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修協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保修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包人(全稱):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鄭東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1.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凡屬於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承包人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承包人保修責任范圍;不屬於承包人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應配合維修,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發包人,雙方在移交書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2年
3、質量保修責任
3.1.保修期頭三個月內,承包人應派出足夠的維修和管理人員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承包人維修負責人每天與發包人工程部及相關部門主動聯系一次,在發包人維修備案本上簽到。認真履行保修責任,做到服務周到,隨叫隨到,此後應在發包人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承包人聯系電話:發包人通知時間以電信部門記錄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無人接聽或接不通視為發包人已通知承包人(發包人電話通知時間8:00~18:00之間)。承包人如更改電話,必須提前3天加蓋公司公章書面通知發包人。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時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或未能在發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發包人自行另請他人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同意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及發包人加收管理費(修復及賠償費的15%)可以從發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承包人的任何應負的責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放的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承包人與相關業主進行談判,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通知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發包人支付,否則發包人加15%的違約金從保修金中扣除,並要求承包人補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並在完成後取得業主和發包人的驗收簽字,所維修項目如在六個月內再次出現同樣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3.7.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後,保修期維修較少或業主投訴少,監理工程師、物業管理單位及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4天內即與承包人辦理保修款支付。 在保修期內,如果維修次數,業主投訴較多,保修金五年以後酌情結算,保修金結算後,承包人仍應繼續完成2款規定的保修期限內的保修工作。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5、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鄭州鄭東置業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築工程合同中一般發包人和承包人會約定質保期(一般是一年), 質保金一般是在質保期滿後支付。但是,同時法律又對建築工程作出 了最低質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就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 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 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首先要明確的是,工程的保修期與質保金沒有必然的聯系。保修期可以約定,但是約定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國務院頒布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 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而工程質保金的提取及返還則是合同雙方的約定事項。合同中並沒有約定質保金的,建設單位無權提取質保金。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 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由此可見,工程質保金既形成對施工單位施工質量的有效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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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形成開發商應對工程質量問題的有力保障,因此,對於開發商來講,工程質保金至關重要。
工程質保金不能想當然地與工程的保修期直接聯系起來,要形成其有效的屏障作用,就必須由合同雙方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中作出明確約定,下列要素在約定時不缺少:
第一,工程質保金的總額。一般來說,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來由建設單位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
第二,工程質保金的返還時間。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工驗收 合格後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二年)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後,及時向建設單位申請返還工程質保金。
第三,工程質保金如何直接扣減維修費用。一般來說,建設單位 應在出現質量問題的一定時間內書面通知施工企業前來維修處理,施工企業逾期不處理的,建設單位可另行委託第三方處理,相關費用就可以直接扣除。因此,作為開發商來講,一定要注意提前通知的環節,否則,所支出的費用很難在質保金中扣除。
第四,工程質保金返還時是否計息應約定清楚。一般來說,工程質保金不計利息。
在建設工程的管理中,建設工程質保期與質保金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對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由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後者是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其中:一、建設工程質保期。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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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
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第九條、缺陷責任期內,承包人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到期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返還保證金。
第十條、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復,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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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80 號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已於20xx年6月26日經第24次部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長 俞正聲
二○○○年六月三十日
房 屋 建 築 工 程 質量 保 修 辦 法
第一條 為保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房屋建築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擴建、改建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包括裝修工程)的質量保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對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
本辦法所稱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以及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雙方約定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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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第八條 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第十條 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十一條 保修完成後,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組織驗收。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不按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的,建設單位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單位保修,由原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保修費用由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在保修期限內,因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建設單位向造成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由造成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深圳市深創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對甲方使用的產品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修期設備明細表:
見附件《監控系統設備清單及報價》
二、維修保養服務
1、乙方每一個月為甲方安排一次設備檢修,檢查故障及隱患,並做好記錄。
聽取甲方使用意見,及時提出修改方案,並將檢修情況三日內以書面提交甲方報備,應甲方要求及時安排上門服務,提供有關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詢及建議。
2、乙方免費提供應急保修服務:當系統發生故障,接到甲方報修後,乙方將派出技術人員專車在24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處理,緊急情況下乙方將在3小時內派技術人員趕赴現場進行緊急處理。以上時限不受公休日(如雙休日)及節假日的影響。
3、協議期內甲方設施設備屬自然損壞的,乙方應在兩天內按「保修協議款項」給予修復,直至損壞設備恢復正常使用為止。乙方在對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如發現部分元件因自然損耗需更換時,乙方免費提供,如人為原因造成的,配件以優惠價(產品報價清單)提供。
4、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對甲方提供全面維修服務。但乙方不對甲方自行維修或第三方維修造成的設備損壞負責。
5、若上述約定乙方未能做到,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履行條件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維護工作,乙方應在保養期開始的一周內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保證按乙方的培訓要求及使用說明書規定使用和妥善保管設備,並派人監督。
2、甲方未經乙方許可,不得自行更換設備配件,改動設備,更換參數。如有以上情況的由甲方提供一切因此造成的費用。
3、因甲方任何的人為誤操作,他人車撞,電壓不穩或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所導致設備損壞,將不受此協議所保障。其發生費用乙方不予負擔(但可享受優惠價格)。
四、維保類型
A類、合同設備款( 元)20%實行全保(人為、自然原因損壞除外)。
B類、合同設備款( 元)10%實行半保,雙方確認的備件在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擔,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擔(人為、自然原因損壞除外)。
經雙方友好協商,最終達成共識,選用 類維保方式,金額 元。維保金額(大寫) .
五、付款方式: 保修協議款自本協議簽訂後三天內按總額的50%(即 元)支付到帳,到保養期半年以後的三天內支付總額的50%,(即 元)。
六、備註:
1、每次保養由甲方確認。
2、保養、保修合同時,保修費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3、因自然損耗而被置換的配件或設備其處理無償歸屬乙方,便於乙方研究改進或銷毀。
4、在執行協議中雙方出現爭議,協商不成,可提請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結束,自然終止。
附售後服務電話 投訴電話: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深圳市深創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深圳市觀瀾竹村西區工業路深創科技園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深圳市平安銀行景田支行
帳 號: 帳 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設備保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修設備附表
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身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使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修范圍及服務方式
1.免費進行操作指導,技術咨詢;
2.修復其有修復價值的毀損設備,或排除設備故障;
3.機器出現故障的應急維修:_____________市內2個工作小時內上門維修,_____________市郊區8個工作小時到位維修,長途客戶雙方協定上門時間;
4.定期對保修期內的機器進行上門保養,每年不少於________次,保證設備運作正常。
三、服務期限 :
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修合同期滿甲方需乙方繼續保修時,應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
四、質量保證
乙方對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證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五、 以下情況不屬乙方保修范圍:
因電壓不穩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因不按正常規則使用而造成的機件損壞;
機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帶,感光鼓,載體,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裝保修產品或更換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託非乙方授權人員對機器進行保修。
六、收費標准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同時向乙方支付保修費用_____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區以外地區上門檢修,甲方應支付乙方工時費、旅差費____________元。
七、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項的,須每日向乙方交納逾期部分________‰的滯納金。
八、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 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竣工後回訪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過有關部門竣工驗收後,在質量保修期內,應主動向甲方或者甲方委託的項目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工程使用過程回訪,知曉自己所承擔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質量缺陷,便於雙方總結經驗,在以後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決提高。
2、回訪時間為質量保修期開始後每月回訪一次,直至質量保修期屆滿。
3、回訪對象為:甲方或者甲方委託的項目物業管理公司。
二、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保修責任范圍,不屬於甲方責任。
三、質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為 壹 年,實際的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四、質量保修金:本工程質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結算總價的 %計取。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質保期滿 壹 且乙方在質保期內正常履行義務後7個工作日內由甲方無息退還。
六、質量保修責任
1、保修期內凡屬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免費維修、更換;如因甲方使用不當或保養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設備損壞,乙方負責有償維修(只收取材料
費,不收取人工費)。
2、保修期內更換的配件必須是原廠商生產的新配件,換下的配件屬於乙方的財產,更換上去的配件則成為甲方的財產。
3、在保修期內,一般情況下乙方應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後的48小時內派人進行維修,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4、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可委託他人修理,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違約賠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直接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內補足,並補足原有的質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內無法修復;
(2)乙方對同一部位經兩次維修仍未修復的
5、質保期內如出現設備、材料更換情況,則所更換設備、材料的質保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6、在保修期內,由於乙方質量問題引發的任何安全事故問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若因乙方拖延,推諉而導致業主一切損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負責管理該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時,而相關質保金總額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負責管理該項目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並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的驗收簽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訪記錄,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責任,最終以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認可為准,若無業主和甲方(或物業公司)簽字,甲方將拒付應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年月日
B. 工程質量保修書內容
法律分析:主要內容包括:
(1) 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 質量保修期。
