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機械立體停車位,沒有維保單位,擅自使用合法嗎
機械立體停車位沒有維保單位就擅自使用,不合法,已經涉及違法行為
Ⅱ 機械車位故障後的維修費是誰承擔啊
法律分析:由過失人來承擔責任和賠償的。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法律依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規定》(2011年1月26日修正版)
第二十四條 城市地下工程由開發利用的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進行管理,並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
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地下工程應本著「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維護」的原則,允許建設單位對其投資開發
建設的地下工程自營或者依法進行轉讓、租賃。
Ⅲ 小區機械車位長期租賃壞了誰負責
物業負責或者停車管理公司負責,主要看你的停車費交給誰
機械車位屬於特種設備,跟電梯一樣,每年都要由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過來檢測,出正式的檢測報告
舉個例子,你租房,房子塌了,肯定跟你住沒關系,房子本身有問題
你正常坐電梯,電梯壞了,肯定跟你沒關系,物業去維修處理
你在機械車位停車也一樣,機械車位壞了,物業或者停車管理公司負責,因為他們是負責年檢跟日常維護的
但所有的前提是,設備壞不是你自己操作導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