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簽署的售後回購協議是屬於債權性質嗎若是廠家不履行回購義務怎麼辦
回購協議屬於債權,如果對方不履行,可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包括繼續履行,支付違約金等,具體還要看你們之間的協議。
❷ 售後回購的三種方式
售後回購是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一般有三種情況:賣方在銷售商品後的一定時間內必須回購;賣方有回購選擇權;買方有要求賣方回購的選擇權。售後回購是否確認收入,應視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及是否放棄對商品的控制而定。
一、賣方在銷售商品後的一定時間內必須回購。
若回購價以回購當日的市場價為基礎確定,表明該商品因增值而獲得的收益歸買方所有,因貶值而遭受的損失也由買方承擔,但賣方仍對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買方無權對該商品進行處置;若回購價已在合同中訂明,表明商品價格變動產生的風險和報酬均歸賣方所有,與買方無關,賣方仍對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無論是哪種情況,賣方均對售出商品實施控制,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這種銷售回購本質上不是銷售,不符合收入確認的條件。企業應設置「待轉庫存商品差價」科目核算此項業務,售價與回購價之間的差價視為融資費用,計入「財務費用」。值得注意的是,售後回購業務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因此,商品售出時需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回購時需計算進項稅額。
1.回購價以回購當日的市場價為基礎確定。
筆者認為,因商品銷售時無法確定售價與回購價之間的差價,賣方應對回購日的市價進行估計,以估計差價作為確認財務費用的基礎,實際購回時再調整回購當期損益。
例:A、B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A企業於2003年5月1日將一批商品銷售給B企業,售價100萬元,成本80萬元,貨款已支付。合同規定,2003年9月30日A企業將該批商品購回,回購價以回購當日的市場價為基礎確定。A企業會計處理為:
①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170000
貸:庫存商品800000
待轉庫存商品差價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0。
②假定A企業每月末核算利息費用,估計2003年9月30日該批商品市場價值為120萬元,則售價與回購價之間的差額20萬元按5個月平均計入當期損益
借:財務費用 40000
貸:待轉庫存商品差價 40000。
③假定2003年9月30日實際回購價為125萬元
借:庫存商品8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12500
財務費用50000
待轉庫存商品差價400000
貸:銀行存款14625000。
2.回購價在合同中訂明。接上例,合同規定,2003年9月30日A企業將該批商品購
回,回購價為120萬元,A企業已支付貨款。這種交易實際上是A企業以該批商品作抵押,向B企業借款100萬元,借款期為5個月,應支付利息20萬元(120-100)。A企業會計處理為:
①銷售時
借:銀行存款1170000
貸:庫存商品800000
待轉庫存商品 差價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0。
②A企業將售價與回購價之間的差額20萬元按5個月平均計入當期損益
借:財務費用 40000
貸:待轉庫存商品差價 40000。
③2003年9月30日回購時
借:庫存商品800000
應交稅金──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04000
待轉庫存商品差價400000
貸:銀行存款1404000。
二、賣方有回購選擇權或買方有要求賣方回購的選擇權。
在這兩種情況下,賣方應具體分析每項交易的實質,根據行使選擇權的可能性大小,以及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與否,確定是否作為銷售核算。筆者認為,在存在回購選擇權的情況下,若賣方回購的可能性在50%以上,則可認為賣方很可能回購商品,應視同融資協議,比照上述會計處理進行核算。若賣方回購的可能性在50%以下(含50%),即商品回購的可能性不大,則賣方可在商品售出時確認銷售。
❸ 售後租回形成融資租賃和售後回購區別在哪裡
售後租回與售後回購的區別:
售後租回交易與售後回購交易資產所有權的最終歸屬不同售後租回交易在出售方和購買方進行談判時,就可認定為是一項融資租賃或者是一項經營租賃,如果是一項融資租賃,那麼這種交易實際上轉移了買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與該項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所有權最終很有可能轉移,資產將歸出售方所有;而如果該交易被認定為經營租賃,那麼資產的所有權就不會發生轉移,仍歸買主(即出租人)。
售後回購交易在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即同意日後重新買回這批商品,因此商品的最終所有權不會轉移,仍歸出售方。
售後租回交易(租金)與售後回購交易(回購價)的取得有所不同售後租回交易中,資產的售價和租金是相互關聯的,是一攬子方式談判的,是一並計算的。
售後回購交易中,回購價的確定則與銷售價無關,回購價可在購回協議中訂明,也可以回購當日的市場價為基礎確定,因此回購價可能高於原售價也可能低於原售價。
售後租回交易與售後回購交易所交易的對象的性質及賬務處理不同售後租回交易一般出售的是固定資產,而售後回購的交易對象更多的是流動資產,如庫存商品,原材料等由於交易資產的性質不同,並且由於兩種交易方式的出售資產並不同於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中的銷售業務,因此兩者的賬務處理也大不相同。售後租回交易,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單獨設置「遞延收益」科目核算,期末,「遞延收益」科目的余額在資產負債表的「預計負債」項目下單列項目反映。
❹ 售後回購是什麼意思
售後回購,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後重新買回所銷商品的銷售。回《企業會計制度答》規定,在售後回購業務中,在通常情況下,所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從銷售方轉移到購貨方,因而不能確認相關的銷售商品收入。會計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視同融資進行賬務處理。企業應在發出商品並收到銷售款的當天,確認其他應付款等負債科目,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4)什麼是售後回購協議擴展閱讀:
售後回購的相關區別
1、售後租回交易與售後回購交易資產所有權的最終歸屬不同。
2、售後租回交易(租金)與售後回購交易(回購價)的取得有所不同。
