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智能電子產品的維修市場分幾大類分別是什麼
個人覺得大百概可以分為兩大類----模擬電子產品和數字電子產品.
模擬電子產品是指度版產品中只含有模擬電路而不權含數字電知路的產品,數字電子產品是道指含有數字處理晶元及A/D、I/O等電路的電子產品.現在基本上純回模擬的電子產品很少了,畢竟數字時代來臨答了啊,呵呵.
㈡ 全國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維修機構聯盟
全國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維修機構聯盟(以下稱聯盟)是由中國電子商會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專業委員會在信息產業部授權下組建的,由眾多維修網點按統一運營原則聯合組成的一個覆蓋全國的加盟連鎖經營體系。聯盟本質上是政府和行業組織為全社會提供的一項公共服務系統。
聯盟的組建是依照《國務院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若干意見》的精神,從打造現代服務業樣板工程的高度來設計和實施一項系統工程,其著重體現了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和信息化網路來推動和實現全國維修服務行業整體的資源重組和網路化運營,其獨創的商務模式和運營管理模式都將成為現代服務業最好的詮釋和最典型的示範。
聯盟的首要目標是向所有消費電子產品生產企業提供能夠最大限度與銷售同步的售後服務能力,使眾多生產企業特別是中小電子產品生產企業免除構建售後服務網路的龐雜工作和巨額成本。做到「一網代理所有廠商」。
聯盟的另一重要目標是使全國消費者在購買了電子產品後能夠獲得完善、及時、有效的專業服務,做到「一網服務全體大眾」。
聯盟所擁有的覆蓋全國的服務體系與「10666286315全國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統一信息平台」聯動實施,使消費者的任何售後服務要求都能在第一時間傳至相關生產企業,廠家啟動聯盟體系所對應的網點,即時提供服務回應,從而使消費者真正實現「一號在手,服務全有」。
聯盟的主旨就是在政府主管部門政策引導下,通過建立「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全國聯合保障體系」,利用政府提供的公眾售後服務統一信息平台,把消費者、生產企業、服務機構三方緊密聯系起來,並以統一規范的信息化和市場化模式實現售後服務的責任聯動,給全國消費者提供現代化售後服務的全新體驗。
「10666286315 公共信息平台」是在由信息產業部主持制定和頒布的《消費電子產品生產企業售後服務規范》中明確規定的「全國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統一信息平台」 。該平台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包括以下方面:
(1) 消費者服務請求即時傳達
消費者購買消費電子產品後,如果需要獲得廠家的售後服務,可以立即將服務請求編寫成一條簡訊發給
「10666286315公共信息平台」, 平台馬上把該服務請求轉發到產品的生產廠家, 並督促廠家在第一時間對消費者的服務請求作出回應。
(2) 消費者投訴的調解與化解
消費者若對購買的產品和服務質量不滿意需要進行投訴,可將投訴對象和投訴內容編寫成一條簡訊發給
「10666286315公共信息平台」 , 平台馬上把該投訴信息提交給相關廠商,幫助供需雙方及時調解糾紛,化解矛盾。
(3) 產品服務咨詢、查詢與新品發布
消費者可以通過「10666286315公共信息平台」對與產品和廠商有關的信息進行咨詢和查詢,如產品真偽、 「三包規定」 、服務規范、使用維護方法等問題的查詢等。還可以了解到新品上市的有關訊息。
(4) 產品「三包」電子注冊
消費者可以通過「10666286315公共信息平台」對自己所購買的產品進行「三包憑證」的電子注冊,其方法是在購買產品當日向「10666286315公共信息平台」發送一條該產品的注冊簡訊,該項注冊被確認後,消費者在日後無需提供紙質發票和「三包憑證」就能按規定享受三包服務。
「聯盟維修業務管理電子商務平台」是一個與「10666286315公共信息平台」實時對接和聯動的聯盟內
部信息綜合服務平台,它是支撐聯盟服務體系有序運轉的中樞神經系統,也是聯盟業務管理模式的集中體現。 該平台主要具備以下功能:
(1)特約維修關系的網簽
凡與聯盟簽訂售後服務委託合同的生產廠家都有權通過「聯盟維修業務管理電子商務平台」 與聯盟在全國范圍內的各加盟維修網點確定特約維修關系, 同時各維修網點也是通過該平台與廠家確立相應的特約維修關系,這種雙向的選擇和確認稱之為 「網簽」。網簽的前提是雙方通過網路平台充分了解對方的具體要求和具體條件,進而作出具有合同效力的選擇與確認。
(2) 維修派工業務調度
「聯盟維修業務管理電子商務平台」 承擔著向所有維修網點進行派工和業務調度的管理任務。根據合同約定,所有簽約生產廠家只能通過該平台把受理的消費者三包內維修服務信息以「派工單」的形式發送到消費者所在地的聯盟地市級管理站,再由地市級管理站依據「就近派工和均衡派工」的原則通過該平台向維修網點進行派工,所有派工的業務調度過程都在該平台系統的有效監管下完成。
