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工作怎麼樣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多謝!
那真是上輩子燒了高香啦!
住宅維修資金制度是國家政策,每年各地的維修資金有增值收益,可以用來做學習、辦公經費用,有堅強的經濟後盾,前程可以說是無憂無慮,你說好不好呀?
『貳』 杭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
申請條復件
一、物業共用制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需維修、更新和改造。
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事項已徵得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面積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數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普通程序首撥)網上預申請請訪問http://hz.hzfdc.gov.cn地址
申請材料:
『叄』 住建局下屬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一般來這類單位都屬於行政源機關下屬事業單位,這類事業單位又分為:參照公務員管理、財政全額撥款、差額撥款、自收自支。 現在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也需要通過招考和錄用,招考又分為筆試和面試,參照公務員招考方式。 如果您打算報名參加考試,或者是軍隊轉業需要選擇安置單位,建議您選擇行政機關公務員崗位,或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和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肆』 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資訊。
『伍』 富陽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具體地址在哪
從富陽區青少年宮大樓過去路線
步行118米,到達目的地 收起
1、沿龍浦街向東步行56米,右轉進入達夫路
2、沿達夫路向南步行62米,到達目的地
杭州市富陽區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陸』 杭州市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用房管理辦法的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用房管理辦法
杭州市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用房管理辦法
(2004年9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9號公布專;根據2012年5月屬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征管暫行規定〉等23件市政府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修改)
『柒』 你好,請問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的待遇怎麼樣呢,謝謝
你好: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是房管局物業管理中心下屬的一個版部門,權是一個比較小的分類部門。其主要職能是管理各樓盤的維修基金,根據樓盤業主委員會的授權來安排維修基金的使用(注意只是管理基金,該基金經業主委員會授權物業公司即可使用,不需要管理中心的批准)。
可以說是一個清水衙門來的,雖然是事業單位的職能部門,但實權不大。工資和其他部門一樣,正式職工一般2000-3000左右,臨時工只有1000左右。由於沒有實權,該部門的額外收入比較少。
另外,我所說的是廣東湛江市的工資,你那裡的具體待遇請咨詢當地主管部門。
『捌』 物業維修基金管理中心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行政事業單位,員工為事業編制,不算公務員。
『玖』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全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折疊編輯本段第二章交存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拾』 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屬於哪一類事業單位
行政服務類的,他的功能和公積金管理中心是一樣的,有時候都是並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