(3) 質量保修責任。
(4) 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法律依據:《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的承諾,應當由承包單位以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這一書面形式來體現。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是一項保修合同,是承包合同所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延續,也是施工單位對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承擔保修責任的法律文本。人們在日常生活中購買幾十元、數百元的商品,生產供應廠商往往都須出具質趕保修書,而建設工程造價動輒幾十萬元、數百萬元、數億元甚至更多,如果沒有保修的書面約定,那麼對投資人和用戶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權利義務對等的市場經濟准則。
C. 國家規定電動機保修期是多長時間
上虞東星出品的電機,在合理的使用情況下,保修期為一年。
D. 電機保修期一般是多久
電機保修期一般都是一年,具體要看相關的質量保修說明書。
以下是如何保護好電機的方法:
1、一定要設好是變頻器熱保護電流,設置正常參數;
2、裝監控整流源直流繼電器;
3、合理調節開停比,可達到節電的目的,能保護電機;
4、定時找相關人員修檢。
E. 質量保修期承諾書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對書信都再熟悉不過了吧,書信是人們表達情感的一種特別方式。相信許多人會覺得書信很難寫吧,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質量保修期承諾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限公司:
在接到貴司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細致的研究,並按照招標文件的范圍和合同條件、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結算資料、民工工資支付、保修等方面的事宜對招標人承諾如下:
1、對合同條件的承諾:承認並接受貴方《招標文件》的要求和合同條件的約束;
2、工期承諾:如果中標,我司保證在接到開工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開工,並保證按合同工期、節點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工程質量承諾: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技術要求和質量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驗收合格並達到優良工程標准;
4、安全文明施工承諾: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確保無重大責任事故發生,達到
5交完整有效的結算資料;
6、支付民工工資承諾:建立民工名冊,每月按時公示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接受勞動保障部門及貴司的監督核查,確保民工工資能夠按時足額發放;
7、保修承諾:我司承諾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本工程的任何質量缺陷及由此造成的後果負責並按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 承諾單位: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建設單位): ————————
乙方(施工單位): ————————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協議。項目名稱: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房間和外牆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圍的項目除外)時:
1、樓地面、屋面、牆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牆面起鹼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為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
5、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以雙方的交接記錄為依據);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內的有關方簽署的驗收合格書面文件為依據);若乙方書面委託甲方整改、維修並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託並代為整改、維修後,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並在本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於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
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後,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采購的,或由甲方采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於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采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
議而甲方未經鑒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後,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准和設計要求施工或采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若乙方委託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託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並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 5 % 的工程質量保修金,質量保修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修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修金余額的50%返還乙方;本保修書約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滿時,甲方應將預留的保修金余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後將預留的保修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後甲方才將保修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修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償付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修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修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聯系電話: )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系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系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於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准。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託其他施工單位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須從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起24小時內(經發包人書面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與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約定現場核查時間,並按時到現場核查、完成維修(在本保修書第六條規定的保修時限內完成);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立即到達現場搶修。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可按所發生費用總額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辦費。如乙方拒不承擔上述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後應妥善保管,並在完成保修經住戶簽名確認後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並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戶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章確認後,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託的施工單位按市場行情價進行結算,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於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時限(自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之日起算)
1、樓地面、屋面、牆體滲漏水為5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
、開裂、起砂的為5天;
3、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牆面起鹼、脫皮的為3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2天;
5、廁所、廚房陽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5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2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餘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以住(用)戶配合為前提。如住(用)戶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戶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業管理部」負責協調保修具體事宜。