(3)三包內維修業務對賬與結算
「聯盟維修業務管理電子商務平台」也是生產廠商與其特約維修網點的三包內業務對賬與結算平台。各網點每一筆三包內維修業務的完工都需要通過該平台提交廠家確認,聯盟每月定期主持廠家與網點通過該平台進行三包內業務對賬,雙方數據核對無誤後,聯盟首先代表網點與廠家進行維修費統一結算,隨後聯盟與各網點進行維修費內部清算,該平台將監控和記錄全部業務流程。
(4) 零備件的物流配送和管理
「聯盟維修業務管理電子商務平台」承擔著聯盟零備件物流配送和管理任務。聯盟所有維修網點都必須通過該平台把每月維修所用零備件的品牌、型號、數量等采購信息和庫存信息提交給聯盟委託的物流公司,同時聯盟委託的物流公司也是通過該平台隨時掌握各網點零備件的庫存量和采購需求,及時通過物流網路為各網點輸送零備件。
加盟經營優勢
(一)巨大的資源優勢
「全國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實體聯盟」是一個蘊含著巨大資源的全國行業化的服務型組織,它的上端有國家信息產業部牽頭引導,其本身歸屬中國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專業委員會直接管理,因此它所具有的國家政策資源是其它維修機構無法比擬的。同時中國消費者協會、國家工商管理局、國家質檢總局等政府主管機構都將把它作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樣板工程和改革示範來關注和扶持,因此它必將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二)統一的管理優勢
加盟全國維修服務網點將獲得統一的管理優勢,其集中體現在有了一套統一的先進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 「一網代理所有廠家,一網服務全體大眾」的模式使得加盟企業不再是單打獨斗,不必再為尋找簽約廠商和招攬用戶耗時、耗財、耗力,也不必再為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傷腦筋,只要遵從統一的管理模式,事業就會穩定發展。
(三)強大的品牌優勢
加盟企業統一享受總部提供的強大服務品牌(包括標識和規范),這一服務品牌包含著被國家主管部門權威認證的服務資質和被消費者普遍認可的服務信譽。這一品牌不僅極大提升了企業的公眾形象,而且必將成為企業業務發展最有力的保證。
(四)快捷的信息優勢
二十一世紀企業實力拚的是信息,沒有現代化信息網路支撐的企業必遭淘汰。加盟企業最顯著的一個變化就是成為全國售後服務信息網路的一個節點,在總部信息網路中心的遠程調度下,全國消費者每天發出的幾十萬條維修服務請求信息首先匯集到6286315 信息平台,然後就會源源不斷地由總部分送到各地加盟維修服務網點,這種快捷的信息網路服務有力的維持著各地網點的業務量,並使得消費者與維修商保持最近的距離,共同獲得最大的效益。
(五)可靠的結算優勢
與簽約的生產廠家進行三包維修代理業務結算一直是維修商面臨的一個難題,尤其是代理的廠商越多,結算問題就越復雜。現在有了聯盟總部代表所有加盟網點與所有生產廠家進行簽約和統一結算,並且對每個網點的每一筆維修業務進行登記核實,確保加盟網點的維修業務結算快捷准確,應收款項可靠進帳。
(六)明顯的效益優勢
加盟企業將在總部支持下獲得明顯的綜合效益:
◆由統一管理帶來的管理效益,並節約了開支。
◆由統一品牌帶來的品牌效益,並提升了形象。
◆由統一信息平台帶來的信息效益,並提高了效率。
◆由統一原廠零備件配送帶來的進貨效益,並保證了貨真價實。
◆由統一業務結算系統帶來的財務效益,並保證了款項到帳。
◆由統一推廣宣傳帶來的廣告效益,並節省了費用。
聯盟運營管理的統一模式
「全國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維修聯盟」的運作管理模式主要採用現代連鎖經營的網路化管理模式,其主要運作方式就是實現 「八個統一」 。
◆簽訂統一的加盟連鎖經營協議
契約關系是所有加盟連鎖店與聯盟總部所建立的商業合作模式,只有簽署了加盟連鎖經營協議才能夠成為聯盟成員,並享受一切應有的業務支持和優惠政策。協議書完全採用統一的格式和內容,所有加盟實體一律平等,一視同仁。
◆懸掛統一的連鎖服務標識
所有加盟實體的門店招牌都必須統一使用聯盟總部設計的專有連鎖服務標識,此標識一方面昭示消費者該門店是經過嚴格認證的全國消費電子產品連鎖維修服務機構,另一方面它也是服務品牌、服務質量、商業信譽和企業形象的綜合象徵。
◆ 使用統一的信息通訊平台
聯盟將建立全國統一的售後服務信息平台,該平台依託10666286315全國消費電子產品售後服務信息平台和聯盟總部專用售後服務信息網站。該平台通過互聯網將總部與所有加盟連鎖維修服務網點相連接,實現實時信息共享和網路化的信息管理,以最高的效率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
◆遵循統一的維修業務調度
聯盟總部將設立統一的維修業務調度中心,所有加盟連鎖維修服務網點都必須時刻響應和遵循調度中心發出的維修服務指令,這些指令通常包括電話詢訪某消費者的維修服務請求、對某消費者開展上門維修服務業務、限期完成某項維修保養業務、電話回訪某消費者等等。
