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維修費怎麼處理
對方全責的話,你可以和對方一起到4S店定損,定損後就可以修車,修車完畢要求對專方去付修車款屬,然後你把車開走就完事了,要是對方不肯付錢的,你可以自己先拿錢吧車修好,然後在找對方要,對方還是不給的,可以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和修車發票到法院起訴對方,法院會依法判決對方平賠償你的修車費的。
⑵ 交通事故全責汽車維修費怎麼賠償
1、車輛維修的費用由自己先行墊付,開好正式發票,拿了發票向對方索賠
2、車輛內維修好之後打電話通知對方直接容去修車的地方直接去支付,發票直接開給對方
3、上面2個辦法都不行的話,你先墊付之後拿了發票,事故責任認定書、對方的資料去法院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財產損失。具體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以下財產損失:
(一)、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
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導致車輛、物品及其有關設施損壞,應當修復而不能修復,以及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應當對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進行賠償
(二)、間接財產損失的賠償
間接財產損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損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現有財產的減少或者損毀,而是如果不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必然會獲得的利益。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財產損失是否賠償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
⑶ 車禍事故保險定損比維修費低怎麼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首先需要想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需要交警出示事故認定書,同事保險公司人員也會出示現在勘察報告,有這些資料保險公司會理賠全部費用。
一、報案
1、事故發生後,保留事故現場,並立即向車輛的投保公司報案;
2、如第三方損失為道路設施或者第三方損失為車輛,需向交警部門報案;
二、現場處理-
1、保險公司人員到達現場,並出具《查勘報告》
2、交警部門到達現場,並現場出具《事故認定書》
提醒:一般情況下,如果在向保險公司報案時,保險公司要求向交警報案時,保險公司人員無需到現場處理!
三、第三者修理
1、如果第三者非機動車,則最好要求保險公司人員在進行現場處理時,直接達成三方(第三者、保險公司、車主)公認的一個核損價格,如果當場不能核定損失,則在進行第三者損失核定的時候或者過程中,要求保險公司給出核損價格
提醒:如果不經過保險公司允許,自行答應第三者有關索賠金額的承諾,這種承諾保險公司是有權推翻重來的,如果重新核定的價格與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則這個差距會由車主自行承擔
2、如果第三者是機動車,則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如果第三者同意與車主一同前往車主選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則當場不必支付第三者任何現金!
第二、如果第三者要求去自己選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也就是說第三者將與車主去不同的修理廠進行車輛修理時,則第三者可能要求車主在事故現場先支付一部分修理費用,或稱押金或定金,(因為擔心事後找不到車主或者事後車主不認賬),切記:一、現場掏錢,一定要立收據;二、支付一半的修理費用比較適當(因為也有可能發生事後第三者不認賬的情況)
提醒1:第三者車輛修理完畢後,車主必須先將修理費交付給第三者或其選擇的修理廠,然後拿到第三者的修理發票及維修明細才能進行保險索賠的,如果事後第三者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者找不到第三者時,第三者的維修費用保險公司是不能賠付的
提醒2:雖然上文提到在現場掏錢時,要第三者立收據,雖說這種收據是不能作為賠償依據的,但是這種收據至少可以避免第三者事後不認賬的情況。因為第三者修理完畢後,車主須將修理費交付給第三者或者第三者選擇的修理廠,如果沒有這個收據,第三者萬一不認賬的情況下,車主到底應該在第三者車輛修理完畢後,支付多少錢呢?
四、車輛定損修理
1、將受損車輛送抵定損中心並同時通知保險公司,定損;
2、修理廠修車;
3、車主提車。
五、提交單證進行索賠
理賠:收集索賠資料交給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六、損失理算
保險公司收到齊備的索賠單證之後進行理算,以最後確定最終的賠付金額。
七、賠付:
保險公司財務人員根據理賠人員理算得出的金額,向車主的指定帳戶劃撥賠款。
⑷ 交通事故我全責;但維修費用超過定損的費用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是根據市場價格來核定損失項目和金額的,一般的程回序是查勘員查勘答定損,核價崗審核損失項目和金額,審核後通知客戶。如果實際維修費用超過了保險公司定損價格,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重新核定損失項目和價格,否則超過部分保險公司不會認可的。如果保險公司定損價格與維修價格相差很大,可以委託物價部門或公估公司核定,但是需要保險公司同意。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那麼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⑸ 交通事故中車輛維修費用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中負次復要責任的車輛制維修費用: 一是交強險有責賠償,最高賠償2千元;二是其他保險按合同約定項目內容和金額賠償;三是保險賠償有剩餘損失款項時,按主七次三的原則分擔賠償。
如果車輛維修費未超過2000元,對方在交強險內全額賠付。如果超過2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分攤。我給你舉個具體例子:
比如,對方保險公司給你定損為8000元,則對方在交強險內先賠付2000元。剩下的6000元按比例分攤。對方為主責,通常比例為7:3,則對方需要再賠付給你4200元。而你只需要出1800元的維修費;如果你買了車損險+不計免賠;則這1800元由保險公司幫你出了。當然,如果你只買了交強險,則這1800由自己掏腰包。
⑹ 出交通事故後,對方全責,車的修理費是要自己先墊付嗎
出交通事故後,對方全責,車輛的修理費可以在對方賠償之後再支付,如著急用車,可以先行支付,隨後向全責方追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6)車禍維修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