3、售後租回交易與售後回購交易所交易的對象的性質及賬務處理不同。
❺ 什麼叫售後回購
售後回購,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後重新買回所銷商品的銷售。《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售後回購業務中,在通常情況下,所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從銷售方轉移到購貨方,因而不能確認上述相關的銷售商品收入。會計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視同融資進行賬務處理。由於銷售跟購進兩種情況均不同時符合《企業會計准則———收入》關於收入的四個條件,因此在會計實務中,對售後回購業務一般不應該確認收入。但是,當發生售後回購業務時,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開具,並且與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已經流入企業,在應稅收入的確認上,稅法更側重於以交易的法律形式作為判斷標准,這時,稅法將售後回購視同銷售和采購兩個環節進行處理。所以,企業應在發出商品並收到銷售款的當天,確認為銷售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下面給你舉個售後回購的例子:2011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銷售價格為1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7萬元。該批商品成本為80萬元,商品已發出,款項已收到。協議約定,甲公司應於9月30日將所售商品購回,回購價為110萬元(不含稅價)。
❻ 「售後回購」是什麼意思謝謝
售後回購業務
1.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售後回購,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後重新買回所銷商品的銷售。《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售後回購業務中,在通常情況下,所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從銷售方轉移到購貨方,因而不能確認相關的銷售商品收入。會計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視同融資進行賬務處理。
[例15]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1年3月1日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格為2 00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340 000元,此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 600000元。雙方所簽協議中規定,甲公司應在2001年8月31日以不含增值稅的價格2 200 000元購回所售商品。商品已發出,貨款已收到。
甲公司的會計分錄為:返回
(1)發出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2 340 000
貸:庫存商品
1 60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 000
待轉庫存商品差價
400 000
(2)由於回購價格大於原售價,應在銷售與回購期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計提的利息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這是因為售後回購從本質上看是一種融資交易,回購價大於原售價的差額應視為融資費用,計提後計入當期財務費用。3—8月份每月應計提的利息費用為40 000元(200 000÷5個月)。
借:財務費用
40 000
貸:待轉庫存商品差價
40 000
(3)在8月31 H甲公司購回該批商品時,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格為2200000元,增值稅稅額374 000元。
借:庫存商品(物資采購)
2 20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74 000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 574 000
借:待轉庫存商品差價
160 000
財務費用40 000
貸:庫存商品(物資采購)
200 000
2.稅法規定。稅法上則把售後回購業務視為銷售、購入兩項經濟業務。在實際交易中,企業銷售時已按規定開具發票並收取價款,這已構成計稅收入。同時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在銷售時還應該計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應按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有關內容填列,將銷售時的售價填入「銷售(營業)收入」欄目中,將成本填入「銷售(營業)成本』』欄目中,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填入「銷售稅金及附加」欄目,計算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返回
3.差異分析。會計上對售後回購業務不確認為銷售商品,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視同融資作賬務處理。而稅法上則把售後回購業務視為銷售、購入兩項經濟業務處理。
❼ 什麼叫售後回購方式銷售商品
售後回購,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後重新買回所銷商品的銷售。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在售後回購業務中,在通常情況下,所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從銷售方轉移到購貨方,因而不能確認相關的銷售商品收入。
會計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視同融資進行賬務處理。企業應在發出商品並收到銷售款的當天,確認其他應付款等負債科目,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售後回購交易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銷售業務,它是指賣方在銷售商品的同時,與購貨方簽訂合同,規定日後按照合同條款(如回購價格等內容),將售出的商品又重新買回的一種交易方式。如果賣方承諾在銷售商品後的一定時期內回購,不論合同規定回購價以回購當日的市場價為基礎確定,還是回購價已在合同中明確,由於上述兩種情況均不同時符合《企業會計准則———收入》關於收入的四個條件,因此在會計實務中,對售後回購業務一般不應該確認收入。
