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勞務分包施工有保修期嗎
勞務分包施工有保修期嗎
具體要看與總包的合同約定。工程保修是強制實行的。可以是分包自行負責,也可以由總包負責(因總包提供材料也會有質量問題)。關鍵是勞務費中是否含有保修費用。
B. 勞務清包有沒有質保金
法律分析:需要視情況穩定。雙方簽署合同是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質保金。勞務分包合同中約定的保修責任和質保金,從遵守當事人意思自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C. 勞務分包不對工程質量負責
法律分析:勞務分包施工必須按分包合同中關於質量方面的約定組織施工,並對分包合同的約定對所施工的部位的質量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 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定。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D. 國家法規對建築勞務單位施工的建築工程,對保修期有無規定;即勞務分包單位有無保修期規定
都是針對總包 單位的,分包歸總包管理。國家規定,主體是終身保修,防滲漏是5年,裝修時2年,管道是兩年。
E. 請問為什麼工程一經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就不再對施工質量負責,保修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工程結束,維修由總承包方負責的,因為總承包方和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有區別,如鋼結構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就是出人幹活,技術專業還聽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