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煤礦必須堅持的探放水原則是什麼
在受水害威脅的地區,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巷道掘進之前,必須採用鑽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小煤礦可請地測技術人員或地質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並提出安全防範措施,經縣煤炭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掘進工作。
二、工作面回採前,必須採用物探、鑽探或巷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內斷層、陷落柱等情況。寫出專門水文地質情況報告,經煤礦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查後報縣煤炭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回採。發現充水時,必須立即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留設防水煤柱,否則,不得開采。
三、沿斷層防水煤柱邊緣布置工作面,在煤柱附近開切割眼時,必須邊掘邊探,隨時對防水煤柱進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規定,如不符合規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開切割眼。探查後,所有鑽孔必須封孔。
四、對小窯老空充水區、充水巷道、導水斷層、強含水層、陷落柱、老鑽孔等需要探放水的地區,都必須確定探放水警戒線,並准確地繪制在採掘平面圖上。開拓掘進工程到達警戒時,必須先探後掘,嚴格掌握鑽孔的超前距離。鑽進時發現煤岩松軟、片幫、來壓或鑽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頂鑽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撥出鑽桿。要立即向礦部報告,並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緊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五、在安裝鑽機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背好幫頂,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溝。
3、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4、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應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方位、傾角和鑽孔布置數目及鑽進的深度。
5、在預計水壓大於1kg/cm2的地點探水時,應預先固結套管。套管口應安裝閘閥,套管深度必須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特別危險的地區,還應預先開掘安全躲避洞,規定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員人人皆知。
6、煤層內原則上不得探高壓充水斷層、含水層及陷落柱水。如確實需要,可先建防水閘牆並在閘牆外向內探水,或根據水壓等情況,按前款的規定要求進行。
六、探放水鑽孔的布置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探老空水,探水鑽孔應成組布設,並在平面圖上呈扇形。鑽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米為准,厚煤層內各孔終孔的垂距不得超過1.5米。
2、探放斷層及底板岩溶水的鑽孔,必須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鑽孔不得少於2個。
七、探水鑽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符合以下要求:?
探放小窯老空積水和本礦老空積水的超前鑽孔,一般超前距離不得小於10-20米,各煤礦可根據水壓情況具體規定超前距。
沿岩層探岩層水或斷層水時可按下表要求進行。
② 防水閘門技術要求
防水閘門是井下防水的主要安全設施,凡水患威脅嚴重的礦井,在井下巷道設計布置中,就應在適當地點預留防水閘門硐室和水閘牆的位置,使礦井形成分翼、分水平或分采區隔離開采。在水患發生時,能夠使礦井分區隔離,縮小災情影響范圍,控制水勢危害,確保礦井安全。
防水閘門製作方法
中煤防水閘門為預防井下突然涌水而設置的一種帶門的礦山防水設施,通常由混凝土牆垛、門框和能開啟的門扇組成。門扇的形狀有圓形和矩形兩種。當水的壓力超過3MPa時,可用球面形門扇以抵抗巨大的水壓力。門板一般用鐵板或鋼板製成,其厚度按水壓力大小確定。當水壓力不超過4MPa時,可用36一65mm的鋼板製成,或在工字鋼兩面焊上一定厚度鋼板製成;當水壓力超過4MPa時,應該用鑄鐵澆鑄而成。門框的尺寸應該滿足運輸要求,一般寬為0.9一1.0m,高為1.8一2.0m。門框與門扇的接觸面做成斜的,其間墊上橡皮板、鉛板或浸過焦油的帆布,確保接觸面嚴密不漏水。Ymjt01
防水閘門技術標准
井下防水閘門的設計、施工、試驗、日常維護以及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現將國內部分煤礦在這方面的經驗分類匯集如下,可作為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比較復雜的礦井在制定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技術管理工作制度時參考。
