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水務局是做什麼的
水務局原名水利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等,在職責區域內,負責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
部分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調水);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資源中長期和年度供求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和取水許可制度,發布水資源公報;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和農民安全飲水工作;負責水文管理工作。
3、負責本市供水、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擬訂供水、排水行業的技術標准、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4、負責本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准,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水行政主管部門簡介: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國家對水資源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有關工作。水利部作為國務院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是國家統一的用水管理機構。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在所管轄的范圍內行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水資源管理和監督職責。我國已按七大流域設立了流域管理機構。
有長江水利委員會、黃河水利委員會、海河水利委員會、淮河水利委員會、珠江水利委員會、松遼水利委員會、太湖流域管理局。七大江河湖泊的流域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水利部的授權在所管轄的范圍內對水資源進行管理與監督。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水務局、網路-水行政主管部門
『貳』 水渠邊上3米內都屬於水利局
是的,屬於河道範圍,因而屬於水利局
『叄』 有誰知道三防辦是屬於哪個局管 是水利局 還是水務局或者水文局啊 還有深圳市三防辦的聯系方式有誰知道
由市水務局代管。。
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市三防辦)
辦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路1098號水源大廈15樓
郵編:518036
辦公電話:83071111 傳真:83071987 83071957
聯系人:劉凡
『肆』 距離河流多少米范圍內算作河道,即:水務局管轄
30~50米的范圍內算作河道。
河流包括:水面、灘塗和水工建築物(堤壩)均屬國家所有,由水利部門管理。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38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築物、構築物,鋪設跨河管道、電纜,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准和其他有關的技術要求,工程建設方案應當依照防洪法的有關規定報經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因建設前款工程設施,需要擴建、改建、拆除或者損壞原有水工程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負擔擴建、改建的費用和損失補償。但是,原有工程設施屬於違法工程的除外。」
2、《河道管理條例》第11條「修建開發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類工程和跨河、穿河、 穿堤、臨河的橋梁、碼頭、道路、渡口、管道、纜線等建築物及設施,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河道管理許可權,將工程建設方案報送河道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方可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建設項目經批准後,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機關。」
3、《防洪法》第27條。
『伍』 農田水利局是什麼單位,和水利局一樣嗎謝謝
過去叫水利局,後來更名為水務局,一般是縣級設置,是政府組成部門,具有行政管理職能。
水務局職責:
(一)研究本縣水務發展戰略,提出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縣城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方面的論證工作;參與制定有關流域水資源規劃。
(二)統一管理本縣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水資源公報;負責管理水文工作。
(三)負責本縣供水行業管理工作;對供水行業的技術、運營、服務、供應等進行監督;負責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本縣自備井的管理;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
(四)負責本縣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對計劃用水執行市節約用水的有關政策和標准進行監督。
(五)負責本縣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排水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設施維修養護的管理以及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排水許可管理和排水水質監測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縣河道、水庫、湖泊、堤防保護的管理工作;監測河流、湖泊、水庫及飲水區等水域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區的劃分、限制排污總量和水環境治理的意見,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本縣水務工程和水務設施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實施國家及市水務技術質量標准和水務工程的規程、規范;組織水務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八)組織、協調本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管理;負責本縣水土保持工作。
(九)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
(十)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
(十一)負責本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和鄉鎮之間的水事糾紛。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陸』 政府給農村的水泥渠壞了歸哪個單位管
政府為農民修水渠交給農民使用,應該歸村裡負責修理,可以向鄉鎮政府信訪解決。
『柒』 深圳市水務局的直屬機構
(一)市排水管理處
