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交房的時候維修金大概多少錢
再購買商品住房的時候,交房是不需要繳納維修金的,公共維修基金一來說都是在,房子辦理房證的時候繳納一般根據建築面積來繳納,大多是在五六十左右一平方
Ⅱ 交房時需要交納個物業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回、共用設施答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 專項維修基金繳納流程圖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
Ⅲ 什麼是物業質量保修金制度
物業質量保修金制度是由開發單位交納的保證金,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施工單位不作為或者維護維修不到位,物業公司和業委會有權向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動用物業質量保證金來進行維修。
以山東為例,根據《山東省新建物業質量保修金管理辦法》第八條 開發企業新建用於銷售的物業,均應按照建築安裝總造價的3—5%交存保修金,具體標准為低層和多層建築3%、小高層建築4%、高層建築5%。
第二十條 在保修期內,物業出現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時,開發企業經開發主管部門督辦仍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因歇業、破產等原因無法履行保修義務的,可按本辦法有關規定使用保修金。
第二十一條 正常使用條件下,國家、省規定的商品房屋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房屋建築的地基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基礎設施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為5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外牆外保溫工程為5年;
(四)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五)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六)開發企業統一裝飾裝修的商品房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由開發企業和業主在商品房銷售合同和質量保證書中約定。商品房屋的保修期,自商品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3)剛交房就動用物業保修金擴展閱讀:
《山東省新建物業質量保修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保修期內,物業專有部位出現質量問題時,開發企業接到報修後,應按相關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積極履行保修責任。開發企業不履行保修責任的,業主可向當地開發主管部門投訴,開發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投訴處理,並督促開發企業履行保修責任。
經督促仍不履行保修責任或者因歇業、破產等原因無法履行保修義務的,開發主管部門出具保修金使用建議書,並將開發企業拒不履行保修責任的情況記入企業信用檔案。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現可以使用保修金的情形時,由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向物業主管部門提出保修金使用申請;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推選的業主代表向物業主管部門提出保修金使用申請。
Ⅳ 物業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本文僅供參考
雨災引出的話題:房屋維修基金何時能用?
中廣網銀川7月6日消息 不久前一場少有的連陰雨,使首府銀川市的一些房屋漏雨成災,需要修繕,卻因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制度缺乏使用實施細則,無法動用已繳存多年的維修基金。民建寧夏區委會調查分析認為,這在全國並不是個別現象,目前我國許多地方都沒有制定明確具體的房屋公共維修基
金歸集、使用和管理辦法,不能對維修基金的收取、存放和使用進行有效的監管。對此,民建寧夏區委會建議,盡快規范和完善我國房屋公共維修資金歸集、使用和管理辦法,使之發揮應有的作用。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人共同籌集,所有權歸交納人。1998年,建設部、財政部發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但全國性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討論多年,至今仍未出台。由於維修基金管理規范缺失,一些地方的維修基金管理存在巨大隱患。據有關統計顯示,從1998年起,全國已積累1000多億元房屋維修基金,其中數百億元被開發商侵吞或挪用。房屋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辦法亟待進一步完善。
民建寧夏區委會認為,目前以購房款為基數計取交納維修基金的管理辦法有失公平。同一地區同一個小區房屋價格有高有低,一二三期價格一般不同,預售現售、分期付款及一次性付清房款都會造成房屋實際成交價格不同,以購房款為基數計繳維修基金,使維修基金繳存不均。另外,目前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在售房時向購房者一次性代為收取,這使得維修基金繳存存在風險。如在開發資金緊張的情況下,銷售單位很容易將其代收的維修基金挪作他用。甚至有些銷售單位惡意佔有維修基金,而用滯銷的商品住宅折價抵付維修基金,形成變相銷售商品住房現象,造成維修基金不能如實繳存。此外,由於銷售單位原因造成房屋產權證書遲遲未能辦理的現象屢有發生,造成購房人在入住前已繳納的維修基金卻長時間地由銷售單位佔有或使用。還有,許多開發商代收維修基金前沒有任何解釋公示,收取後也只出具一張收據,並沒有說明購房者是這筆錢的所有者。
為此,民建寧夏區委會建議,盡快規范完善我國房屋維修基金歸集、使用和管理辦法,出台管理和使用實施細則。在政府內部應設立專門機構,監督維修基金專款專用。維修基金繳存應脫離銷售單位,減少維修基金的繳存風險。考慮許多地方的物業管理尚處於規范階段,維修基金應直接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收取並代管。同時要規范物業管理,完善物業企業使用維修基金監管制度。按商品住房基準價格的比例向購房人收取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每個個案的申請材料應實行預先公示制度。每個個案的審批,監管部門批准與不批准,均應有明確的文字表述。
Ⅳ 交房專項維修資金是什麼意思,為什麼要交這
山東省出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2014年月11日
樓頂漏雨、外牆滲水、電梯故障、管道失修……房屋質量問題層出不窮的當下,住宅維修資金使用成為千家萬戶關注的焦點話題。近日,針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台《山東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明確維修資金實行屬地化管理制度,並規定了7種情況可啟動應急維修程序。
根據現行辦法,維修資金使用時,採用「雙三分之二」的決策方式,即「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已入住面積且已入住戶數的比例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書面同意」,才能動用維修資金。而實際操作中,有的業主不在小區居住,有的業主認為「事不關己」,物業或業主委員會挨家挨戶徵集簽名是件很麻煩的事。最終,多數會出現維修資金不能啟用,房屋維修不得不被擱置的結果。