③ 煤礦在探放水作業時,其超前距如何確定
煤礦防治水規定第92--101條有原則性的規定,不能小於這個數字。但是各省市及各礦業集團公司又有細化的規定,超前距有100米的,有60米的,根據巷道種類、周邊情況不同而各自不同。所以你可以參照一些礦業集團公司的規定,細化這些東西。但是必須不得小於煤礦防治水規定上的這些原則性規定的下限。
第九十二條 採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進行探放水,探水前必須確定探水線並繪制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二、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暗河、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三、打開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四、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時。
六、接近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區域時。
七、採掘破壞影響范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含水構造、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時。
八、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時。
九、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區時。
第九十三條 採掘工作面探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確定探水警戒線,並採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鑽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岩)層厚度和硬度等確定。探放水設計由地測部門提出,煤礦總工程師組織審定,嚴格按設計進行探放水。
第九十四條 探放水鑽孔的布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鑽孔水等,探水鑽孔應成組布設,並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豎直面內呈扇形。鑽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m為准,厚煤層內各孔終孔的垂距不得超過1.5m。
二、探放斷裂構造水和岩溶水等鑽孔,必須沿掘進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鑽孔不得少於2個。
三、煤層內原則上不得探放水壓高於1MPa的充水斷層水、含水層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確實需要,可先建防水閘牆,並在閘牆外向內探放水。
四、上山探水時,一般應雙巷掘進,其中一條超前探水和匯水,另一條用來安全撤人。雙巷間每隔30~50m掘一聯絡巷並設擋水牆。
第九十五條 井下探放水必須使用專用的探放水鑽機,嚴禁使用煤電鑽探放水。
第九十六條 在安裝鑽機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背好幫頂,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鑽孔位於巷道低窪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三、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四、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應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方位、傾角和鑽孔布置數目以及鑽進的深度。
五、在預計水壓大於0.1MPa的地點探水時,應預先固結套管,套管口應安裝閘閥,套管深度必須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應預先開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員人人皆知。
六、鑽孔內水壓大於1.5MPa時,應採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九十七條 探水鑽孔除兼作堵水或疏水用鑽孔外,終孔孔徑一般不得大於75mm。
第九十八條 探水鑽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應符合以下要求:
探放老空積水的超前鑽距,應根據水壓、煤(岩)層厚度和強度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確定,但最小水平鑽距不得小於30m,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於10m。
沿岩層探放含水層、斷層和陷落柱等含水體時,按表5-1確定探水鑽孔超前距離和止水套管長度。
