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漏水,開發商和物業不管,我該找什麼部門進行投訴
房屋漏水,開發商和物業不管,可以直接向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二條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
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築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檢舉、控告、投訴。
(1)地產和物業不給維修房屋向哪個部門投訴擴展閱讀: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貳』 要投訴物業公司應該投訴到哪裡
投訴物業可以找當地房地產行政部門或房管局。縣級以上的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以及房管局可以處理房地產有關的投訴,物業以及物業服務企業屬於房地產使用中的管理部門,業主在有不滿或遭受不公待遇時,可以就物業的行為方式進行投訴。當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或房管局應當在接受到投訴後,積極協商和處理,盡可能解決投訴的相關問題,為業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物業管理包含的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視、檢查;
(4)物業管理區域內裝飾裝修管理;
(5)供水、供電、供氣、電信等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對相關管線、設施維修養護時進行必要的協調和管理。
『叄』 房屋漏水,開發商和物業不管,我該找什麼部門進行投訴
摘要 房屋漏水,開發商和物業不管,可以直接向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肆』 房屋漏水,開發商和物業不管,我該找什麼部門進行投訴
可以向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當地住建委)。也可以直接撥打12345熱線,他們會將你反饋的問題,轉交給相關的政府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跟進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