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共維修基金什麼時候開始繳納的
維修基金是在交房之前才開始繳納的。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專期滿後,對物業公共屬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B. 房屋維修基金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的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專用。其繳納標准也由最屬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1]
房屋維修基金的名字多年來經過數次變化,1998年時,叫做房屋維修基金,後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當時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C. 買房子的時候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要交的
買新房要交公共維修基金,否則不能辦理房產證;買二手房不用繳納公共維修基金,過戶時隨房自動轉移。
D.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房屋維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產商和購房人共同籌集的,利息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專公共部位和共用屬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利息不足時由產權人分攤。且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用於公共設施的維修、保養和更換;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用於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維護,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業主就應當將房屋維修基金交納。如果是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話,業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當然,如果業主覺得需要自己親自交納維修基金較麻煩你,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E. 新房的公共維修基金在什麼時候交
維修基金一般是在辦理產權證(兩證)的時候繳納給房管部門的。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維修資金」,是在開發建設單位取得入住許可證,業主辦理了入住手續後,由業主向政府房管部門專設帳戶的銀行交納,可以由開發商代收,但收據必須是政府房管部門專設帳戶的銀行出具,你有了這個收據才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是指業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一次性計提繳存,或者建設單位一次性繳存,專項用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由單幢住房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由住宅小區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設施設備。
維修資金實行統一歸集、專戶存儲、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幢建賬、核算到戶、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管的管理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可以由業主直接繳存,也可以由建設單位代收代繳。
建設單位在辦理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前,業主、公有住房售房單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戶、過戶登記前,按照房產、房改部門出具的維修資金繳存通知中的數額,將資金繳存專戶銀行。專戶銀行應當向繳存人出具維修資金繳存憑證。國家建設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規定,特供參考!望採納
F. 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公共維修基金怎麼算
每個開發商都有自己的辦事進度,讓什麼時候交,你就什麼時候交。有困難可以協商內緩交。
各地容的公共維修基金收取的金額不一樣,現在基本都是按每平米多少錢收了。
拿北京舉例:多層樓100元/平米,高層樓200元/平米。
G. 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時候開始交的
維修基金是在交房拿鑰匙的時候才開始交納的。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版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權,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H. 維修基金從哪一年開始收取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
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繳納標准也由最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
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
I. 契稅和維修基金到底什麼時候交
各地都有不同的規定,有些地方規定為交房之前繳納房屋契稅,有的地方規定為合同簽訂滿10天即要繳納。而根據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稅繳納時間為: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繳納房屋契稅。
房屋交付後盡量不要超過一年,否則是要繳納滯納金。相信這個問題很多人都很關心,一般是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去審批繳納契稅,一般的順序是購房-交首付-辦理貸款-貸款審批-審批合格-進入交房流程。貸款批下來之後,開發商打電話讓你去交房,這時候需要去審批交契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9)什麼時候收公共維修基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七條經批准減征、免徵契稅的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屬於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減征、免徵契稅范圍的,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徵的稅款。
第八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納稅人應當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第十條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契稅徵收機關應當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
第十一條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