第九十九條 探放水鑽進時發現煤岩松軟、片幫、來壓或鑽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鑽等透水徵兆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要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派人監測水情。如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到安全地點,然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一百條 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探放水孔必須鑽入老空水體,並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鑽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湧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工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有關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第一百零一條 鑽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和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④ 井工煤礦什麼條件下施工防水閉牆
給你一個密閉的施工措施,這個應該更詳細了,願你採納。
密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51402開切眼與皮帶運輸順槽交叉點處,皮帶尾對的獨頭巷道,長度大約12米左右,在工作面安裝期間,獨頭巷道局部出現高溫、掛汗現象。為了防止溫度繼續升高引起自燃,經礦領導研究決定,將獨頭巷道進行封閉,使高溫點隔絕空氣阻止其繼續氧化,保證51402工作面安裝工作順利進行。為保證封閉工作的安全,特製定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一、准備工作
1、在施工前要仔細檢查密閉牆附近幫、頂和支架的完好情況,檢查施工地點的瓦斯濃度、二氧化碳濃度、有無一氧化存在及碳溫度情況,要保證作業地點的絕對安全。
2、將獨頭巷道內施工地點的浮煤、矸石等雜物清理干凈,清理出的浮煤、矸石要用皮帶運出,雜物等要碼放到安全地點。保證作業地點有足夠的安全空間和暢通的進料及行人通道。
3、事先准備好足夠數量的編織袋、施工工具、密閉牆的反水管、觀測管等施工材料,有計劃地攜帶工具及運送不同施工期間所需要的各種材料,避免因工具不全及材料運送不及時而延誤工時。
4、每班入井前要開好班前會,明確當班工作量,分配好工作任務,落實責任,講清重點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項。
二、施工方法
1、將獨頭巷道的浮煤及矸石清理到硬底後,用鐵鍬將開切眼及皮帶尾附近的泥漿和濕矸石裝入編織袋後,將袋口扎緊,然後用這些裝滿泥漿及濕矸石的編織袋砌築密閉牆。
2、每層編織袋砌築完成後,出現的凸凹不平之處,要用泥漿和濕矸石鋪墊平整之後再砌築第二層編織袋,以免編織袋之間出現空隙造成封閉不嚴。
3、在密閉牆下角選擇適當的位置預留反水管,防止積水沖壞牆體,在密閉牆上要預留觀測孔,以便檢查密閉牆內部溫度及氣體的變化情況。
4、密閉牆砌築完成之後,要將預留的管控風度嚴密,避免漏風,當檢查時發現有水時,再將反水孔打開放水。
三、質量標准
1、牆面編織袋砌築要平齊,不得出現里出外進,牆體要與水平面垂直,不得向里或向外傾斜。
2、牆體的編織袋層與層之間不得有孔隙,牆體厚度不得小於0.6m,反水管必須要有反水灣,防止無水或水量少時漏風。
3、牆體兩邊要接到實幫,頂部要封閉嚴實,密閉牆封頂時,里外都要封實,頂部不得減少密閉牆的厚度。
四、安全措施
1、施工前,必須組織所有參加施工人員,對密閉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貫徹和學習,使每個施工人員都能了解密閉牆的施工標准和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時,要有專業的瓦斯檢查員,定時到施工現場,檢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溫度的變化。
3、施工時,帶工人員要經常注意觀察施工現場的幫、頂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必須立即處理,排除危險後方可繼續施工。
4、在運料或裝、運編織袋時,要時刻注意運輸皮帶的開起狀態,不得跨越、踩踏皮帶尾部。在皮帶運行時裝、運編織袋,要盡量遠離皮帶尾,以免發生意外造成傷害。
5、在開切眼附近裝、運編織袋時,要注意觀察或與開切眼安裝人員保持聯系,防止開切眼安裝人員操作時對施工人員造成危險。
五、施工的組織與管理
1、密閉施工期間,通防部安排技術人員現場指揮協調工作,指導密閉牆的施工程序和方法,把好現場安全質量關。
2、技術人員在每天施工結束後,負責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⑤ 煤礦防治水工程指什麼
煤礦井下防治水工程主要是指防水閘門和防水閘牆。防水閘門由混凝土門垛、門扇、放水管、放氣管、壓力表等組成。防水閘牆分臨時性和永久性兩種。臨時性水閘牆是在有出水可能的採掘工作面事先准備好截水材料,如木板、石塊、砂袋等,一旦突水,利用截水材料將水堵截在較小范圍,以利於臨時搶險。永久性水閘牆用混凝土或鋼筋混凝土構築,用於堵截某一個區域開采結束後的涌水。永久性水閘牆可分為平面形、圓柱形、球形三種。
地面防治水工程主要有:
1、煤層露頭塌陷坑、地表裂隙,在雨季前用粘土堵塞、夯實,並稍高於地表,以防積水滲灌井下。