會計上對售後回購業務的核算,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企業一般將售後回購業務視同融資業務進行會計處理,並通過「待轉庫存商品差價」科目核算。但是,當發生售後回購業務時,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開具,並且與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已經流入企業,在應稅收入的確認上,稅法更側重於以交易的法律形式作為判斷標准,這時,稅法將售後回購視同銷售和采購兩個環節進行處理。所以,企業應在發出商品並收到銷售款的當天,確認為銷售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❽ 售後回購的通俗理解
售後回購的通俗理解指企業銷售商品的同時承諾或有權選擇日後再將該商品(包括相同或幾乎相同的商品,或以該商品作為組成部分的商品)購回的銷售方式。
暫時性差異的分類是指根據暫時性差異對未來期間應納稅所得額的影響,分為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和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無須退回的初始費是指企業在合同開始日(或臨近合同開始日)向客戶收取的無須退回的初始費(如俱樂部的入會費,接駁費、初裝費等)應當計入交易價格。
1、售後租回交易與售後回購交易資產所有權的最終歸屬不同售後租回交易在出售方和購買方進行談判時,就可認定為是一項融資租賃或者是一項經營租賃,如果是一項融資租賃,那麼這種交易實際上轉移了買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與該項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
3、售後租回交易與售後回購交易所交易的對象的性質及賬務處理不同售後租回交易一般出售的是固定資產,而售後回購的交易對象更多的是流動資產,如庫存商品,原材料等由於交易資產的性質不同,並且由於兩種交易方式的出售資產並不同於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中的銷售業務。
因此兩者的賬務處理也大不相同售後租回交易,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單獨設置「遞延收益」科目核算,期末,「遞延收益」科目的余額在資產負債表的「預計負債」項目下單列項目反映。
❾ 怎麼更通俗理解會計上的實質重於形式
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指交易或事項的實質重於法律表現形式。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要求企業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而不應當僅僅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依據。「實質」是指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形式」是指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
企業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在大多數情況下,其經濟實質和法律形式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經濟實質與法律形式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的。常見的事項或交易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資產雖然從法律形式來講企業並不擁有其所有權,但是由於租賃合同中規定的租賃期相當長,接近於該資產的使用壽命;租賃期結束時,承租企業有優先購買該資產的選擇權或可以合理的確定將會行使該選擇權;在租賃期內承租企業有權支配資產並從中受益等,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因此,從其經濟實質來看,企業能夠控制融資租入資產所創造的未來經濟利益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上就應當將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資產視為企業的資產。列入企業的資產負債表。
2.企業按照銷售合同銷售商品但又簽訂了售後回購協議。雖然從法律形式上實現了收入,但如果企業沒有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沒有滿足收入確認的各項條件,即使簽訂了商品銷售合同或者已將商品交付給購貨方。也不應當確認銷售收入。回購價大於原售價的部分,作為融資費用,在銷售與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計提的利息費用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3.收入的確認。某交易雙方簽定了購銷合同,商品已經發出,買方也預付了部分貨款,餘款由賣方開出了一張商業承兌匯票,已隨發票賬單一並交付買方。從形式上看,商品已發出,發票賬單已交付買方,也已收到部分貨款,但此時不能確認收入是否實現,而要看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給了購貨方(即重視的是所有權上主要風險和報酬的經濟實質,而不是所有權的法律形式),若買方當天收到商品後,發現商品質量沒有達到合同要求,立即要求賣方根據合同條款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價格問題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因此買方仍保留退貨選擇權,此時賣方就不能確認收入,因為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仍保留在賣方。
4.應收債權的轉讓,如果是不附追索權,那麼是可以終止確認該應收債權的,但是,附追索權應收債權的出售,企業應按照以應收債權為質押取得借款的核算原則進行會計核算,期末,根據債務單位的情況,按會計制度合理計提用於質押的應收債權壞賬准備,對於發生的與用於質押的應收債權相關的銷售退回、銷售折讓及壞賬等,按照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處理。
此外,還有一些交易或事項是屬於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例如,合並報表的編制,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響的判斷,對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的判斷;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區分商業實質;關聯方關系和關聯方交易的判斷;反向購買法律上的母子公司與會計上的母子公司位置對調;附有退貨條件的銷售、委託代銷等特殊銷售方式收入的確認等。
❿ 什麼是售後回購協議
這是籌資的一種方法
就是先把東西賣出去換錢,一定時間後再把東西買回來
目的是套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