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從先秦到明朝人們對傢具的認識過程是這樣的
你在玩接龍?
㈡ 「高腳傢具」的風潮在哪個朝代什麼時候興起的
“高腳傢具”興起於魏晉南北朝,然後經過五代以及宋朝的發展進一步得到普及。在傢具的發展史中如果單純只是按照傢具的高度來進行分類的話,中國古代傢具大致可以分為“無腳傢具”、“低腳傢具”,然後再到“高腳傢具”這三個階段。其中所謂的“無腳傢具”是指上古時期的古人喜歡席地而坐抑或是席地而睡。一開始古人席地而坐時大都是直接坐在裸露的地面上,但是有了席子之後人們便開始隔著席子坐在地上。
高腳傢具由一種名為胡床的椅子逐漸演化而來,這種胡床則是伴隨佛教從古印度引入的。等發展到唐朝時期,高腳傢具的使用率已經有了一定程度上的普及。進入五代之後,桌子、椅子等高腳傢具的數量已經開始凌駕於榻、幾等低腳傢具。待經過宋朝這個時期的進一步發展,高腳傢具徹底變成百姓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使用傢具。
㈢ 先秦時期人們習慣席地而坐,何時才有的椅子
椅子是在漢魏時期從古印度傳入中國的。在椅子尚未出現的先秦時期古人習慣於席地而坐,但是並不是真的直接坐在地面上。因為地面臟污的關系,古人會在地面上先鋪上一張席子,然後再在席子上入座。先秦時期的古人所採取的坐姿並不是盤腿坐,而是跪坐。這樣一來膝蓋就會經常受到地面濕氣的入侵,從而導致膝蓋受涼。為了保護膝蓋,一種被稱為“筵”的席子隨之出現。
經過唐朝這個時期的發展之後古人對椅子的製作工藝得到大幅度提高,椅子的樣式也跟著逐漸增多。此外還值得一提的是,在唐朝之前古人的傢具多以“低坐”為主,而進入唐朝之後“低坐”傢具逐漸被“高坐”傢具取而代之。待進一步發展到宋朝之後,靠背椅、扶手椅等類型的椅子也可以相繼出現。
㈣ 清代傢具與明代傢具有哪些不同點
明代是我國傢具史上的黃金時代。這一時期傢具的造型、裝飾、工藝、材料等,都已達到了盡善盡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簡潔的時代特色,後世譽之為「明式傢具」。清式傢具以設計巧妙、裝飾華麗、做工精細、富於變化為特點。尤其是乾隆時期的宮廷傢具,材質之優,工藝之精,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正是這一時期正是確立了清式傢具的風格。明清傢具典型地體現了中國傢具所具有的極其精湛的工藝價值、極高的藝術欣賞價值、豐富的歷史文化價值和收藏價值。
明式傢具是指製作於明至清代前期材美工精、典雅簡朴具有特定造型風格的傢具。明式傢具以結構上的合理化與造型上的藝術化,充分地展示出簡潔、明快、質朴的藝術風貌。並善於將雅俗熔於一爐,雅而致用,俗不傷雅,達到美學、力學、功用三者的完美統一。
明式傢具的整體結構以框架式樣為主要的形式,呈現有束腰和無束腰兩大結構特徵。無束腰傢具以圓腿側足為主,造型簡練穩重。有束腰傢具方腿直足,或三彎腿或鼓腿 ,形體敦厚而顯得莊重秀麗。這兩種造法,給人以虛實相間、方正穩重的感受,成功地體現出科學性和藝術性融於一體的造型美。
明式傢具造型上另一特色是特別講究線條美。它不以繁縟的花飾取勝,而著重於傢具外部輪廓的線條變化,因物而異,各呈其姿,給人以強烈的線條美。如「S」形椅背,既符合人的生理特點,又別具一格。線腳的變化和運用是明式傢具線條造型的另一體現。線腳是指傢具邊框邊緣的造型線條。通過平面、凹面、凸面、陰線、陽線之間不同比例的搭配組合,形成千變萬化的幾何形斷面,達到鮮明的裝飾效果,極富藝術情趣。
