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電網電費收費標准
國家電網電費收費標准具體如下:
1、一般是在0.56-0.62元一度電左右;
2、工業用電價格為0.86-1.80元一度電;
3第二檔電量電費為:用電量處於241一400千瓦時之間的;第二檔電費收費標准為電價標准比第一檔電價提高0.05元/千瓦時;
4、第三檔電量電費為:用電量超過了400千瓦時,第三檔用電量的電費收費標准比第一檔電價提高0.3元/千瓦時。
對於城鄉的「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電量電費設置為每戶每月15千瓦時的免費用電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三十三條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
供電企業查電人員和抄表收費人員進入用戶,進行用電安全檢查或者抄表收費時,應當出示有關證件。
用戶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按時交納電費;對供電企業查電人員和抄表收費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應當提供方便。第四十四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地方集資辦電在電費中加收費用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辦法。
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第三十三條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
供電企業查電人員和抄表收費人員進入用戶,進行用電安全檢查或者抄表收費時,應當出示有關證件。
用戶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按時交納電費;對供電企業查電人員和抄表收費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應當提供方便。
Ⅱ 國家電網變壓器鐵損收費標準是什麼
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74條的規定,高壓供電的用戶變壓器損耗電量,應按變壓器負荷中各類電量比例分攤成相應的損耗電量,然後分別按各類電價(高壓側電壓等級電價)計算電費。
供電營業規則是1996年10月08日水利電力部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文號為電力工業部令第8號。
第七十四條
用電計量裝置原則上應裝在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如產權分界處不適宜裝表的,對專線供電的高壓用戶,可在供電變壓器出口裝表計量;對公用線路供電的高壓用戶,可在用戶受電裝置的低壓側計量。當用電計量裝置不安裝在產權分界處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的有功與無功電量均須由產權所有者負擔。在計算用戶基本電費(按最大需量計收時)、電度電費及功率因數調整電費時,應將上述損耗電量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