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與鏈家房產中介居間服務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您好,如對方沒有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可以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如你想了解如何避免居間合同糾紛,你可以參考以下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如何避免居間合同糾紛。
1.居間費用具體的付款時間及違約責任標准都應在合同中體現
一般來說,中介公司所出具的格式條款均約定房屋買賣的當事人,在中介公司的促成下,買賣雙方同意在簽約日或某一時間內支付該中介服務費,逾期支付的應按一定的違約計算標准計付違約金。
為了避免損失自身利益,委託人最好把支付中介費和中介的工作進度結合起來,約定根據工作進度按步驟支付費用,這樣比較合理,也不容易引起糾紛。同時把居間費用具體的付款時間及相關違約責任內容落實到居間合同上,避免口頭承諾無法兌現。
2.中介介紹不成功的,無須支付中介費
根據《合同法》第427條的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因此,中介介紹沒有成功的,不需要支付中介費,但其他必要的活動開支,需要委託人支付。
3.居間人為促成合同成立隱瞞真實事實,需賠償委託人損失
根據《合同法》第425條明確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由此可見,居間人負有將真實情況告知委託人的義務,如果居間人隱瞞重要事實致使委託人受到重大損失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簽訂居間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以居間合同中常見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即表明居間成功」的條款為例,這一條款對買賣雙方都是極不公平的,因為中介的義務不僅限於促成雙方簽訂買賣合同,還包括協助買賣雙方辦理審稅、過戶及交房手續;而上述約定大大減輕了中介機構應當履行的義務,加重了買賣雙方的義務,屬於無效的格式條款。
1.居間合同中的「霸王條款」識別方法
(1)應當在簽署前識別出「霸王條款」,比如免除中介機構責任、加重買賣雙方責任或排除買賣雙方主要權利的,都屬格式條款。必要時,可委託專業律師進行審查。
(2)如果發現「霸王條款」,就要第一時間與中介機構進行協商,要求其刪除或修改,不可輕信中介口頭承諾的「這些內容不重要"、"不影響買房"。如果中介機構拒絕刪除或修改,建議您慎重決定。
(3)如果簽訂合同後,發現存在「霸王條款」,可以與中介機構溝通,協商解除已簽訂的合同或另立補充協議,對「霸王條款」進行修改。
(4)如因」霸王條款「產生糾紛,應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可先行委託律師談判、磋商,提供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將損失降至最低。
2.委託人應對居間人所報告訂立合同的事項進行審查
委託人應對中介公司所報告的事項作實質性的審查或進行必要的咨詢,具體來說可要求中介公司提供相關資料或出具情況說明。否則一旦出現糾紛,若無證據證明中介公司在披露相關信息時存在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情況,委託人則難追究中介公司責任。
委託人應注意審查以下事項:
(1)房屋產權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繼承,是否存在共有人、是否取得產權證書;
(2)房屋是否具備可轉讓條件,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擔保等履行障礙;
(3)委託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是否有效合法,是否存在無權代理或過期委託;
(4)相關稅費的計算標准和承擔主體等;
(5)如果是房改房,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否繳清,或業主是否將該款返還給單位。
以上就是買二手房避免居間合同糾紛的方法,買賣雙方在簽訂居間合同時一定看清各項條款,不要草率簽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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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上海鏈家什麼時候收中介費
摘要 近來很多網友要面臨租房的問題。目前市面上有個很常見的房產中介就是LianJia。而很多網友對LianJia卻又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LianJia的中介費收費標准,今天我們就來看看LianJia的收費標准。
Ⅲ 買二手房,在鏈家簽的協議,賣房違約我們要怎麼辦
通常居間協議約定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毀約,則喪失定金。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所以房東寧願雙倍返還定金而不願意繼續履約。
在二手房買賣中90%以上的居間協議都對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雖然還沒有簽訂用以備案的買賣合同正式文本,但雙方通過簽訂居間協議已經成立了買賣合同關系,而不只是一個對訂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房東不能僅僅雙倍返還定金就有權終止合同了,買方可以向房東主張房價的差價損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東對因房價上漲給買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Ⅳ 鏈家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 蓋德佑的章有沒有問題
上海的吧?上海德祐與鏈家已經合並,其實就是一家公司。
Ⅳ 上海鏈家的二手房掛牌價和成交價相差多少除了鏈家,上海還有哪些品牌好的二手房中介
二手房交易流程
(1)買方咨詢
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簽合同
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辦理過戶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買二手房特別要注意,要清楚買二手房注意事項,不然很容易被騙。在買房前請詳讀以上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Ⅵ 賣家通過中介賣房子,中介費賣家要付費嗎
通常情況是買房來付這個中介費用的,不過具體情況要看買賣雙的協商。重點要看是誰主動找的誰,情況不同結果也就不同:
1、如果是原業主急於將房子賣掉,當然這個費用有原業主來付的幾率更大。
2、如果是買房的客戶急於購房,找到中介,那客戶的幾率就大。
3、其實這個沒有一個標准,也有協商平攤的。
但是無論怎樣購房前就要先問清楚要收多少費用,這個無論是說來出心裡有個底,然後在和業主、中介三者協商一致後,會在合同上註明由誰來付這筆費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於放開房地產咨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明確,放開房地產咨詢服務收費。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接受委託,提供有關房地產政策法規、技術及相關信息等咨詢的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通過房產中介交易的二手房,都會收取一筆中介費。不同城市、不同中介的費率不同,但都是以成交價為基礎。比如一套500萬元成交的二手房,此前上海鏈家的費率是2%,中介費也就是10萬元。而從11月15日開始,這一費率上調到3%。同一套500萬元成交的房子,中介費漲到15萬元。
對於中介費的費率,各主要城市都沒有嚴格規定。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在2014年聯合發布的《關於放開房地產咨詢收費和下放房地產經紀收費管理的通知》稱,各地可根據當地市場發育實際情況,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或市場調節價。
2015年年初發布的《上海市定價目錄》中取消了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等,被視為取消了中介費上限。記者從上海多家中介機構了解到,目前上海普遍施行的二手房中介費率是2%,原則上買賣雙方各承擔1%。
Ⅶ 鏈家違規被批,違反了什麼規定
鏈家沒有完全告知購房人房屋存在的抵押狀況。作為消費者,有權利知曉房屋的真實情況,包括抵押金額和權利人是誰。而鏈家作為居間方也有義務告訴購房人房屋的所有情況。
消費者的知情權被剝奪了
Ⅷ 求21世紀不動產,鏈家,我愛我家,中原的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粘貼的不要!可加分!!!
這個就行,這個工商管理局和建委提供過範本合同,沒必要自擬,換句話說,把範本合同大幅度變更,法律上會無效的
Ⅸ 鏈家中介合同里寫買方承擔相關稅費,但是沒有具體寫個人所得稅,我該當冤大頭替房主交個個人所得稅嗎
鏈家很專業的,都會告知買方稅款是多少錢,如果超過他們有賠付。這個問題是很清楚的,我家也剛買完房。
鏈家的合同上面很明確寫了,北京的規矩就是買方負擔全部中介費和稅款。稅款負擔方是雙方協商同意,如果你不同意就不要簽字,北京是賣方市場,賣方都是這樣的。最終稅款都會轉嫁給買方,你不負擔稅款,人家就提高價格,羊毛出在羊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