明式傢具裝飾手法善於提煉,精於取捨,主要通過木紋、雕刻、鑲嵌和附屬構件等來體現,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選料上,十分注意木材的紋理,凡紋理清晰好看的「美材」,總是放在傢具的顯著部分,格外鈞用雋永耐看。雕刻手法主要有浮雕、透雕、浮雕與透雕結合及圓雕等多種,其中以浮雕最為常用。雕刻題材十分廣泛,大致有卷草、蓮紋、雲紋、靈芝、龍紋、螭紋、花鳥、走獸、山水、人物、鳳紋、宗教圖案等。刀法線條流暢,生動形象極富生氣。雕刻的部位大多在傢具的背板、牙板、牙子、圍子等處,常做小面積雕刻,以少勝多,工精意巧的裝飾效果格外引人注目。
清初傢具沿襲明式傢具的風格,但隨著歷史發展,滿漢文化的融合,以及中西文化交流的影響,清康熙年間逐漸形成了注重形式,追求奇巧,崇尚華麗氣派的清式傢具風格,到乾隆時達到顛峰。乾隆時期的傢具,尤其是宮廷傢具,材質優良,做工細膩,尤以裝飾見長,多種材料、多種工藝結合運用 ,是清式傢具的典型代表。
在用材上,清代中期以前的傢具,特別是宮中傢具,常用色澤深、質地密、紋理細的珍貴硬木,其中以紫檀木為首選,其次是花梨木和雞翅木 。用料講究清一色,各種木料不混用。為了保證外觀色澤紋理的一致和堅固牢靠,有的傢具採用一木連做,而不用小材料拼接。清中期以後,上述三種木料逐漸缺少,遂以紅木代替。
裝飾方面,為了追求富貴豪華的裝飾效果,充分利用了各種裝飾材料和使用了各種工藝美術手段,可謂集裝飾技法之大成。但有些清式傢具為裝飾而裝飾,雕飾過繁過濫,也成了清式傢具的一大缺點。
清式傢具採用最多的裝飾手法是雕刻、鑲嵌和描繪。雕刻刀工細膩入微,以透雕最為常用,突出空靈剔透的效果,有時與浮雕相結合,取得更好的立體效果。鑲嵌在清式傢具中更為普遍地運用,有木嵌、竹嵌、骨嵌、牙嵌、石嵌、螺鈿嵌、百寶嵌、琺琅嵌乃至瑪瑙嵌、琥珀嵌等,品種豐富,流光異彩,華美奪目。其中琺琅技法由國外傳入,用於傢具裝飾僅見於清代。描金和彩繪也是清代傢具的常用裝飾手段,吉祥圖案是清式傢具最喜歡的裝飾題材。
綜觀清式傢具,以清中期為代表,總的特點是品種豐富,式樣多變,追求奇巧;裝飾上富麗豪華,並能吸收外來文化,融會中西藝術。造型上突出穩定、厚重的雄偉氣度,製作上匯集雕、嵌、描、繪、堆漆、剔犀等高超技藝,品種上不僅具有明代傢具的類型,而且還延伸出諸多形式的新型傢具,使清式傢具形成了有別於明代風格的鮮明特色。
明清傢具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不同。
(一):用材
明清傢具的鑒定,最重要的就是辨別年代。而歷史不同時期和地區,由於政治、經濟以及生活習俗和審美趣味的不同,常會採用不同種類的木材製作傢具,因此一些古傢具的用材會直接反映出該傢具的產地和年代,這是判別古傢具文物價值的重要依據。學會辨別木種是鑒賞家、收藏家和愛好者的必修課和基本功。
明清傢具在用材方面,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因此,辨別木材是鑒定傢具中首先要注意的問題。傳世的明清傢具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梨木、烏木、等木材製作。因在清代中期以後,這幾種木料日漸匱乏,成為罕見珍材。所以,凡是以這幾種硬木製成的傢具,大都是傳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遺物。雖說此類傢具後代仿製的也有,但終因材料難得及價格昂貴,為數極少。今存的傳統硬木傢具中,也有許多是用紅木、新黃花梨或新雞翅木製作的。由於這幾種木材,是在紫檀|、黃花梨等名貴木材日益難覓的情況下才被大量使用,所以,以這些木材製作的傢具,大多為清代中期以後直到晚清民國時期的產品。如有用紅木、新黃花梨、或新雞翅木製作的明式傢具,因其材料的年代與形成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製品。