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論述分析題1.政府對家電下鄉的的補貼屬於什麼性質的支出
對家電下鄉給予財政補貼,從以下三個方面體現了財政的作用:
一、體現了財政在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政府將一部分社會資源集中起來,通過財政支出活動,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彌補市場缺陷,從而優化社會資源配置。這方面也可以說是體現了一種政策導向作用。
二、體現了財政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政府在不改變收入分配政策的情況下,通過家電下鄉財政補貼的形式,對收入進行再次分配,以彌補社會財富初次分配的不公平。
三、體現了財政在調控經濟方面的作用。是通過家電下鄉補貼這一特定的政策,擴大農村需求,促進實現經濟增長的目標。
B. 家電下鄉補貼政策是什麼
主要內容是,順應農民消費升級的新趨勢,運用財政、貿易政策,引導和組織工商聯手,開發、生產適合農村消費特點、性能可靠、質量保證、物美價廉的家電產品,並提供滿足農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後服務;對農民購買納入補貼范圍的家電產品給予一定比例(13%)的財政補貼,以激活農民購買能力,擴大農村消費,促進內需和外需協調發展。C. 下鄉 是什麼,有什麼作用
家電下鄉,就是國家在 08年歐美金融危機後,為拉動內需, 促進農民消費,提高農村消費意識,帶動農村廣闊的消費市場的一種手段。 和四萬億的建設性投資,有異曲同工之意。
應該是先用原價購買, 用你的有效證件,農村戶口, 辦理了個卡或存摺之類,過一兩周,
就會把國家補貼的13% 返回到卡或存摺上。 我的理解。
具體的知識就看下面吧。剛搜的:
家電下鄉政策
問:家電下鄉產品有哪些?
答:目前共9類。包括彩電、冰箱(含冷櫃)、洗衣機、手機、電腦、空調、熱水器、微波爐、電磁爐。
問:家電下鄉補貼對象和標準是什麼?
答:補貼對象為本市農業戶口居民。每戶居民購買每類家電下鄉中標產品可以享受2台(件)補貼,補貼標准為銷售額的13%。
問: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價格有何規定?
答:家電下鄉產品實行最高銷售限價,其中:彩電3500元、冰箱2500元、洗衣機2000元、手機1000元、電腦3500元、空調4000元、熱水器4000元、微波爐1000元、電磁爐600元。
問:哪裡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如何識別家電下鄉銷售網點?
答:可在經當地區縣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後的銷售網點購買補貼產品。銷售網點須懸掛「家電下鄉指定店」銅牌,銅牌右上角有唯一的網點授權編號,網點內張貼家電下鄉產品告示和購買須知。農民到上述指定網點購買補貼產品後,可向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所申報補貼。
問:如何識別家電下鄉產品?
答:商務部、財政部特別制定了「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家電下鄉產品外包裝正面印製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及「財政部商務部家電下鄉中標產品」字樣,產品說明書內附「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卡」。
問:農民購買家電下鄉補貼產品時需要什麼證件?
答:持本人身份證購買。
問:農民購買家電下鄉補貼產品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①選擇「家電下鄉指定店」購買補貼產品。②索要正規銷售發票。③購買家電下鄉產品開箱時,注意驗證及保存產品標識卡(粘貼在產品說明書上)。5購買家電下鄉補貼產品後,需由銷售網點工作人員記錄標識卡號、產品編號和購買人相關信息,進行銷售登記以備補貼。
問:農民購買家電下鄉補貼產品後如何領取補貼?
答:購買人持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卡、產品銷售發票、儲蓄存摺到戶口所在地鎮、街道財政所申報補貼,鎮、街道財政所初審後報區縣財政局審核確認,由區縣財政局通過銀行將補貼資金撥付至購買人儲蓄賬戶上。
問: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後申請補貼的有效時間?