◆享受統一的原廠零配件物流配送
聯盟總部將聯合合格的物流公司公司建立全國連鎖維修經營物流配送中心,該中心的主要任務就是將維修服務業務所需要的門類繁多的原廠電子產品元器件和零配件在最短的時間內配送到所有加盟連鎖維修服務網點,以保證消費者及時獲得正品的維修服務。
◆恪守統一的維修服務質量標准
聯盟總部將依據生產企業提供的售後服務技術指導書制定全國統一的消費電子產品維修服務質量標准, 該標準的部分指標甚至高於國家相關的售後服務標准。聯盟要求所有加盟連鎖維修服務網點必須恪守統一的維修服務質量標准,並將隨時檢查和監督各網點執行標準的情況,實施嚴格的獎優和罰劣政策,確保聯盟的服務品牌不受玷污。
◆執行統一的服務收費價格標准
聯盟總部將制定全國統一的維修服務收費價格標准,該標准將會在國家統一定價的基礎上作適當浮動, 其根本原則是讓消費者享受滿意合理的服務價格。所有加盟連鎖維修服務網點必須嚴格執行聯盟總部的統一定價,在聯盟內部嚴禁任何擅自提高收費價格的行為。
◆使用統一的網路業務結算軟體系統和統一的維修業務管理系統
聯盟總部將建立全國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統一業務受理信息平台和統一的維修業務綜合管理電子商務平台, 所有網點都將安裝相應的用戶端軟體。 聯盟業務結算中心通過網路統一管理各連鎖服務網點的結算業務。
㈢ 你們覺得,把電子產品送到是維修放心嗎,如果電子產品需要維修,你們是會選擇去普通的維修點還是去售後
去品牌售後維修放心
㈣ 電子產品國家規定的保修期是多少
按照我國的三包法規定抄:所有上市銷售的新車都必須提供不少於3年6萬公里的質保期,只要在質保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都可以得到免費的維修,包括配件和工時費。
這個保修期限的條件一般是「或」的關系,即可以免費保修的條件有兩個:一個是行駛時間3年內,一個是行駛公里數6萬公里以內。當這兩個條件里任意一個超過了,那麼汽車就不能進行免費的維修保養了。
另外,在保修期間內,並不是車輛的所有的維修費用都是免費的,也不是所有維修配件的保修都是「3年6萬公里」,這個具體還是要看你們的車主手冊。
㈤ 電子產品國家規定的保修期是多少
一、電子產品國家規定的保修期
《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1988年,機械電子工業部發布)第五條:家用電子產品的保修期:
1、收音機、收錄機(含家庭音響)整機的保修期為半年;
2、黑白電視機、彩色電視機整機的保修期為一年;
3、保修期均從銷售單位開據發票之日算起,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暫缺零備件而待修所佔用的時間。
4、不同的商品,不同的品牌規定不一,以買賣成交時賣方承諾的保修年限為准。
二、電子產品國家規定的三包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l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㈥ 如何判斷和挑選良心的電子產品維修店
貨比三家是永遠正確的選擇,即使所有店鋪都很坑,不要相信所謂的專業術語,也不要相信所謂的最低價格,在離開之前把自己能測試的都測試一遍,店家可能會翻臉不認人。
㈦ 電子產品維修需要哪方面的專業
作為PCBA維修員,需要了解PCBA工藝知識,對貼片機、迴流焊等設備的原理、操作要了解,協助專生產部隊生產的屬PCBA進行程序燒寫,功能調試,並在產品上粘貼程序標簽。能認識電子元器件並熟悉其功能,掌握常用維修分析儀器的使用(萬用表,示波器),對生產線上的不良PCBA板進行分析,有較強的問題分析能力和動手能力。
㈧ 中國有沒有關於電子產品維修的法律
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
(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日機械電子工業部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家用電子產品售後維修服務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提高維修服務質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維護生產企業的信譽,逐步改變維修服務的落後局面,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中心(下稱全國中心)負責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工作的統一規劃、組織、領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條 全國中心在全國各大區設立地區級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中心(下稱地區中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設立省級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中心(下稱省級中心);在部分省、自治區所轄市,根據需要設立少量必要的市級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分部(下稱市級分部);在各縣(區)和鄉(鎮)設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站(下稱縣<區>站、鄉<鎮>站);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地組建全國家用電子產品聯合維修服務網(下稱全國維修網)。