當然,這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論,因為眾文獻記載來看,紅木和花梨木可能最遲在清代初期就已開始被選用作傢具之材,而在江南一帶也確實也發現了不少明式紅木傢具,不是近代仿製的,而是清代早期的遺物,但從整體上說,紅木傢具的大量出現是清代中期以後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傳世的櫸木傢具,不能以材質來間斷年代,因為它在明清兩代均被廣泛用於製作傢具,並在形式上也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許多清代中期及至更晚的櫸木傢具,仍然沿襲著明代的手法。所以,對櫸木傢具的斷代,應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特點來進行鑒定。
20世紀初葉,由於中國古傢具日益為世人所矚目,大量珍稀的古傢具外流。為此,早在50年代,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就制定了一條政策,規定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梨木和烏木這五種製作的傢具不準出口,這種「五木法則」在當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過於簡單,又使大量菲五木的珍貴古傢具流出海外,同時這種以木質定高下的簡易法則也使許多愛好者墜入了拜物的誤區,將作為中國古傢具主體的菲五木傢具一概視為「柴木」,甚至濫收賤賣,極少開展收藏研究,這同樣是不可取的。
(二)品種與造型
明清傢具的品種,也與年代有著很大的關系。明代椅子常見有四齣頭式和官帽式,還有圓椅、玫瑰椅等。四齣頭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發現。因此,在鑒定中可以判斷,凡與這類出土椅凳風格類似的傳世扶手椅品種,應考慮為明式製品。有些較早出椅現的傢具品種,往往到了清代後就不再流行。也有一些傢具品種,出現的時間較晚,早期不可能製作。如圓靠背交椅,入清以後不再流行,從偉世品來看,它們多用黃花梨製作,很少有紅木或新黃花梨的製品。所以,傳世的圓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傢具。而式樣莊重、體態碩大的太師椅,則是清式傢具的代表,再如茶幾,本身就是為適應清代傢具布置方法而產生的品種,傳世的大量實物中,多為紅木,新黃花梨製品,未見年代較早的。很顯然,茶幾是清式傢具品種。此外,如折疊椅,折疊香幾等,都是清代雍正以後出現的新品種。
傢具的造型,是斷年代的重要依據。許多明清傢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從造型及造型的變化來判斷。比如搭腦兩端出頭、扶手兩端不出頭的扶手椅,或搭腦兩端不出頭、扶手兩端出頭的扶手椅,多為明式傢具扶手椅的早期造型式樣,其製作年代一般還會晚於清代中期。再如櫃子,明式櫃子以圓角櫃居多,側腳收分明顯,以各種流暢的線條裝飾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後,這類圓角櫃逐漸減少,代之而起的方角櫃,下方正平直,側腳收分漸小,至清代中期以後基本無側腳,並且裝飾雕刻亦由簡潔變繁瑣。甚至傢具的腿足造型的變化,也可作為斷代的依據。如桌椅的腿足,即經歷了一個由細瘦到粗壯的變化過程,凡具有前者特徵的桌椅,其年代一般要早於後者。
(三):結構