為進一步盤活維修資金,草案在沿用「雙三分之二」做法的同時,允許業主採用「異議表決」方式管理維修資金。記者了解到,所謂「異議表決」就是「持不同意意見業主的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且占總人數不足三分之一的,視為表決通過。」
在此基礎上,草案還提出,維修資金使用表決的方式不僅限於「書面同意」。「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公開電話、網站,開發使用維修資金業務網路平台、業主表決系統、移動終端APP等信息化媒介,接受社會投訴監督,提高維修資金管理效率。」
此外,草案明確,「根據業主共同管理規約的約定,可以一次表決不超過連續三年的維修資金年度使用計劃。」
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商品住宅、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草案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住宅交付手續前,一次性足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截至統一交付時限尚未售出的住宅,由建設單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實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建設單位應交的維修資金可從監管的預售資金中劃轉。未按照本辦法規定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向業主交付房屋,產權登記部門不予受理產權登記申請。房屋賬戶內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或由其委託的專戶管理銀行應當向相關業主發出續交通知,相關業主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續交,續交後的分賬面余額達到首期交存額度時停止續交。
據了解,現行辦法中,維修資金的使用分為計劃使用、一般使用和應急使用。其中,「應急維修」可以不走「雙三分之二」程序。但是,對「應急維修」僅指明是「發生危及房屋安全、電梯停運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
而草案則對「應急維修」進行了進一步界定。草案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的屋面、外牆防水嚴重損壞,電梯故障或停運,消防系統故障,建築外立面裝飾和公共高空構件嚴重脫落松動,玻璃幕牆炸裂,排水管道爆裂,其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等7種情況可啟動應急維修程序。
草案還規定,「出現需應急維修情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業主委員會,經現場查驗確認後立即組織維修。未聘用物業服務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組織維修責任的,由相關業主將有關情況報告業主委員會確認後組織維修。未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由社區居委會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
草案中對維修資金存款利率也做出了明確要求。其中提到,銀行實行利率市場化以後,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通過招標方式選擇同等條件下利率高的銀行作為維修資金儲存銀行,或者通過合同方式在國家允許的利率浮動范圍內,與維修資金存儲銀行約定維修資金綜合存款收益。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管理的維修資金存款利息收益應不低於人民銀行同期規定的兩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草案中,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收益進一步明確,主要包括: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生產、經營、租賃等產生的收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後的回收殘值;保修期滿後,建設單位因注銷,或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或反復維修仍未能解決相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質量缺陷等原因無法退還的物業質量保修金。公共收益扣除業主委員會辦公和業主大會同意的其他經費後,其餘部分用於交存維修資金,具體交存比例由業主大會決定,但不應低於公共收益總金額的60%。
此外,草案最大的亮點在於對維修資金管理模式的職能劃分進行了重心下移的調整。
現行辦法規定,在三分之二業主同意的基本條件達到後,還要經過鑒定、審價、數據整理、數據關聯、維修、竣工驗收、申請、審批和付款九個步驟,才能拿到申請資金。
新草案則明確,維修資金實行屬地化統一管理。山東省設區的市、縣物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物業主管部門下設的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負責維修資金日常管理工作。出售公有住房的維修資金,應當在完成核對後,由財政部門或其他管理部門劃轉到當地物業主管部門進行統一管理。
業內人士認為,管理權從市一級下放到區一級後,維修資金使用率將大大提高。
Ⅵ 動用物業維修金和房屋質保金哪個方便
不是說哪個方便用哪個。在質保期必須由施工方保修,超過質保期才能使用維修資金。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Ⅶ 新小區交付開發商給物業每年的維修費是多少
新小區交付了,開發商給物業,每年的維修費用通常在萬元以內,等小區業主交納了維修基金之後,就開始用維修基金來進行維修。
維修基金。
新房入住,大家最關心房屋質量問題。如果出現滲水、開裂等房屋質量問題,房屋需要維修,這個時候大家會想到買房時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那麼什麼是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繳納比例是多少?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以及在哪些情況下可以使用呢?
一、維修基金介紹
房屋維修資金俗稱大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二、維修基金使用范圍
(一)用於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
(二)物業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三)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大修基金怎麼算
(一)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繳納首期維修基金
1、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
2、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繳納。
(二)主城區范圍內,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准為
1、有電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80 元交存;
