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用電器被燒壞誰賠償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了解情況,家用電器燒壞的原因和責任歸屬,是物業的責任還是電力部門的責任,如果證據表明是電壓不穩造成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該事件由供電部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五十九條 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一款的規定,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明確責任後需要在七日內起訴至法院。因為法律規定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七日內,受害居民客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七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如確認是供電公司責任按下列要求進行賠償: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居民用戶應向供電企業提出索賠要求,按照規定認為可以修復的,供電企業承擔修復責任。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金額予以賠償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時間,並按規定的使用壽命折價後予以賠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供電企業所有。
2. 供電局對我們家用電器造成損壞的賠償標准有什麼
(1)針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可以按原購專貨發票價,供屬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
(2)使用年限已超過「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
註:使用時間以購貨發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算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述賠償標准規定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來源:《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第7號
適用范圍:全省
3. 國家電網家電損壞賠償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國家電網損害了居民財產的,屬於侵權行為,依據居民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第一條 為保護供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理賠處理,公正、合理地調解糾紛,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二條 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第十條 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六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款規定清償。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第十一條 在理賠處理中,供電企業與受害居民用戶因賠償問題達不成協議的,由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司法機關申請裁定。
4. 居民家電損壞賠償標準是什麼
家電損壞賠償標準是:1、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專,我公司全屬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2、使用年限已超過「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相關規定。使用時間以購貨發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我公司核算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述賠償標准規定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5. 家電賠償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我公司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六條 消費者協會和其他消費者組織是依法成立的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組織。
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准;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費等支持。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6. 買新的家電,商家給的是舊的產品,要求賠償按照消費法賠償,怎麼賠償
商家有欺詐行為可以要求三倍賠賞
7. 因電力公司 造成的電器損壞問題應該如何賠償空調主機板燒壞了怎麼賠償
電力的問題造成的,你可以向電力部門進行反映,但是維權相對是比較困難的。
8. 居民家用電器損壞賠償辦法
新買的家電按購買時發票賠償。
舊家電按照購買年限和使用保護完好狀況折舊賠償。
所有的賠償都是先以修復為主。
9. 供電所賠償居民家電損壞的標準是什麼
只負責維修處理,沒有賠償標准。國家的企業,在制定相關條款時都是向企業傾斜的,得保護企業。供電故障造成居民用電設備燒壞的只給維修,不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