鑒定明清傢具的早晚,有時也可根據某些構件來判斷。如明代官帽的靠背,基本光潔無紋。清代官帽椅的靠背,絕大多數是雕花板,素板罕見。又如明式傢具的管腳棖都用直棖,而清中期以後管腳棖常用羅鍋棖,這是區別明式和清式傢具一個十分重要的特點。
第一,觀察結合處。主要觀察古代傢具的結合處是用榫卯、釘子還是膠粘。鑒賞傢具就可以依據古代傢具與現代傢具不同的組裝結構加以區分。艾克在鑒定明式傢具榫卯結構方面提出的原則是:「非絕對必要,不用木梢釘;在能避免處盡可能不用膠粘;任何地方者不用鏇制——這是中國傢具工匠的三條基本法則。」其實這也是中國古典傢具榫卯結構特點的總結。古式傢具具有精巧的榫卯結構,構件之間,不用金屬釘固定,而是全憑榫卯即可做到上下左右,粗細斜直連接合理,面面俱到。而且工藝精確,扣合嚴密。
第二,了解歷代榫卯結構。由於不同的時代傢具榫卯結構受到一定生產力的制約,所以也不盡相同。例如,先秦楚墓和漢墓出土的傢具一般只有暗榫、透榫、半榫、等幾種方法。夾頭榫大約在晚唐、五代時出現,匠師受到大木樑架柱頭開、中夾綽幕的啟發而運用到桌案上來,插肩榫則是明清傢具常用榫卯特徵。
第三,注重榫卯使用工具。作偽高手一般懂得古代傢具都是用榫卯而很少用釘子和膠粘的,而且偽造得也很相似。但是無論作偽者怎樣高明,畢竟不同時代傢具榫卯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總會有所不同。仔細觀察就會看出破綻。如張德祥就指出,明式圓角櫃它的透榫兩側呈圓弧形,就一定是偽作的。因為圓弧榫眼出自近代的打眼機, 所以說辨別榫卯使用的工具和有無近代工藝的手法也是鑒定傢具的重要方面。
(四):裝飾
了解不同時代裝飾風格是斷代傢具的重要依據。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裝飾風格。以鑲嵌工藝來說,明代與清代傢具區別一個明顯標志就在於此。明代傢具很少用鑲嵌工藝,而清代鑲嵌工藝則較發達。
明清傢具上的花紋,是鑒定傢具製作年代的最重要依據。傢具上的裝飾花紋與其他工藝品的花紋一樣,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因此,在鑒定傢具時,有確切年代的其他工藝品上的花紋,是很好的對比參照物。如明清傢具上常見的龍紋、鳳紋、螭紋、葡萄紋、牡丹紋、如意紋、卷草紋及各式吉祥圖案等,也是明清時期各類工藝品上常見的裝飾紋樣。因此,只要認真研究和仔細識別,那麼對明清傢具的鑒定將是很有益和有效的。比如,吉祥圖案是清代瓷器上最喜歡用的裝飾題材。清代傢具的圖案裝飾也是如此,許多圖案的組合,都必含有吉祥、富貴的寓意,常見的有「五蝠捧壽」、「鵲上梅梢」、「計劃麒麟送子」、「吉慶有餘」、「龍鳳呈祥」、「海屋添籌」等,尤其到了清代晚期的傢具,比比皆是。
在參照對比時, 宜採用題材相同,或接近的加以對比,這樣就比較容易判斷年代,判斷也較准確。參照物則可採用玉器、瓷器、剔紅雕漆等工藝品上的花紋,尤其是明清建築的裝飾紋樣,往往與傢具裝飾花紋在材質、內容和形式上更有共同之處。
此外,在流傳至今的明清繪畫及書籍插圖中,亦有不少生活場景和傢具圖形,有較客觀的寫實性,也可用來進行對照比較,作為鑒定的依據。
當然,明清傢具與其他工藝品不同,絕大多數沒有年款,其鑒定是一項復雜的工作,上述鑒定方法,除根據花紋可以判斷具體的年代外,其他的只能區分明式和清式,一些鑒定標准也僅作參考,切不可生搬硬套。因為明清傢具在用材、品種、造型、製作、方法和花紋上,或沿襲傳統,或刻意仿造,極難斷代。對這種傢具的鑒定,就更要進行詳盡和全面的科學考察。
㈤ 從先秦到明朝人們對傢具的認識過程是這樣的
物以稀為貴
㈥ 傢具清式、明式桌面有雕花的嗎
(一):用材