2、修築排(截)水溝。在附圖已標明的塌陷坑、地表裂隙及滑坡上方修築排(截)水溝,以防大氣降水從地裂隙滲入井下。
3、對地表擋矸牆、建築物後的水溝、擋土牆工程要在雨季到來前清理和修築完善。
4、查明有無漏填、錯填的積水老峒、老塘和廢棄井巷。在採掘工程圖上標明積水區及其最窪點的具體位臵和積水外緣標高,並圈出積水老空區的警戒線。
⑥ 煤礦水害防治方法
我國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煤礦防治水主要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以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為基礎,因地制宜。針對不同的水害類型,採取不同的防治措施,防治水方法多種多樣,有疏、有堵、有疏堵結合。在煤礦水害防治工作中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16字方針,並根據礦井水害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防、堵、疏、排、截」綜合防治措施(鍾亞平,2001;趙鐵錘,2007)。
在突水機理的研究上,先後提出了「突水系數」、「等效隔水層」和底板隔水層中存在「原始導高」等概念,認為底板突水機理是含水層富水性、隔水層厚度及其存在的天然裂隙、水壓、礦壓等因素的綜合作用結果。在底板突水預測方面,模式識別方法、隨機信息方法和脆弱性指數法等新方法得到了很好的應用(武強,2006,2007a,2007b,2009;靳德武,1998)。
在疏水降壓方面,有地表疏干、井下疏干,也有井上、井下聯合疏干。疏水降壓是我國礦井防治水害的主要技術措施。國內除普遍採用經常性疏干排水外,還先後進行了峰峰礦區和淄博礦區的薄層灰岩水的疏干,和降壓及邯鄲礦區的疏干工作程序和疏干勘探方法。
在注漿堵水方面,堵水截流是我國礦井防治水害的重要方法。在靜水與動水條件下注漿封堵突水點、礦區外圍注漿帷幕截流等都有比較成熟的方法和經驗。焦作、峰峰、煤炭壩等礦區都進行過這類工作,特別是成功封堵開灤范各庄礦特大型突水。
此外,鑽探技術的提高、綜合立體勘探方法的採用、計算機技術的應用及各類軟體的開發,對定量研究煤礦突水條件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
1.井下防水煤(岩)柱留設
在水體下、含水層下、承壓含水層上或在導水斷層附近進行採掘工程時,為了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突水、潰入工作地點,需要合理留設一定寬度或高度的防水煤(岩)層不採動,這部分煤(岩)層稱為防隔水煤(岩)柱或防水煤(岩)柱。其中有斷層防水煤(岩)柱,井田邊界煤柱,上、下水平(或相鄰采區)防水煤(岩)柱,水淹區防水煤(岩)柱,地表水體防水煤(岩)柱和沖積層防水煤(岩)柱六種類型。
2.井下探放水技術
井下探放水系指礦井在采礦過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採掘工作面頂底板、側幫和前方的含水構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層、積水老窯等水體的具體位置、產狀等,其目的是為有效地防治礦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備(劉洋,2008)。
3.疏水降壓技術
疏水降壓是指通過疏干使煤層底板含水層或煤系地層含水層水壓降低至採煤安全水壓。疏水降壓工程系統包括:排水工程、排水設施和疏水工程3部分[1]。開灤趙各庄礦就是通過制訂合理的疏水降壓開采方案,實現了在受底板高壓奧灰水威脅下安全帶壓開采,取得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注漿堵水技術
注漿堵水技術是煤礦防治水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主要應用於井筒掘鑿前的預注漿、成井後的壁後注漿、堵大突水點恢復被淹礦井、截源堵水減少礦井涌水、井巷堵水過含水層或導水斷層。如皖北礦務局任樓礦1996年3月4日發生的陷落柱特大突水,高峰期突水量達576m3/min,在陷落柱內煤底合適層位採用注漿堵水技術成功堵水(趙鐵錘,2007)。
5.帶壓開采技術
所謂帶壓開采就是煤層底板受承壓水威脅,充分利用煤層底板至承壓含水層間隔水層性能,在不採取,或在國家經濟、技術條件許可情況下採取某些技術措施後,實現安全採掘的一種綜合性防治水技術。近幾年該技術在我國進行了較為廣泛而深入的研究,取得了顯著成績[11]。
6.防水閘門和水閘牆
防水閘門和水閘牆是煤礦井下防治水的主要安全設施。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在井下巷道設計布置中,要建立健全隔離設施,在適當地點預留防水閘門和水閘牆的位置,井底車場周圍要設置防水閘門;在其他有突水危險的地區,只有在其附近設置防水閘門等防水隔離設施,實現分區隔離後,方可進行採掘活動(王歆效等,2007)。
7.礦井防、排水技術
煤礦在開采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接近、揭露或破壞含水層(體)。含水層(體)內的水會因失去原有的平衡條件而湧入採掘工作面,進而造成水害事故。為保證煤礦的安全生產,設置相應的防、排水系統是十分必要的。礦井防、排水技術主要包括:地面防水、井下防水和礦井排水3個方面。如山東華源「八一七」潰水淹井事故,雖由暴雨引起,但也暴露出煤礦在地面防水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8.煤層採煤前方小構造預測的ANN技術
小構造是指斷距小於5m的小斷層或一些發育規模較小的裂隙、溶隙。在礦井生產過程中,這些小構造對工作面回採和巷道開掘具有極大的影響,在礦井防治水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針對現行巷道開采過程中小構造預測方法的不足,將ANN技術引入到煤礦巷道掘進前方的小構造預測方法中,開展了礦井小構造預測預報的新方法研究(武強,2007c)。