2、本保修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進行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保修協議。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三方就xxxxx工程項目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准規范等方面,相互協調配合,切實履行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的責任和義務,承諾如下:
一、建設單位:
(一)質量方面:
1、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2、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3、向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並確保其真實、准確、齊全。
4、不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任意壓縮合理工期;不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降低建築工程質量。
5、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使用,重大變更按規定重新報審。
6、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7、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保證其質量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8、按照規定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未經竣工驗收合格和備案不交付使用。
(二)安全方面
1、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准確、完整。
2、不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按規定向施工單位及時撥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措施費。寫作模板
4、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二、施工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2、建立質量責任制,對建築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依法將建築工程分發給其他單位的,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3、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偷工減料。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6、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見證下現場取樣,並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7、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上崗作業。
8、 依法履行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二)安全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築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項目負責人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築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上崗作業。
5、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章進行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查和專家論證,符合要求後組織實施。
6、 建設工程施工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7、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做好現場防護。
8、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符合衛生標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9、對因建築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採取專項防護措施。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雜訊、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10、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11、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2、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13、采購、租賃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並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安排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14、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驗收合格後使用。
15、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任職。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
16、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三、監理單位:
(一)質量方面: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2、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並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3、選派具有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4、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前,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監理工程師將嚴格進行進場驗收,不合格的不允許
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5、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採取旁站、巡視和平檢驗等到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二)安全方面: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
2、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3、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實施監理,並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4、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監理的工程項目落實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全面負責。
5、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批項目監理機構的安全監理方案,指導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工藝復雜、技術難度大的專項施工方案。
6、配置專職安全監理人員。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法規、標准及安全技術文件,工作防護設備、設施和常用檢測工具。
7、建立以下安全監理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項目監理機構落實情況:
①審查核驗制度;
②檢查驗收制度;
③督促整改制度;
④工地例會制度;
⑤報告制度;
⑥教育培訓制度;
⑦資料管理與歸檔制度;
⑧其他為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做好安全監理工作必需的制度。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監理單位(蓋章)
x年x月x日
1、投標人產品質量保證承諾
如果我公司在貴單位組織的項目名稱:長沙市地方稅務局機關及稽查局大院安全技術防範設備采購項目招標中獲取中標,應項目投標的有關要求,我方對該項目做出如下產品質量承諾:
(1)技術規范及相關產品標准:按國家標准執行。
(2)產品都是廠家原裝正品產品。
(3)所有的附件及零配件是正規廠商生產的產品
(4)產品「三包」內容:實行包退、包換、包修服務。
(5)質量問題的處理:按廠家質量保證實行。
(6)質量投訴的處理:由專人負責本次項目投訴處理。
(7)質保期內所有軟體維護、升級和設備維護等免費上門服務。
2、廠家質量保證
(1)提供三年免費售後服務。
投標人名稱(單位章): 湖南世紀深藍科技信息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20xx 年 08月 01
如果我單位中標,我單位自願承諾如下:
1、承諾工程工期:本工程預計開工時間為 年 月 日,竣工時間為 年 月 日,工期為 日歷天。
2、承諾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
3、承諾工程質量保修期為 年。
4、響應-招標文件所有條款,無投標單位不能接受的條件。
投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xx年9月1日,公司製作部推動質量服務體系,就廣告施工中以及在使用期內發生以下問題的,承諾承擔由質量問題所造成的相關責任及經濟賠償。
1、由於施工質量造成的廣告牌結構損壞、廣告板面脫落,給人身及公共財產造成損害的。
2、對施工部位處理不當或施工現場防水層保護不當造成房屋漏水,給對方帶來經濟損失的。
3、廣告牌、燈箱廣告電路安裝不安全導致電器故障,造成人身及其它傷害損失的。
4、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人員管理不善,發生違紀行為造成損失的。
5、在保修期內,甲方通知維修廣告牌,保證在48小時以內處理完畢。
本承諾書為製作合同的附件,承諾書內容與合同書條款有沖突的以承諾書條款為准。本承諾書與合同共具法律效力,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項目及整體安全質保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