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租房損壞傢具該如何賠償
合同上有復相關約定的按制約定的處理,沒有的只能雙方協商,如果傢具原先是完好的,是你們人為損壞的,房東有權要求你們修復,除非你們能修復到和原先的幾乎一樣,不然對於不接受修補的房東也有權要求你們換新的,對於這樣的糾紛即使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不好解決,因為錯在你們,如果房東堅決不讓步的話,最終結果就是賠償換新的錢,最多扣點折舊費
Ⅱ 租房傢具損壞的賠償問題
我也在租房,我覺得傢具如果是舊的,自然應該折價處理,但是折多少錢也沒個專准則。按道理來說給你好屬的傢具,只是舊了,你搞壞了,哪怕你是最後一根稻草也是你搞壞了。你的責任肯定超過50%,我覺得是80%。可以上閑魚查一下同檔次的二手多少錢,再談你負責多少錢。看房東要你賠錢還是買一個給他。實在太貴的話大不了算違約,押金送他了。不過最好可以友善解決吧。
會計上來說耐用品是要算折舊的,例如一千塊的傢具計劃用十年,在3年的時候損壞了,就賠剩下7年的錢就是700塊。但是傢具要分攤多少年也是看房東高興而已,房東覺得可以用一輩子,才用十幾年還很新。
真的談不攏也是你欠他錢,應該他起訴你不賠償,他不起訴就是默認,他起訴也沒人管這種小事。
Ⅲ 租房過程中電器老化損壞,該怎麼賠償
確定是老化損壞的話,業主承擔責任。
你遇見的情況有法律明確規定!
1、你們和內房東簽容訂的租賃合同,在合同中已經約定「甲方(房東)有責任負責室內外正常維修」,所以,房屋和裡面附屬租賃物的維修責任在房東。
2、你們是正常使用空調,不是你們人為損壞的,所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8條,你們不用承擔維修責任。
3、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21條,應該由房東進行維修。如果房東沒有時間維修,你們可以告訴房東自行維修,費用大概是多少。房東同意後你們找人修就可以了,然後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你們通知房東時,要用可以錄音的手機打電話給他,把他同意維修,減租金的內容錄下來,以免房東出爾反爾。也可以通過中介見證下,進行維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Ⅳ 租房家電正常使用壞了算誰的
一、租房電器自然損壞誰承擔維修費
1、如果在租賃合同中沒有明確列出屋內電器的權責劃分,且租客並非是刻意造成家電的損壞,維修費用應該是由房東來承擔。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免責義務】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3、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時,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
二、租房期間房東賣房算違約嗎
1、如果房東賣房,要求提前搬家的話租房者可以以房東違約為由,要求房東支付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錢作為違約金,並給你足夠的找房、搬家的時間。
2、如果房東及買家不要求房客提前搬家,那麼可以繼續租住至合同期滿,只是變更一下出租方的名字,房租交給新房東而已。
還有一點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Ⅳ 租房傢具損壞賠償
按市價賠償,具體需要雙方協商,如果合同中有約定那就按照合同來說。
不過你把人家的傢具損壞了按理說是應該自行修復也可以的,但是對於那種挑剔的人來說,要讓你原價賠償更換傢具也是情有可原。
Ⅵ 出租房電器壞了維修費誰來出
一、出租房電器壞了維修費誰來出
1、出租房電器壞了維修費出租人來出。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第七百一十四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出租房電器壞了怎麼判定是自然老化
租房自然損耗包括租房,氣灶,熱水器,傢具,電器等老化,租賃物損壞的修繕責任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租賃物損壞的責任由誰來承擔,取決於租賃合同的約定責任方以及租賃物損壞的原因。租賃物損壞的修繕責任,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若承租人在按約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賃物的過程中租賃物損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擔損壞賠償責任;若承租人未按約定方法使用租賃物導致租賃物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如果租賃合同沒有特別約定,而租賃物的損壞主要責任不在承租人時,則修繕責任應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有著主要過失的,由承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