第四條 凡家用電子產品(目前僅限收音機、收錄機、家庭音響、黑白電視機、彩色電視機等)均應實行保修,凡向全國維修網投保的產品,均在全國維修網內實行聯合保修和維修業務。
第五條 家用電子產品的保修期:
一、收音機、收錄機(含家庭音響)整機的保修期為半年;
二、黑白電視機、彩色電視機整機的保修期為一年;
三、保修期均從銷售單位開據發票之日算起,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暫缺零備件而待修所佔用的時間。
第二章 各級中心的職責
第六條 全國中心的職責
一、全國中心是中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行業的業務主管部門,代表國家對全國維修網進行統一規劃、組建、監督、領導和管理;
二、制定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及有關方針政策的規章制度;
三、負責與外商洽談在華維修服務事宜及外商在華設置的特約維修服務機構的管理;
四、組織技術交流、技術培訓和維修人員的技術職稱考核;
五、負責維修儀器、維修工具和關鍵零備件的組織、分配、供應和協調;負責進口零備件的申請、儲運和分配;
六、負責生產企業產品投保的審定;
七、負責投保產品「全國聯合保修投保卡」(下稱投保卡)的管理和發放;
八、負責投保產品保修費的管理和結算;
九、負責投保產品及其關鍵零備件的質量跟蹤和信息反饋;為全國性家用電子產品(整機及其元器件)質量評比、評優提供重要數據;
十、負責全國維修網內維修服務站統一標牌的管理和發放;
十一、負責處理用戶意見,對爭議問題予以協調和仲裁;
十二、編輯、出版和發行內部專業性報、刊。
第七條 地區中心的職責
一、地區中心是全國中心的派出機構,接受全國中心委託,代表全國中心負責對本地地區維修服務工作進行協調、監督和管理;
二、組織技術培訓和技術交流;
三、建立中心備件庫,負責關鍵零備件的組織、協調、存儲和供應;
四、負責生產企業投保的初審;
五、負責投保產品及其關鍵零備件的質量跟蹤和信息反饋;
六、負責處理用戶意見;
七、設立維修服務站、承接具體的維修服務業務。
第八條 省級中心的職責
一、由全國中心批准成立,是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業務的管理服務性機構;
二、在全國中心的統一規劃和領導下,負責本省維修服務網的組建、監督、領導和管理;
三、制定本省維修服務工作具體的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四、負責對本省維修網內維修服務站的技術指導;
五、組織技術培訓和技術交流;
六、建立備件庫,負責維修零備件的組織、協調、存儲和供應;
七、負責生產企業產品投保的初審;
八、負責本省維修網投保產品保修費的結算;
九、負責投保產品及其關鍵零備件的質量跟蹤和信息反饋;
十、負責本省維修網內維修服務站統一標牌的管理和發放;
十一、負責處理用戶意見;
十二、設立維修服務站,承接具體的維修服務業務。
第三章 維修企業入網的條件和責任
第九條 凡具備下列條件的維修企業(包括工業、商業、服務業和廣播電視等部門所屬的現有維修單位),均可申請加入全國維修網:
一、承認《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接受全國中心及所在省級中心(或省轄市級分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二、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三、有專職維修技術人員;
四、具有必備的維修場地、設備和工具。
第十條 凡要求加入全國維修網的維修企業,須自願提供申請,報所在省級中心審批。
第十一條 經批准加入全國維修網的維修企業,其原單位名稱不變,行政隸屬關系不變。
第十二條 加入全國維修網的維修企業(下稱維修服務站)必須懸掛全國中心統一制定的標牌,作為全國維修網內維修服務站的標志、維修項目和范圍的標志、用戶選定投保的標志。
第十三條 加入全國維修網的維修企業,按其人員結構、技術水平、設備情況,分級確定其維修項目和范圍。
第十四條 維修服務站的分級,根據產品投保企業的意見,由省級中心確定。
第十五條 維修服務站在其標定的維修項目和范圍內,須主動接收用戶投保,並承擔保修期內投保產品的保修業務和保修期外送修產品的維修業務。
第十六條 維修服務站的零備件供應
一、一般通用件,自備;
二、專用件(易損自製件)、關鍵件,或自行解決,或向主管中心申報購買。
第十七條 維修服務站有責任向投保用戶介紹產品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第十八條 維修服務站有責任匯集用戶的意見,及返修產品的質量情況,填報報統計表,作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九條 維修服務站要積極參加技術培訓和技術交流活動。