9.含水層改造與隔水層加固技術
該技術是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發展起來的一項注漿治水方法。當需採用疏水降壓方法實現安全開采,但疏排水費用太高且浪費地下水資源時,宜採用含水層改造與隔水層加固的注漿治水方法。它主要針對煤層底板水害的防治,採用注漿措施改造含水層或加固隔水層,使其變為相對隔水層或進一步提高其隔水強度(武強,2005)。該技術是防治底板水害較為有效的實質性措施之一,山東肥城礦區曾成功應用這項技術。
10.可視化地下水模擬評價軟體系統(Visual Modflow)與礦井防治水
Visual Modflow是目前國際上流行且被各國同行一致認可的三維地下水流和溶質運移模擬評價的標准可視化專業軟體系統。它在礦井防治水工作中可以進行任意水均衡域的均衡研究,幫助用戶直接確定回採煤層頂、底板或側向補給水源的補給方式、補給大小及補給水源的水質情況等。此外,它還可以預測礦區導水斷裂構造可能誘發的突水事故的突水量大小,這一點在礦區導水內邊界的防治水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實用價值(武強,2005;董東林,2009)。
11.華北型煤田立體充水地質結構理論
該理論是武強於2000年首次提出。由各種類型水力內邊界溝通而形成相互間存在密切水力聯系的多層含水層組立體充水地質結構,是華北型煤田的主要礦床水文地質特徵,也是建立該類型煤礦井充水水文地質立體概念模型的基礎。內邊界是煤礦井立體充水地質結構理論的核心,對內邊界系統進行深入地綜合研究是解決華北型煤田底板岩溶突水難題的關鍵。據內邊界在空間展布的幾何形態特徵所劃分的4種基本類型和各種組合類型,對認識煤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程度和採取科學合理的防治水對策方案均具有極其重要的理論指導意義和實用價值(武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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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亞平.2001.開灤煤礦防治水綜合技術研究.北京:煤炭工業出版社.539~542
⑦ 礦井井下防治水的措施有哪些
井下防治水的主要措施包括留設防水煤(岩)柱、建築防水閘門和防水牆、探放水、疏放降壓開采、注漿堵水和礦井防排水系統等。 (1)防水煤柱 為了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滲人工作地點,需要留設一定寬度和高度的防水煤(岩)柱,常有的防水煤(岩)柱是井田邊界煤柱、斷層防水煤(岩)柱、上下水平(或相鄰采區)防水煤(岩)柱、水淹區防水煤(岩)柱、地表水體防水煤(岩)柱、煤層囂頭防水煤柱等。對於各種煤(岩)柱的寬度和高度,《煤礦安全規程》都有明確的規定。這些煤柱是嚴禁開採的。 (2)防水設施 防水閘門和防水牆是井下防水的主要安全設施。凡是受水患威脅嚴重的礦井,在井下巷道布置和生產礦井開拓延伸或采區設計時,都應在適當地點預留防水閘門、硐室和防水牆的位置,使礦井形成分翼、分水平或分采區隔離開采,在水患發生時,使礦井能分區隔離,縮小災情影響范圍,控制水勢危害,確保礦井安全。 (3)井下探放水 井下探放水是指當採掘工作面接近老窯、含水層、斷層、陷落柱等有水害隱患的地點,要先探明水情,然後有計劃地將水放出來。因此,應當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決不可疏忽大意,更不能存在僥幸心理,執意蠻干。 探水與掘進應交叉進行,探水鑽孔終孔位置應當始終超前掘進工作面一定距離,即超前距。每次掘進長度不得超過允許的掘進距離。鑽場應加強支護,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擋板;保持水溝暢通,在打鑽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電話,並設有與受水患威脅地點相通的防水信號;打鑽中如發現有透水可能時,應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頭,並立即報告調度室,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打鑽過程中,要加強通風和瓦斯等有害氣體的檢查。嚴禁用放炮方法放水。 (4)排水系統 每個礦井都應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統,水泵的防排水能力應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礦井的最大涌水量,排水管應與之相適應。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達到《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 在礦井發生水災時,礦井主排水泵不能停,水泵司機必須堅守崗位。
⑧ 煤礦如何做防水
首先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
探放水
原則掘進,其次搞好煤礦的
水文地質
情況,再次,根據礦井的涌水量大小,做好防排水工作。具體的講,根據礦井的水文
地質復雜程度
,採取相應的防治水錯之。
⑨ 煤礦雨季三防預測預報制度,急需要
這個希望對你有幫助:
水城縣玉舍中寨煤礦
防治水預測預報及綜合防治措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水城縣玉舍中寨煤礦