明清傢具的鑒定,最重要的就是辨別年代。而歷史不同時期和地區,由於政治、經濟以及生活習俗和審美趣味的不同,常會採用不同種類的木材製作傢具,因此一些古傢具的用材會直接反映出該傢具的產地和年代,這是判別古傢具文物價值的重要依據。學會辨別木種是鑒賞家、收藏家和愛好者的必修課和基本功。
明清傢具在用材方面,有鮮明的時代特點。因此,辨別木材是鑒定傢具中首先要注意的問題。傳世的明清傢具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梨木、烏木、等木材製作。因在清代中期以後,這幾種木料日漸匱乏,成為罕見珍材。所以,凡是以這幾種硬木製成的傢具,大都是傳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遺物。雖說此類傢具後代仿製的也有,但終因材料難得及價格昂貴,為數極少。今存的傳統硬木傢具中,也有許多是用紅木、新黃花梨或新雞翅木製作的。由於這幾種木材,是在紫檀|、黃花梨等名貴木材日益難覓的情況下才被大量使用,所以,以這些木材製作的傢具,大多為清代中期以後直到晚清民國時期的產品。如有用紅木、新黃花梨、或新雞翅木製作的明式傢具,因其材料的年代與形成的年代不相吻合,大多是近代的仿製品。當然,這也不能完全一概而論,因為眾文獻記載來看,紅木和花梨木可能最遲在清代初期就已開始被選用作傢具之材,而在江南一帶也確實也發現了不少明式紅木傢具,不是近代仿製的,而是清代早期的遺物,但從整體上說,紅木傢具的大量出現是清代中期以後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有大量傳世的櫸木傢具,不能以材質來間斷年代,因為它在明清兩代均被廣泛用於製作傢具,並在形式上也較多地保持了一致性,許多清代中期及至更晚的櫸木傢具,仍然沿襲著明代的手法。所以,對櫸木傢具的斷代,應更多地依靠其他方面的特點來進行鑒定。
20世紀初葉,由於中國古傢具日益為世人所矚目,大量珍稀的古傢具外流。為此,早在50年代,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就制定了一條政策,規定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梨木和烏木這五種製作的傢具不準出口,這種「五木法則」在當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過於簡單,又使大量菲五木的珍貴古傢具流出海外,同時這種以木質定高下的簡易法則也使許多愛好者墜入了拜物的誤區,將作為中國古傢具主體的菲五木傢具一概視為「柴木」,甚至濫收賤賣,極少開展收藏研究,這同樣是不可取的。
(二)品種與造型
明清傢具的品種,也與年代有著很大的關系。明代椅子常見有四齣頭式和官帽式,還有圓椅、玫瑰椅等。四齣頭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發現。因此,在鑒定中可以判斷,凡與這類出土椅凳風格類似的傳世扶手椅品種,應考慮為明式製品。有些較早出椅現的傢具品種,往往到了清代後就不再流行。也有一些傢具品種,出現的時間較晚,早期不可能製作。如圓靠背交椅,入清以後不再流行,從偉世品來看,它們多用黃花梨製作,很少有紅木或新黃花梨的製品。所以,傳世的圓靠背交椅,基本都是明式傢具。而式樣莊重、體態碩大的太師椅,則是清式傢具的代表,再如茶幾,本身就是為適應清代傢具布置方法而產生的品種,傳世的大量實物中,多為紅木,新黃花梨製品,未見年代較早的。很顯然,茶幾是清式傢具品種。此外,如折疊椅,折疊香幾等,都是清代雍正以後出現的新品種。
