權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該辦法沒有明確房屋的維修基金用完後,再維修時資金來源的問題,按民法通則相關規定,按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當房屋的維修基金用完後,再需維修時,需由受益方即業主共同承擔。
⑻ 住房維修基金用完了怎麼辦
用完了,應該組織業主大會繼續交一部分
⑼ 維修基金用完了,到賣房過戶時還需要交維修基金嗎
維修基金抄用完了,到賣房過戶時還襲需要補交維修基金的。
依據《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受讓人應當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協議、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戶賬更名手續。
⑽ 公共維修基金用完了怎麼辦
是被挪用了還是用於維修而用完了啊?
如果被挪用了,就用法律武器告物業,叫他們交出來
如果是維修用完了,再需要維修的時候開業主大會,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