防治水預測預報及綜合防治措施
(一)、總則
第1條:主管礦長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要定期抓;生產礦長要經常抓;總工程師要親自抓。
雨季期間,礦成立防洪領導小組,防洪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礦長擔任。領導小組定期召集會議,研究防治水工程安排,解決防治水工作中的問題,檢查各項防治水工程的進展情況。在人力、物力和資金上給予保證。
第2條:地測隊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礦區(井)水文地質調查和觀測(降雨量觀測、井下涌水量觀測、地面河流流量觀測),並將調查收集到的資料填繪在井上下防治水系統圖上。
查明礦區(井)的各種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表水、地下水滲入礦井的規律,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術依據。
地測隊還應負責提出年、季、月的水情水害預報,為防治水工作安排提供資料。
第3條:雨季期間設立監時的雨季「三防」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地測隊,隊長任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負責防治水工作計劃的安排。各項防治水工程要嚴格按公司批準的設計和規定的工期組織施工。竣工後組織驗收並提出竣工報告報公司審批。
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安排和檢查,同時組織不脫產的抗洪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編制防洪應急預案。
雨季期間要派出值班人員隨時觀測分析險情,特別是有突水危險的區域要加強巡邏檢查,發現有以下情況之一立即報告礦防治水領導小組和礦調度室,及時組織力量,採取應急措施進行處理,並按應急預案規定上報公司防洪辦公室和公司調度室:
1、採掘工作面發生突水徵兆,有突水發生的可能;
2、礦井發生突水,突水量在1m3/min以上;
3、暴雨後礦井涌水量猛增威脅礦井安全,礦井涌水量超過礦井最大排水能力83%時;
4、當有水害威脅的小礦井開采越過礦井安全防水煤柱線時。
雨季結束後、辦公室要在總結當年防治水工作的基礎上提出下年度防治水工作計劃和防治水工程項目(包括設計、預算和圖紙)報公司審批。
第4條:充分分析礦井充水條件,對有突水威脅的地段,編制探放水設計進行探放水,消除突水威脅後方可恢復生產。
第5條:對礦井范圍正在開採的小煤礦進行實測監控,並在井上下防治水系統圖上標出小煤礦及廢棄的小煤窯的井口位置、開采層位、積水情況等。對威脅礦井安全的小煤礦、必須及時報請公司和地方政府協助處理。
第6條:在作業規程里規定避災路線,設置路標,並且要讓全體井下職工都能熟悉,以備一旦突水能安全撤離,避免意外傷亡事故。
(二)、地面防治水
第7條:地測隊必須查清礦井范圍內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的情況,並進行定點定時觀測。收集河流的寬度和深度的變化。枯雨季節流量、流速、水質、最高洪水位及洪水期最大淹沒范圍、兩岸小煤礦開采情況。河流流經地層以及對大井安全的危害程度等資料和數據。必須逐年、逐月搜集或測定當地降雨量、做好資料的積累和分析工作,以便結合礦區具體條件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統。
第8條:井口附近和塌陷區內外的積水應設法排除,不得任其流入井內。
當雨水地面水可能浸入井下時,必須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措施,並符合下列要求:
1:礦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脅時,必須採取河流改道、修築堤壩和匯洪渠,防止洪水流入井下。
2、排到地面的礦井水、必須引出可能造成循環水的范圍之外,排水溝要經常清理,保持暢通,避免倒滲井下。
3、漏水的溝渠和河床應及時鋪底補漏或改道。地面裂縫和塌陷坑必須填平夯實。填塞工作要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員陷入塌陷區。
4、雨季期間,每次大雨或連續降雨時及其雨後,必須派專人檢查礦井及附近地面有無裂縫和老窯陷落等現象,一旦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5雨季期間,每次大雨或連續降雨時及其雨後,必須 派專人巡視區內河流,溝渠的流暢情況。發現堵塞河道,立即進行清理。
6、發現小煤礦與礦井貫通,且又有可能作為進水通道時,必須採取措施,堵截水源,並將設計報公司審批。
7、在有滑坡危險的地段,可能威脅礦井和住宅區人身安全時,必須採取防止滑坡措施。如果客觀無法制止滑坡時,必須設立觀測站,大暴雨或連續降雨時日夜設立警戒和派人巡邏,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將受威脅地段的人員撤離危險境界。
第9條:各單位要嚴禁將矸石、爐灰、垃圾、以及工農業生活廢棄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到的地方,以免洪水時沖到工業場地和建築物附近或淤塞河道、溝渠。
(三)、井下防探水
第10條:在受水害威脅的地區掘進巷道時,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
1、在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確定積水線,探水線和警戒線並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標注,採用鑽探等方法探水,查清水文地質條件:
(1)接近被水淹及的井巷、老空、老窯或小煤礦(窯)時;
(2)接近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區域,並有出水徵兆時;
(3)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陷落柱時;
(4)打開隔水煤柱放水時;
(5)接近同地表水體、含水層或其他積水體連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6)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
(7)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漿區時;
(8)頂底板原始導水裂隙有透水危險時;
(9)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區時。
2、探水或放水時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包括單孔設計以及保證施工人員安全的措施),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地測隊、技術部、安檢站、抽采工區等部門審查,礦總工程師簽發後交抽采工區施工。水壓大於2MPa的導水構造探放水設計必須報公司總工程師批准。
3、探放水後,抽采工區必須向地測隊提供符合質量要求的探放水鑽孔資料,由地測隊結合其他手段實行水文地質調查獲得的資料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並提出防範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記述、安全、工程等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或繼續進行採掘工作。水壓大於2mPa的導水構造探放水工作結束後分析報告及防範措施還需報公司安全管理部、生產管理部及防治水機構會審批准。
第11條:沿斷層防水煤柱邊緣布置的工作面,在煤柱附近開切眼時,必須邊掘邊探,隨時對防水煤柱進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設計規定,如不符合規定,按煤柱尺寸要求重新開切眼,探查後,所有鑽孔必須封孔。
第12條:對小窯老空充水區,充水巷道、導水斷層,強含水層、陷落柱、老鑽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區。都必須根據《礦井水文地質規程》規定確定積水線、探水線和警戒線。並准確地繪制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開拓掘進工程到區警戒線時,必須隨時警覺,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先探後掘,嚴格掌握鑽孔的超前距離。鑽進時發現煤岩松軟、片幫、來壓或鑽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頂鑽等異常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立即向調度室匯報,並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13條:在安裝鑽機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背好幫頂,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支柱。
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溝。
3、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4、確定主要探水孔位,孔數、孔深、鑽孔方位,孔底所探測和控制的區域。必須確保井巷和井下人員的安全。探水孔確定後,應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的工作人員必須監督現場,共同確定鑽孔方位、傾角、鑽孔布置及鑽孔深度。
5、在預計水壓大於1kg/cm2(10t/m2)的地點探水時,應預先固結套管。套管口應安裝閘閥。套管深度必須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特別危險的地區,還必須預先開掘安全躲避洞,規定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員人人皆知。
6、煤層內原則上不得探高壓充水斷層、含水層及陷落柱水,如確實需要,可先建防水閘牆並在閘牆外向內探水。
第14條:探放水鑽孔的布設及鑽孔超前距的確定。一般情況按扇形或半扇形布孔,終孔間距一般為20米。
(四)、排水設施
第15:井下排水設施,主要排水設備(包括水泵、水管、各類閘閥和配電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三套水泵。
2、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管。
3、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和檢修水泵相適應,並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的水泵。
4、工作水泵和工作管路的能力應該保證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備用的水泵和管路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涌水量