傢具的造型,是斷年代的重要依據。許多明清傢具的年代早晚,都可以從造型及造型的變化來判斷。比如搭腦兩端出頭、扶手兩端不出頭的扶手椅,或搭腦兩端不出頭、扶手兩端出頭的扶手椅,多為明式傢具扶手椅的早期造型式樣,其製作年代一般還會晚於清代中期。再如櫃子,明式櫃子以圓角櫃居多,側腳收分明顯,以各種流暢的線條裝飾為主,不重雕刻。入清以後,這類圓角櫃逐漸減少,代之而起的方角櫃,下方正平直,側腳收分漸小,至清代中期以後基本無側腳,並且裝飾雕刻亦由簡潔變繁瑣。甚至傢具的腿足造型的變化,也可作為斷代的依據。如桌椅的腿足,即經歷了一個由細瘦到粗壯的變化過程,凡具有前者特徵的桌椅,其年代一般要早於後者。
(三):結構
鑒定明清傢具的早晚,有時也可根據某些構件來判斷。如明代官帽的靠背,基本光潔無紋。清代官帽椅的靠背,絕大多數是雕花板,素板罕見。又如明式傢具的管腳棖都用直棖,而清中期以後管腳棖常用羅鍋棖,這是區別明式和清式傢具一個十分重要的特點。
第一,觀察結合處。主要觀察古代傢具的結合處是用榫卯、釘子還是膠粘。鑒賞傢具就可以依據古代傢具與現代傢具不同的組裝結構加以區分。艾克在鑒定明式傢具榫卯結構方面提出的原則是:「非絕對必要,不用木梢釘;在能避免處盡可能不用膠粘;任何地方者不用鏇制——這是中國傢具工匠的三條基本法則。」其實這也是中國古典傢具榫卯結構特點的總結。古式傢具具有精巧的榫卯結構,構件之間,不用金屬釘固定,而是全憑榫卯即可做到上下左右,粗細斜直連接合理,面面俱到。而且工藝精確,扣合嚴密。
第二,了解歷代榫卯結構。由於不同的時代傢具榫卯結構受到一定生產力的制約,所以也不盡相同。例如,先秦楚墓和漢墓出土的傢具一般只有暗榫、透榫、半榫、等幾種方法。夾頭榫大約在晚唐、五代時出現,匠師受到大木樑架柱頭開、中夾綽幕的啟發而運用到桌案上來,插肩榫則是明清傢具常用榫卯特徵。
第三,注重榫卯使用工具。作偽高手一般懂得古代傢具都是用榫卯而很少用釘子和膠粘的,而且偽造得也很相似。但是無論作偽者怎樣高明,畢竟不同時代傢具榫卯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總會有所不同。仔細觀察就會看出破綻。如張德祥就指出,明式圓角櫃它的透榫兩側呈圓弧形,就一定是偽作的。因為圓弧榫眼出自近代的打眼機, 所以說辨別榫卯使用的工具和有無近代工藝的手法也是鑒定傢具的重要方面。
(四):裝飾
了解不同時代裝飾風格是斷代傢具的重要依據。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裝飾風格。以鑲嵌工藝來說,明代與清代傢具區別一個明顯標志就在於此。明代傢具很少用鑲嵌工藝,而清代鑲嵌工藝則較發達。
明清傢具上的花紋,是鑒定傢具製作年代的最重要依據。傢具上的裝飾花紋與其他工藝品的花紋一樣,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因此,在鑒定傢具時,有確切年代的其他工藝品上的花紋,是很好的對比參照物。如明清傢具上常見的龍紋、鳳紋、螭紋、葡萄紋、牡丹紋、如意紋、卷草紋及各式吉祥圖案等,也是明清時期各類工藝品上常見的裝飾紋樣。因此,只要認真研究和仔細識別,那麼對明清傢具的鑒定將是很有益和有效的。比如,吉祥圖案是清代瓷器上最喜歡用的裝飾題材。清代傢具的圖案裝飾也是如此,許多圖案的組合,都必含有吉祥、富貴的寓意,常見的有「五蝠捧壽」、「鵲上梅梢」、「計劃麒麟送子」、「吉慶有餘」、「龍鳳呈祥」、「海屋添籌」等,尤其到了清代晚期的傢具,比比皆是。
㈦ 清代明代傢具的區別論文2000字
(一):用材
明清家私的判定,最重要的即是差異時代。而前史不一樣時期和區域,由於政治、經濟以及日子風俗和審美興趣的不一樣,常會選用不一樣種類的木材製造家私,因而一些古家私的用材會直接反映出該家私的產地和時代,這是差異古家私文物價值的重要依據。學會差異木種是鑒賞家、保藏家和愛好者的必修課和根本功。
