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樓上到樓下的主水管漏水,請問費用該誰出
這事應該歸物業維修(費用從公共維修基金中出)!
B. 房子主入水管漏水該誰負責
物業只負責公共部位的維修。怎麼區分公共部位呢?就是按水表前後劃分的,水表以後也就是水表到你家的所有東西都是你的私有財產。自己負責保管維護,如果有損害自己負責,你也可以找物業維修。但是得繳納維修費用了,水表以前屬於公共部位,那裡出問題。物業負責維修謝謝採納
C. 四五層下水主管道經過三層漏水該誰維修承擔費用
如果是未進行私自改造過,屬於開放商交付就配備好的,那麼這個屬於此房子的物業管理處進行售後維修。
若是沒有物業管理處的,那麼只能自己進行維修了。
D. 如果我家水管漏水影響到樓下,那麼修理之後的費用應該誰來出
應由你來承擔維修費用。因為你家水管屬於你所有,你有義務確保其在使用過程中不影響他人的利益,沒有樓上兩位說的那麼復雜。無論你是故意的還是使用不當或是無意的你都需對樓下進行賠償。同時,因為你家水管不是公共區域的設施,所以與物業是沒有關系的,物業只負責進行維修,但費用仍應由你負責(如果是公共區域,由物業負責維修,費用從公共維修基金中出)。
E. 房屋漏水維修費用誰出
到底是不是砸牆所致?
如果砸牆導致漏水,樓下應該負責。如果確實由於你家管道問題,應該由你家負責維修。
請個維修工來看一下,就知道原因了。
F. 樓房下水主管道漏水誰負責
先查明漏水的原因再來確定責任的承擔者。如果是相鄰方的原因,可憑報告要求相鄰方立即或及時給予修補,並可向相鄰方提出對修補期間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的要求。如果相鄰方不配合,受損一方可將爭議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83條: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假若相鄰方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自請施工隊從樓下維修,發生的費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樓上業主賠償。如果樓上的不賠償,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G. 購買的商品房公共下水管漏水該誰出錢維修,有什麼規定
由物業公司來修理,具體法律條例如下: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7)房子主管道漏水維修費誰出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條例《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參考資料:網路-物業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