5、主要泵房至少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道到井筒,這個出口應高出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在這個出口的通路內,應設置容易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蜜閉門。泵房和水倉連通道,應設置可靠的控制閘門。
6、礦井水倉必須有主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礦井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8小時的正常涌水量。
7、水倉進口外應設置篦子。
8、水泵、水管、閘門、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都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保持台台完好。對所有零配件都應補充齊全,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一次聯合試運轉的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9、每年雨季以前,由礦長負責組織力量對水倉、沉澱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清理一次。
(五)、隔離煤柱
第16條:相鄰礦井的隔離煤柱一般為40米,各家留設20米。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時,必須按《礦井水文地質規程》有關規定進行計算。
第17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留設防隔水煤柱:
1、煤層露頭風化帶。
2、在地表水體,含水沖積層和水淹區臨近地帶。
3、與強含水層(包括老空水)間有水力聯系的斷層或強導水斷層接觸的煤層。
4、有大量積水的老窯老空區。
5、導水、充水的陷落煤柱與岩溶洞穴。
6、與水體有聯系的有可能突水鑽孔。
7、井田和礦井技術邊界。
第18條:各種防水煤柱由礦地測隊分管防治水工作人員根據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開采時圍岩性質及岩層移動特徵等因素按照《礦井水文地質規程》有關規定編制專門設計,經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初審後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部、生產部、等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第19條、礦井留設的各種防隔水煤柱一經上級審查批准,必須加強監督檢查,不得隨意變動,嚴禁本礦或小煤礦開采和破壞。
(六)、獎懲
第20條:凡違反《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和本防治水措施而造成事故者,應該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責任。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1)發布的指示、命令和決定等違反《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和本防治水措施的;
(2)沒有按期完成當年防治水計劃的;
(3)由於防排水設備與設施失修或不完整而造成水害事故的;
(4)發生水害事故後,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後不採取防範措施。致使同類事故同時發生的。
(5)不合理安排或挪用防治水工程經費的。
(6)隨意決定采動或破壞煤柱的。
(7)不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當事人或肇事者的責任: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發現有突水徵兆,不採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
(3)對嚴格執行《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和本防治水措施的人員打擊報復的;
(4)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
(5)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或嫁禍於人的;
第21條:凡認真貫徹執行《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和本防治水措施,對煤礦安全生產做出貢獻的有關單位或人員,應按其貢獻大小,分別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1、實施防治水措施,解放並采出受水威脅的煤炭資源的;
2、歷史上曾發生多次突水,經過努力每年未發生突水事故的;
3、安全防治水工作有成效,五年未發生突水事故的;
4、在救災中,情況明,措施得力,節省排水電費及救災物資,節省時間效果顯著的。
水城縣玉舍中寨煤礦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⑩ 煤礦防治水安全設施有哪些
井下防治水的主要措施包括留設防水煤(岩)柱、建築防水閘門和防水牆、探放水、疏放降壓開采、注漿堵水和礦井防排水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