明清家私在用材方面,有顯著的時代特徵。因而,差異木材是判定家私中首要要注意的疑問。傳世的明清家私中,有不少是用紫檀、黃花梨、雞翅木、鐵梨木、烏木、等木材製造。因在清代中期今後,這幾種木材日漸缺乏,變成稀有珍材。所以,凡是以這幾種硬木製成的家私,大都是傳世已久的明代或清代前期遺物。
如有用紅木、新黃花梨、或新雞翅木製造的明式家私,因其資料的時代與構成的時代不相符合,大多是近代的拷貝品。當然,這也不能徹底混為一談,由於眾文獻記載來看,紅木和花梨木能夠最遲在清代前期就已開端被選用作家私之材,而在江南一帶也的確也發現了不少明式紅木家私,不是近代拷貝的,而是清代早期的遺物,但從全體上說,紅木家私的很多呈現是清代中期今後的事。
(二)種類與外型
明清家私的種類,也與時代有著很大的聯系。明代椅子常見有四齣面式和官帽式,還有圓椅、玫瑰椅等。四齣面式和官帽式椅子在明代墓葬中曾有發現。因而,在判定中能夠判別,凡與這類出土椅凳個性類似的傳世扶手椅種類,應思考為明式製品。有些較早出椅現的家私種類,往往到了清代後就不再盛行。也有一些家私種類,呈現的時刻較晚,早期不能夠製造。
家私的外型,是斷時代的重要依據。許多明清家私的時代遲早,都能夠從外型及外型的改變來判別。比方搭腦兩頭出面、扶手兩頭不出面的扶手椅,或搭腦兩頭不出面、扶手兩頭出面的扶手椅,多為明式家私扶手椅的早期外型款式,其製造時代通常還會晚於清代中期。再如櫃子,明式櫃子以圓角櫃居多,側腳收分顯著,以各種流通的線條裝修為主,不重雕琢。入清今後,這類圓角櫃逐步削減,代之而起的方角櫃,下方正平直,側腳收分漸小,至清代中期今後根本無側腳,並且裝修雕琢亦由簡練變繁瑣。乃至家私的腿足外型的改變,也可作為斷代的依據。如桌椅的腿足,即閱歷了一個由細瘦到粗大健壯的改變進程,凡具有前者特徵的桌椅,其時代通常要早於後者。
(三):布局
判定明清家私的遲早,有時也可依據某些構件來判別。如明代官帽的靠背,根本光亮無紋。清代官帽椅的靠背,絕大多數是雕花板,素板稀有。又如明式家私的管腳棖都用直棖,而清中期今後管腳棖常用羅鍋棖,這是差異明式和清式家私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徵。
首先,調查聯系處。首要調查古代家私的聯系處是用榫卯、釘子仍是膠粘。鑒賞家私就能夠依據古代家私與現代家私不一樣的拼裝布局加以差異。艾克在判定明式家私榫卯布局方面提出的原則是:「非肯定必要,不必木梢釘;在能防止處盡能夠不必膠粘;任何地方者不必鏇制——這是中國家私工匠的三條根本規律。」其實這也是中國古典家私榫卯布局特徵的總結。古式家私具有精巧的榫卯布局,構件之間,不必金屬釘固定,而是全憑榫卯即可做到上下左右,粗細斜直連接合理,八面玲瓏。並且技術精確,扣合緊密。
其次,知道歷代榫卯布局。由於不一樣的時代家私榫卯布局遭到必定生產力的制約,所以也不盡一樣。例如,先秦楚墓和漢墓出土的家私通常只需暗榫、透榫、半榫、等幾種辦法。夾頭榫大約在晚唐、五代時呈現,匠師遭到大木樑架柱頭開、中夾綽幕的啟示而運用到桌案上來,插肩榫則是明清家私常用榫卯特徵。
最後,注重榫卯運用東西。作偽高手通常懂得古代家私都是用榫卯而很少用釘子和膠粘的,並且假造得也很類似。可是無論作偽者如何高超,究竟不一樣時代家私榫卯所運用的東西和資料總會有所不一樣。細心調查就會看出漏洞。如張德祥就指出,明式圓角櫃它的透榫兩邊呈圓弧形,就必定是偽作的。由於圓弧榫眼出自近代的打眼機, 所以說差異榫卯運用的東西和有無近代技術的辦法也是判定家私的重要方面。
(四):裝修
知道不一樣時代裝修個性是斷代家私的重要依據。不一樣時代有不一樣的裝修個性。以鑲嵌技術來說,明代與清代家私差異一個顯著象徵就在於此。明代家私很少用鑲嵌技術,而清代鑲嵌技術則較興旺。
