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情況下動用緊急維修基金
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范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專設備保修期屆滿;房屋共用屬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樓業主的,申請單位已事先征詢2/3以上業主的書面同意;涉及物管區域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維修基金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具體來講,公共部位是指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
Ⅱ 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使用應急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第三章使用
第十八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二十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三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四條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規定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辦理;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發生前款情況後,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還應當從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五條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二)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三)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第二十六條在保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於購買國債。
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應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或者商業銀行櫃台市場購買一級市場新發行的國債,並持有到期。
利用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經業主大會同意;未成立業主大會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利用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應當根據售房單位的財政隸屬關系,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同意。
禁止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從事國債回購、委託理財業務或者將購買的國債用於質押、抵押等擔保行為。
第二十七條下列資金應當轉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滾存使用: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存儲利息;
(二)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買國債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業主所得收益,但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四)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回收的殘值。
Ⅲ 「我」家房屋受損 住宅維修基金究竟怎麼用
今年夏天,我國多個省份普降暴雨,很多居民房屋受損。面對房屋漏水、損壞等局面,不少人想起了房屋維修基金,這筆錢究竟該怎麼使用呢?
什麼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通俗來說就是房屋的「治病錢」。我國物權法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適時調整。
維修基金想動不容易
從字面上來理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由業主共享,但在實際操作中,想要動用這筆錢並不容易。按照物權法規定,決定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兩個2/3的指標操作起來比較困難。部分業主參與公共事務的積極性不高,『事不關己』現象較突出。還有部分業主並不在當地居住,難以書面簽字表決。
另外。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的共有財產,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按照規定啟動業主委員會機制並召開業主大會,保證信息公開透明,進一步徵得業主的信任和同意。但事實上,目前的很多住宅小區並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這就導致該筆資金使用情況不公開透明,很多業主擔心錢款被挪用,進而增加了資金使用的阻力。
多項政策改進資金使用困難
為解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率低、支取不暢等問題,全國多個城市專門制定了應急政策。比如,北京市制定了應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政策,規定如果出現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6種緊急情況時,無需2/3業主同意,維修資金最快時間48小時到賬,但應事前告知業主;浙江省出台相關規定,房屋維修方案公示以後,只要建築物內所有權人不超過1/3的業主書面提出反對意見,就視為公示同意。
但要從根本上加強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關鍵是推進小區盡快成立業主委員會,實現業主自治。物業管理公司應按規定激活業主委員會及業主大會機制。這一方面有利於業主之間通過公開透明的平台進行溝通,另一方面便於業主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的相關工作,確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被亂用和挪用。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8-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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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物業維修資金怎麼用 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房屋過質保期
2、維修部位是公共設施
設備等公共區域
3、
需要業主簽字同意佔總戶數的三分之二
面積超過
總面積的三分之二
4、
防水
外牆
排水
可以申請應急維修
維修速度快
不需要業主簽字
說的比較簡單
不明白的可以問
沈陽的朋友
有關於維修資金的問題
我可以幫忙解答
Ⅳ 松江區房屋緊急維修基金怎樣審批使用
由業主委員會經2/3住戶同意,方能動用維修基金。一般再由物業公司負責列計劃和報告房地產管理中心,批准後實施計劃,業主委員會實行監督,公布維修基金使用情況。
Ⅵ 民法典增加緊急情況下使用公用維修資金特別程序嗎
民法典物權編草案結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完善了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
其一,明確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其二,適當降低業主共同決定事項,特別是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表決門檻,並增加規定緊急情況下使用公用維修資金的特別程序。
其三,在徵用組織、個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明確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的相關責任和義務,增加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Ⅶ 哪些情況下可以應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修、中修及回更新、改造的資金答,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消防設施、道路、下水管、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設備及其使用的房屋、監控系統等。
Ⅷ 維修基金怎樣申請使用
1、在交房前購房者就應該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房屋維修基金還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
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房屋維修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維修基金如何申請使用?
維修基金的使用分為一般情況和緊急情況兩種:
1、一般情況
由相關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公司等作為主體提出使用建議;業主大會或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向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審核通過後維修基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2、緊急情況
如果出現應急情況的,則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通過。而且,自區縣建委或房管局作出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4小時內(指工作日)辦理支付。
哪些情況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公共部位和物業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所謂的公共部位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儲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根據建設部的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此外,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數額2倍以下的罰款;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並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Ⅸ 房屋維修基金那些事 如何使用要知道
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用?雖然現代購房者在買房時都繳納了房屋維修基金,但對維修基金的去向、使用等各種問題都沒有答案,下面就為您解答房屋維修基金相關的各類問題。
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
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該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產權所有人。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基金由購房者交納,購房者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需交納維修基金。
使用房屋維修基金要符合條件
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范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屆滿(新房出現質量問題,如果還在保修期內,是可以向開發商申請維修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樓業主的,申請單位已事先征詢2/3以上業主的書面同意;涉及物管區域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五種緊急情況可以啟用維修基金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分為一般使用程序和應急使用程序。緊急情況下可按照應急程序進行申請使用,應急使用范圍包括:
1、電梯故障經有關部門確定危及人身安全的;
2、外牆牆面有脫落危險、屋頂滲漏等嚴重影響房屋使用和安全的;
3、排水管道堵塞、漏水影響正常使用的;
4、消防設施損壞,消防部門出具整改通知書的;
5、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緊急情況。
應急使用程序如下:
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經房屋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實;到區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備案;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通知銀行劃撥資金。 如果認為施工費用過高,可以委託專業中介機構對工程造價進行審核,費用計入維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新房維修的保修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9號)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都是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房屋維修基金使用程序目前來看還比較復雜,但業主可以對照上述情況有針對性的使用。當然房主首先要了解需要維修的問題是否尚在保修期,若是保修期屆滿,可以按照不同的分類向業主委員會申報情況。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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