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維修合同與協議有什麼區別
你好,沒區別。
⑵ 房屋漏水維修合同怎麼寫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樓房屋漏水維修質量簽訂如下協議,確保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維修標准及要求 1、乙方自願選擇房屋維修形式並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2、維修地點:XXXX 3、維修標准:維修必須在保證不影響房屋的安全前提下進行。維修以解決防漏為主。 第二條 合同金額 合計金額為:¥XXX元 大寫: 3、維修要求: ①乙方進行施工,提供人工,材料。 ②乙方應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4、維修工期: 在正常天氣下3天內必須完成。 5、維修後保質:建設工程維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後一次維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計算。在沒有人為破壞情況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3年,即維修後應當繼續最低保修3年。且在出現漏水的情況後,在甲方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響應。 第二條 維修工程款的發放 乙方維修樓頂漏水工程款不能超出合同金額,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 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其它約定 1、乙方因維修而造成的其他責任由乙方負責。 2、本合同自雙方簽名蓋章時生效,一式兩份,甲、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⑶ 井蓋維修規范
目前國家還沒有相關的規范,個別地方倒是有,如武漢地方的井蓋維修規范。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