明清家私上的斑紋,是判定家私製造時代的最重要依據。家私上的裝修斑紋與其他技術品的斑紋一樣,具有顯著的時代性。因而,在判定家私時,有切當時代的其他技術品上的斑紋,是極好的比照參照物。如明清家私上常見的龍紋、鳳紋、螭紋、葡萄紋、牡丹紋、滿意紋、卷草紋及各式吉利圖畫等,也是明清時期各類技術品上常見的裝修紋樣。清代家私的圖畫裝修也是如此,許多圖畫的組合,都必富含吉利、富有的涵義,常見的有「五蝠捧壽」、「鵲上梅梢」、「方案麒麟送子」、「吉慶有餘」、「龍鳳呈祥」、「海屋添籌」等,特別到了清代晚期的家私,舉目皆是。
㈧ 春秋戰國時期對我國傢具史的貢獻有哪些
1、漆木傢具
春秋戰國時期傢具,以漆木傢具為典型代表,形成我國漆木傢具體系的主要源頭,品類繁多。
從大量的出土實物中得知,春秋戰國時的漆傢具,不僅有漆俎、漆幾等原有品種,還出現了漆木床、漆衣箱、漆案等新的品種。
彩繪木床:
我國最早的卧具,為後世各類床具的始祖。
楚式小座屏:
標志著中國傢具開始具有純粹的裝飾欣賞價值。
2、燈具
春秋戰國時,照明用的燈具開始出現,豆就是當時照明所用的工具,它是依照當時的食器——豆的形狀製成。
當時人們是用豆脂作為燃料,將豆脂盛放在陶制的小碗里,放上一根燈芯,點燃照明。從古體字的「燈」就能看出,燈是從豆演變而來的。古籍中有記載:燈源於豆,瓦豆謂之登。
青銅器在當時是一種身份的象徵。研究認為,當時用青銅器做照明工具應該是貴族才享有的權利,粗製的陶器豆很可能是一般百姓用的。
3、食具
這一時期還沒有發明桌椅,人們進食時仍然席地而坐,要將盛有食物的餐具放在食者面前的案上。食案的形狀一般都是長方形,下面有四個短腳,案面上四旁有一道突起的周邊,以防止食器滑出。
在上述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的矮足漆案上放置的一雙竹箸。說明箸已成為當時日常生活中主要食具。據先秦文獻記載,箸是用來夾取羹湯中的食物。
食物的食具主要是鼎、壺、鍾、鈁、盒、盆、盤等。
㈨ 紅木是哪個朝代進入的中國市場
從出土文物、墓葬壁畫以及文獻記載中,我們不難窺見,其實中國的紅木傢具早在唐朝就已經出現。
中國傢具簡史
原始時期的先民們只能使用石塊、樹樁、茅草、樹葉和獸皮等自然物作為坐具和卧具,只有編席勉強可以算作人工製作的傢具,屬於卧具。在先秦夏商周時期,傢具的各種類型都已出現,包括俎、案、銅禁、漆幾、衣箱、大床等等。
從出土的文物來看,商代安陽婦好墓出土的銅幾,陝西寶雞台周墓中出土的銅禁,長沙劉城橋楚墓出土的漆案、漆俎等,都表明商周、春秋戰國時期的傢具主要以木材、青銅為主,也使用竹材和其他材料,類型豐富,形式多樣。
其中,漆器傢具是最具代表性的木材傢具。漆樹產出的汁液可以塗飾木竹器物表面,這早已被先民發現。河姆渡新石器時代遺址即出土過漆碗。秦漢以木材為加工對象的製造業十分繁榮,中國大漆更成為傢具最好的保護和裝飾手段。
中國人對木材情有獨鍾,建築以木結構為本位,其獨特的無釘榫卯體系也為傢具所共有。
據考古學家鑒定,先秦時期的傢具,多採用當地出產的木材進行加工,這主要是由當時的社會生產力所決定的。我們都知道,紅木主要分布在中國西南邊陲、東南亞以及非洲南美洲等地,先秦時期的長途運輸無法像唐宋時期那樣發達,好的木材難以運輸,人們往往只能就地取材。
秦漢時期亦是如此。由於漆器保存的持久性,兩三千年前的漆木器傢具仍然會保存完好,就以從西漢早期的長沙馬王堆、龜山漢墓、南昌海昏侯漢墓出土的這些漆器傢具來看,漢代貴族傢具一般會使用櫟木、胡楊木以及一些地方樹種作為墓葬傢具的材料。秦漢時期人們的觀念是「事死如事生」,從中就不難發現,秦漢時期的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傢具材料也是以櫟木、胡楊木和地方樹種作為傢具的原材料。那麼,光從材質上來說,紅木傢具就絕對不是這一時期的產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