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精裝修房入住3年,樓上衛生間主排水管檢查口漏水,誰的責任
精裝修房入住3年,樓上衛生間主排水管檢查口漏水,如果樓上始終未住人或未使用,那就是建設質量問題,但已過保修期,應由使用該管道的大家分攤維修費用及損失費用;如果是樓上住戶自己私自所為造成的,應由樓上住戶承擔維修費用及損失費用。
『貳』 室內下水管道漏水該誰負責
主下水管非人為破壞的話,超過質保期之後,應該由物業申請利用住房公共維修資金進行維修;室內的支下水管管道,由業主承擔維修責任。
『叄』 落水管漏水,質保期已經過了,我可以找物業維修嗎
一、過了保修期,預埋水管漏水,漏水部位在業主房屋范圍內的,應該由業主自己負責,物業可以提供有償維修。
二、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肆』 我家衛生間主下水管道漏水,請問物業是否負責
看責任屬於誰,首先要確認主管道漏水原因。
責任劃分:如果因裝修造成漏水,就是裝修公司責任。如果不是裝修公司原因造成的漏水,就是物業責任,此時如果沒有過主管道的2年保修期,物業可以找施工單位追責。如果過了保修期,只能物業自行賠償。
你可以聘請房屋鑒定機構,並邀請物業到場,對裝修的管道進行認定,確定具體的責任人,然後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即可。《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
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衛生間主下水管道漏水的處理方法:
1、可以查看一下漏水的程度,如果只是輕微的漏水,可以在漏水的位置上面使用玻璃膠粘接好。
2、如果是管道的接頭處出現漏水的情況,可以在接頭的位置使用玻璃膠粘接好,等玻璃膠凝固之後,再在外麵包裹上一層防水膠帶,起到一個二次保護的作用。
3、如果水管出現了破裂的情況,可以重新更換一個新的水管,將破裂的水管使用切割機切割下來,然後重新更換一個大小規格一致的水管,並且是用接頭連接在一起。
如果家裡的主下水管道出現了漏水的情況,也是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維修的,另外還可以找專業的維修工人上門來幫忙維修。
『伍』 過了保修期的房子漏水誰負責
如果房子已經過了保修期,漏水的話,這個只能自己負責,你可以找一些房屋裝修的人,讓他們把房子處理一下
『陸』 房屋保修期過後,漏水了該誰負責
業主自己負責。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開發商應履行保內修義務,不屬於商品房保修范容圍內或超出保修期限的,開發商無保修義務。開發商可以找人幫修,但費用必須由業主自行負擔,沒有補貼也沒有任何經濟賠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柒』 房屋開發商預埋的水管滲水,物業稱保修期已過,誰應付責任
開發商預埋的水管出現漏水,造成房屋漏水,那麼保修期已過的情況下,應該動用維修基金,來進行維修。
房屋漏水。
發現漏水後,應該怎麼處理?
1、首先應當保護現場,並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收集。
2、進行協商,可先找小區物業或社區,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
3、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如價格認證中心等,到現場進行評估。等待有關手續完備後,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對於漏水造成的損失,又該如何索賠?
1、找樓上業主: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受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2、找開發商: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後,仍未解決漏水問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後,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樓上造成漏水情況卻不肯賠償,咋辦?
如果漏水原因確為樓上造成,而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受損業主可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將爭議提交法院處理。如果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樓上住戶裝修導致漏水,物業要負責嗎?
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物業公司發現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時,應當通知行為人立即停止並改正;行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應當及時報請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如果業主遇到了此類問題,應首先向物業公司反映,物業公司如果沒有盡到上述義務,就應該為受到損失的業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如果物業公司已經盡到義務,則不承擔責任。
出租房漏水殃及鄰居,房屋所有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明確了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如果案件系相鄰關系糾紛,業主雖然並非侵權人,但作為不動產的所有人,對於因其房屋漏水對鄰居造成的損失仍應承擔賠償責任,業主在承擔賠償責任後亦可向租戶追償。對於鄰居因為漏水而造成的損失,可以雙方酌情商定。
《物權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也就是說,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
『捌』 廚房公共下水管道漏水誰來負責維修
該問題的責任劃分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是在房屋保修期內公共下水管破損開裂造成漏水,應該通知物業讓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和維修,由此造成的維修及賠償由建設單位負責。
2,如果是超過房屋質保期公共下水管破損開裂造成漏水,應該是通知物業,物業利用業主繳納的住房公共維修基金進行修理及賠償相關損失。
3,如果是通過下水管管壁與樓板接觸的縫隙處滲漏到樓下,滲漏的水非來自樓上,樓上通過下水管管壁與樓板接觸部位滲漏到自家然後自家繼續通過下水管管壁與樓板接觸縫隙滲漏到樓下。
這種情況由樓上承擔相關的維修及賠償責任如果是自家的上下水管管道出現滲漏到地面主下水管道管壁與樓板接觸的縫隙處滲漏到樓下,相關的維修及賠償由自己承擔,屬於自家裝修施工單位責任的,可以向裝修施工單位追償。
『玖』 我家衛生間主下水管道漏水,請問物業是否負責
1、衛生間的下水管漏水,要看下水管是否在保修期內,如果買的新房或者新換的下水管漏水,應該找建設單位或者購買的商家、廠家維系更換。
2、如果是衛生間原管道滲漏,或防水不好,在保修期內,當由開發商或施工單位負責返修。如果物業和開發商不是一起的,也可以找找開發商。
3、如果家裡衛生間水管改過,漏水的地方是不是改水的管道,如果是,可以找裝修公司,如果不是改水范圍內的,就要找物業了。
衛生間漏水物業負責嗎?
衛生間漏水物業是不用負責的,物業只負責公司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換。如果是由於管道防水未做好導致漏水,只要還在保質期內,讓物業找開發商維修,過了保質期,由業主自行修復,保質期一般為五年。要是由於裝修導致漏水,由業主自行承擔。
衛生間漏水專業處理
衛生間漏水通常是樓下業主發現的,先把樓下吊頂卸下來,觀察漏水點的位置。如果是馬桶圈周圍有水印,一般是馬桶安裝不到位所致,調整下即可。如果是大面積漏水,就需要進行打壓試驗。如果打壓不正常,那就是水管漏水,根據樓下漏水點位置,砸掉衛生間瓷磚維修管道。如果打壓正常,則是防水層出現問題,需要重新做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