第二十條 對確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維修服務站,省級中心有權酌情予以警告或取消其全國維修網成員資格。
第四章 生產企業投保的條件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經國家認證生產的家用電子產品,生產企業均可申請投保。
第二十二條 產品投保,由生產企業自願提出申請,報所在省級中心(或地區中心)初審後,匯總報全國中心審定批准。
第二十三條 投保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
第二十四條 投保產品在保修期間,憑全國中心統一印發的投保卡,在全國維修網內實行聯合保修業務。
第二十五條 投保產品在保修期內,如出現批量質量事故,由該產品的生產企業負責。
第二十六條 投保產品出廠時,包裝箱內必須裝有企業自行印製的「保修卡」和全國中心統一發的「投保卡」,包裝箱上應標明「全國聯保產品」的標志和字樣。
第二十七條 投保卡由全國中心統一管理和發放,投保企業按其需要量,向全國中心認購,投保卡的計費標准即投保產品的保修費標准。
第二十八條 投保產品的保修費,原則上按產品產地零售價的一定百分比計算;彩色電視機按1%計算,黑白電視機、收音機、收錄機、家庭音響等按2%計算;但為計算方便,並體現質優費低的原則,由全國中心據此制定統一標准。
第二十九條 投保企業應按照全國中心的需求計劃保證提供足夠的維修專用件(易損自製件)。
第三十條 投保企業應免費提供維修必備的產品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十一條 投保企業有責任承擔其產品維修的技術培訓。
第三十二條 對在保修期內其返修率低的投保產品,全國中心對該產品的生產企業予以獎勵。
第三十三條 對在保修期內其返修率高的投保產品,全國中心有權取消該產品的投保資格。
第三十四條 投保產品返修率及其關鍵零備件的可靠性是產品評比、評優的重要數據之一。
第五章 保修和維修
第三十五條 投保產品在保修期內,其用戶在全國維修網內,可自行選定任一維修服務站投保、並實行免費保修;非投保產品或保修期外的投保產品,其用戶可在全國維修網內任一維修服務站自費維修。
第三十六條 投保產品在保修期內,用戶憑該產品的購貨發票、保修卡及投保卡向維修服務站投保。
第三十七條 投保產品的保修費,由維修服務站憑投保卡和保修卡(結算回單聯)向主管省級中心結算。
第三十八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免費保修:
一、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損壞的產品;
二、自行拆動的產品;
三、無投保卡,保修單和發票的產品;
四、送修產品的牌號、機號、規格、價格與該產品的發票、保修卡、投保卡上的規定不符或塗改的產品;
五、用戶不按規定時間向維修服務站投保的產品;
六、降價銷售的「處理品」。
第三十九條 對非投保產品或保修期外的送修產品(確無使用價值者除外),各維修服務站均應積極承接其維修服務。
第四十條 非投保產品或保修期外送修產品的維修,屬消費者自費維修,各維修服務站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准,不得擅自提價,加重消費者負擔;對保修期外產品,如消費者自願要求繼續投保,維修服務站應熱情辦理此項業務(具體辦法自定)。
第六章 零備件供應
第四十一條 一般通用零備件,由維修服務站自行采購、儲備。
第四十二條 關鍵零備件和專用零備件,由地區中心、省級中心組織供應。
第四十三條 屬國家控制的,或需進口的零備件,逐級申報計劃,由全國中心統一組織、綜合平衡、協調分配。
第四十四條 各級中心、分部、站,申請供應國家控制的或進口的零備件,在供應上採取以舊換新的原則。
第四十五條 各級中心、分部、站,因保管不善、分配(或使用)不當,造成零備件損壞或短缺的,自行協調解決。
第四十六條 各級中心應定期向全國中心報告零備件的儲備情況;以便全國中心根據供求情況,調劑餘缺。
第四十七條 各級中心、分部、站,對專用零備件和關鍵零備件,只能用於維修,不得挪做它用。
第七章 技術培訓
第四十八條 技術培訓是提高維修人員技術素質,解決維修人員來源的有效措施,必須認真做好此項工作。
第四十九條 為提高培訓質量,在全國中心的領導下,各級中心均應設置相應精簡的培訓機構。
第五十條 舉辦各種類型的培訓班,可藉助社會和投保企業的培訓力量;採取學校深造、短期集訓和業余學習相結合的辦法。
第五十一條 根據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受訓學員的文化程度、基礎知識和技術水平,分層次組織進行:
一、全國中心(或受全國中心委託的地區中心、省級中心)負責組織在學校進行專業基礎理論的系統培訓;
二、省級中心(或省轄市級分部)負責組織對新產品維修技術的短訓和一般維修技能、實際操作的訓練。
第五十二條 培訓結束,受訓人員須參加各級中心組織的統一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