答:自2009年2月1日起,為期4年。
D. 「家電下鄉」給農民帶來什麼好處
「家電下鄉」需要討好誰? 從今年2月1日起,「家電下鄉」開始全國推廣,但家電的價格卻成為謎團。該政策推出後遭遇「兩頭不討好」的局面:一方面農民投訴部分產品價格過高並擔心會買到次品;另一方面商家又抱怨進價高不賺錢,並稱抬高售價是潛規則。(2月17日中國經濟網) 報道中,有兩種說法值得特別注意:一是有商家稱,「家電下鄉的產品都是全國統一零售價,不能還價。」二是有商家稱,自己可以讓利(降價),但「產品標志卡」(農民找當地政府報銷補貼的最重要憑證之一)得先抽出來,買家不能享受家電下鄉的補貼,如果想享受補貼,就一分錢也不能少。 我覺得,要讓「家電下鄉」落到實處,必須理清兩個重要問題。其一,13%的財政直補,到底是要讓誰受益?如果只比較農民和商家(包括家電企業)的受益次序,農民應該是直接受益者,商家是間接收益者。或者說,先讓農民受益,再讓商家受益。 根據國家的政策,家電下鄉的13%財政補貼是要「直補」給購買家電的農民,而不是「直補」給商家。因此,農民只要購買了「被指定下鄉」的家電產品,就有權憑「產品標志卡」找當地政府領取13%的補貼,而商家無權以任何理由截留「產品標志卡」。商家受益的方式應該是,通過「薄利多銷」,減少產品積壓,盤活資產,而不是直接獲得財政補貼。 其二,農民在購買「下鄉家電」時完全有權力討價還價。一方面,國家只是對「下鄉家電」進行了限價,而不是明確定價。而事實上,國家也不可能對某商品規定一個「死價」,因為這不符合市場規則——如果一個產品市場上已經大幅降價,而農民還必須按照規定的價格購買,那不是成了霸王條款嗎?惠民政策不是適得其反? 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由於信息不靈通,農民不能及時了解下鄉家電的市場價格,所以政府有關部門應該適時對商品限價作出調整;另一方面,商家也必須適時調整價格,絕不能有意曲解政策,唬弄百姓,更不能把「家電下鄉」變相作為國家令牌,強行推銷。 從今年2月1日起,「家電下鄉」開始全國推廣,但家電的價格卻成為謎團。該政策推出後遭遇「兩頭不討好」的局面:一方面農民投訴部分產品價格過高並擔心會買到次品;另一方面商家又抱怨進價高不賺錢,並稱抬高售價是潛規則。(2月17日中國經濟網) 報道中,有兩種說法值得特別注意:一是有商家稱,「家電下鄉的產品都是全國統一零售價,不能還價。」二是有商家稱,自己可以讓利(降價),但「產品標志卡」(農民找當地政府報銷補貼的最重要憑證之一)得先抽出來,買家不能享受家電下鄉的補貼,如果想享受補貼,就一分錢也不能少。 我覺得,要讓「家電下鄉」落到實處,必須理清兩個重要問題。其一,13%的財政直補,到底是要讓誰受益?如果只比較農民和商家(包括家電企業)的受益次序,農民應該是直接受益者,商家是間接收益者。或者說,先讓農民受益,再讓商家受益。 根據國家的政策,家電下鄉的13%財政補貼是要「直補」給購買家電的農民,而不是「直補」給商家。因此,農民只要購買了「被指定下鄉」的家電產品,就有權憑「產品標志卡」找當地政府領取13%的補貼,而商家無權以任何理由截留「產品標志卡」。商家受益的方式應該是,通過「薄利多銷」,減少產品積壓,盤活資產,而不是直接獲得財政補貼。 其二,農民在購買「下鄉家電」時完全有權力討價還價。一方面,國家只是對「下鄉家電」進行了限價,而不是明確定價。而事實上,國家也不可能對某商品規定一個「死價」,因為這不符合市場規則——如果一個產品市場上已經大幅降價,而農民還必須按照規定的價格購買,那不是成了霸王條款嗎?惠民政策不是適得其反? 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由於信息不靈通,農民不能及時了解下鄉家電的市場價格,所以政府有關部門應該適時對商品限價作出調整;另一方面,商家也必須適時調整價格,絕不能有意曲解政策,唬弄百姓,更不能把「家電下鄉」變相作為國家令牌,強行推銷。
E. 家電下鄉政府補貼政策是怎樣的
家電下鄉,只是個說法,為了刺激消費而已,買此類產品要三思後行。利益方還是商家,百姓得到的好處很少。
政府將按售價的13%給予農民補貼款,在指定地方購買電視(2000元),冰箱(2500元),手機(1000),洗衣機(2000)。「家電下鄉」活動補貼對象是具有農業戶口的家電購買人。2008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20日,購買人在指定網點購買產品,均可享受補貼。申領補貼時,購買人可持有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所申報,申報時提供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居民身份原件,戶口本原件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件,家電產品專用標示卡等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縣級財政部門將通過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購買人的農民糧食直補專用存摺開戶銀行,或其他開戶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將在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分解撥付到購買人專用存摺的賬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