2、無電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50 元交存。
主城區范圍外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確定。
四、維修基金專戶的開立
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維修基金應開立專戶,應當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每幢住宅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一幢住宅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門號的,按門號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發生的物業維修、更新,不得使用維修基金,其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五、維修基金申請程序
(一)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
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Ⅷ 新建住宅物業保修金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什麼不同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用來公共部位損壞維修的基金,物業保修金沒有這科目,目前是不允許收的.
Ⅸ 聽說交房的時候還要交一筆公維修金,通常是如何收取的,有法律依據嗎
繳納標准:首期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出售人分別交付而組成。(1)根據市政府發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規定:計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比例為多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2001年方案規定:購房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元(多、高層相同);出售人: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1.88元,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143.76元。
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式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第213號文
建設部、財政部1998年12月16日頒發,自1999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保障住房售後的維修管理,維護住房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直轄市、市、建制鎮和未設鎮建制的工礦區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後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方式
一、售後公房維修基金如何繳納
根據滬公積金發(1995)字第25號、滬房地改(1995)415號等文件規定,公有住房出售後形成三項基金:維修基金、電梯水泵基金、街坊養護基金,通常被稱為「三項基金」。
在「三項基金」中,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電梯水泵基金和街坊養護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繳納標准:首期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出售人分別交付而組成。(1)根據市政府發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規定:計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比例為多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2001年方案規定:購房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元(多、高層相同);出售人: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1.88元,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143.76元。
二、新建商品房維修基金如何繳納
《上海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對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賬戶的建立、以及繳納時限的規定一般是按如下標准執行的:
1、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標准繳納首期維修基金:
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
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繳納。
2、維修基金專戶的開立:維修基金應開立專戶,應當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每幢住宅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一幢住宅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門號的,按門號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發生的物業維修、更新,不得使用維修基金,其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1]。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3、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時限: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的時限繳納首期維修基金:(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辦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權初始登記前,將該新建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2)購房人應當在辦理房地產權變更登記前,按標准將所購商品住宅的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3)業主委員會成立時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日起15日內,按標准繳納維修基金,存入專戶銀行。
Ⅹ 小區物業剛交房就收裝修保證金合法嗎
物業企業收取裝修保證金沒有任何法律的依據,用戶完全可以拒絕交納。關於房屋裝修的問題,《物業管理條例》第53條明確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很明顯,業主對於裝修事宜只需履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的義務,不需交納任何費用。收取裝修保證金行為屬亂收費,物業企業與購房者之間建立的是一種物業服務法律關系,物業公司提供的是物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