職能:負責制定全市排水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標准及有關規范;組織編制排水專業規劃;負責全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制定運營服務費的支付標准;負責全市污水處理的特許經營授權,監督管理全市排水設施運營企業,並對其日常運營維護服務質量進行考核;負責特區內排水設施驗收、建設項目施工方案審批、拆遷或移動排水設施審批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區排水管理工作。
(二)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職能:1、貫徹國家、省、市有關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定節約用水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和各類用水定額,經批准後組織實施;3、管理用水單位的水量平衡測試工作;4、審查建設項目的用水節水評估報告,組織節約用水設施的竣工驗收;5、負責污水、中水、海水和雨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利用的規劃、管理工作;6、負責計劃用水管理工作,並對超定額、超計劃用水加價收費的徵收進行監督管理;擬定超計劃加價費用的年度使用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7、組織節水產品、器具及節水新技術的推廣、應用,開展節約用水的宣傳、教育和節水型城市的建設工作;8、指導各區節水管理工作,受理有關投訴、行政復議等。
(三)市水政監察支隊
職能: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2、組織協調並負責處理全市重大、統一的行政執法活動;3、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區水務行政執法工作;4、負責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執法工作。
(四)市水務局財務管理中心
職能:1、負責對市水務局非財政撥款單位的財務進行集中會計核算(記帳、報帳、對帳)和結算,定期進行財務分析,提供會計報告;2、負責辦理納入集中核算單位的工資統發手續和各類款項的支付手續;3、負責為納入集中核算單位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提供業務指導,組織審核和編報各單位年度經費預算;4、協助納入集中核算單位做好資金收支管理,負責對各單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為納入集中核算單位提供其他財務服務。
(五)市水務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職能:負責市政府投資水務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六)市防洪設施管理處
職能:負責管理和維護深圳經濟特區內的防洪設施,即已建防洪水利工程(河道、防洪排澇泵站、滯洪區、水閘等)。
(七)市東江水源工程管理處
職能:深圳市東江水源工程管理處為東部引水工程正常運行提供管理保障。供應原水(未加工的天然水)。已建水利工程日常維護、泵站機電設備運行管理、運行安全監測。
(八)市鐵崗·石岩水庫管理處
職能:負責鐵崗水庫、石岩水庫和茅洲河提水泵站、塘頭抽水泵站、庫區涵養林及配套水務工程設施的建設、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九)市北部水源工程管理處
職能:負責觀瀾河引水工程、茜坑水庫、龍茜供水工程以及北線引水工程的建設、管理、運行和維護工作。
(十)市大鵬半島水源工程管理處
職能:負責大鵬半島水源工程的建設、管理、運行和維護工作。
(十一)市水務工程質量監督站
職能:負責全市水務工程(包括配套、輔助、附屬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市水質檢測中心
職能:負責原水、城市供水(含二次供水)及污水處理廠進廠、出廠水質檢測工作。
(十三)市西麗水庫管理處
職能:負責西麗水庫、長嶺皮水庫、石塘引水渠、長(嶺皮)西(麗)引水渠和紅木山水庫等工程的管理維護和水資源保護工作,為深圳市城市供水、城市防洪提供保障。
(十四)市梅林水庫管理處
職能: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運行提供管理保障。負責梅林水庫工程運行管理,水庫資源保護。
(十五)市三洲田·銅鑼徑水庫管理處
職能:負責三洲田水庫和銅鑼徑水庫的建設、管理、維護和水源保護工作;負責三洲田水廠、三洲田電站、大康泵站的管理和維護,保證橫崗、龍崗、坪山、華僑城三洲田投資有限公司的源水、自來水供應和發電工作。
『捌』 水利局和水務局是同一部門嗎
現在的水務系統是由原來的水利局轉化來的。水利局更名為水務局,職能並沒有改變多少。
北京市水務局 Beijing Water Authority
http://www.bjwater.gov.cn/znjj.asp?articleID=16
職能:
(一)研究本市水務發展戰略,起草有關水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水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方面的論證工作;參與制定有關流域水資源規劃。
(二)統一管理本市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水資源公報;負責管理水文工作。
(三)負責本市供水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制訂供水行業的技術、運營、服務、供應等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供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本市自備井的管理;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
(四)負責本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組織擬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有關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本市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排水設施、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設施維修養護的管理以及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排水許可管理和排水水質監測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市河道、水庫、湖泊、堤防保護的管理工作;監測河流、湖泊、水庫及飲水區等水域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研究提出水功能區的劃分、限制排污總量和水環境治理的意見,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本市水務工程和水務設施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實施國家水務技術質量標准和水務工程的規程、規范;組織水務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八)組織、協調本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管理;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工作。
(九)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參與本市水價管理和改革的有關工作。
(十)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十一)負責本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和區縣之間的水事糾紛。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原:
北 京 市 水 利 局
Beijing Municipal Water Conservancy Bureau
http://202.114.65.36/12/test/farm/gcj/bjss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