結業證書由全國中心統一制定、管理,地區中心、省級中心核發。
第五十三條 各級中心組織技術培訓,可向受訓學員適當收取學習材料費(包括實習費)和學雜費,但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收費標准須經全國中心核准。
第八章 質量跟蹤和信息反饋
第五十四條 質量跟蹤和信息反饋是提高產品質量、促進產品更新換代的重要手段,是聯系生產和維修的紐帶;各級中心及生產企業、維修服務站均應做好此項工作。
第五十五條 質量跟蹤和信息反饋工作的任務是對投保產品質量及其關鍵零備件質量和維修服務質量,進行調查、統計、分析、處理和反饋。
第五十六條 各投保生產企業、各級中心、分部、站,須科學地、准確地、及時地提供產品質量及其關鍵零備件質量和維修服務質量信息,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
第五十七條 質量跟蹤和信息反饋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管理辦法。
第五十八條 各級中心匯總的質量信息,為全國性家用電子產品(整機及元器件)質量評比、評優和維修服務質量評比提供重要數據;
第五十九條 全國中心將有計劃地加強質量跟蹤、信息反饋工作的數據傳輸和處理技術的現代化建設。
第九章 信訪工作
第六十條 信訪工作是產品售後服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是相互交流信息、溝通情況的重要手段,密切生產、維修、用戶之間關系的有效措施,各投保生產企業、各級中心、分部、站,均應做好此項工作。
第六十一條 各投保生產企業、各級中心應設專職人員負責信訪工作,各分部、站也應設兼職信訪接待人員(有條件的可設專職人員)。
第六十二條 建立信訪登記、統計制度。
第六十三條 對用戶反映的維修質量問題和服務質量問題,各級中心應及時調查、認真處理,不得打擊報復。
第六十四條 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維修質量事故,各級中心應及時處理,並報全國中心備案。
第六十五條 各級中心、分部、站須按季度將信訪工作情況及其有指導意義的事例、經驗、教訓等報全國中心。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有關名詞解釋
一、生產企業投保
生產企業投保是指生產企業本著自願的原則,遵照《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申請將其產品投入全國維修網進行聯合保修的行為。
二、投保企業
投保企業是指將其產品投入全國維修網進行聯合保修的生產企業。
三、投保產品
投保產品是指投保企業投入全國維修網進行聯合保修的產品。
四、維修企業入網
維修企業入網是指維修企業本著自願的原則,遵照《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申請加入全國維修網的行為。
五、用戶投保
用戶投保是指購買投保產品的用戶,按照《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全國維修網內,選定任一維修服務站對其產品進行保修的行為。
第六十七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全國中心。
第六十八條 全國中心依據本辦法制定的實施細則,與本辦法一並施行。
第六十九條 省級中心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措施,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維修網內施行。
第七十條 本辦法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中央法規)
㈨ 國家對電子產品的三包服務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於電子產品的三包服務有非常詳細的規定:
一、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二、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三、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四、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五、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六、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
七、在三包有效期內,除因消費者使用保管不當致使產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對應當進行三包的大件產品,修理者應當提供合理的運輸費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追償,或者按合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