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匯編權、改編權、復制權 這些都是屬於電子版權范圍內嗎
你說的不是很詳細啊 匯編權 改編權 復制權 這些都是屬於著作權 電子版權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
從人們使用的習慣來看,應該是指對數字化以後的作品擁有的版權。在著作權法上與此相對應的權利主要是信息網路傳播權 並不包涵 匯編權 改編權~
而匯編權 改變權 是獨立與電子版權之外的
B. 數字電路專業知識求解答``各位幫幫忙啊``
列真值表,然後寫出表達式,利用卡諾圖來化簡,最後根據結果畫出相應的電路圖。
如果利用模擬軟體的話,可以根據你的化簡結果利用EDA工具來實現該電路圖。
如果是作業的話你最好自己做的,我看這么簡單應該是作業的吧,呵呵呵。
C. 原理圖法設計數字電路的優缺點有哪些
原理圖是設計數字電路最基本的方法。也是數字電路設計人員必須熟練掌握的基本技能。
原理圖是數字電路設計的基礎,它反映了數字電路的基本工作原理,能夠最直接地反映系統內部構成的各個細節,反映各部分之間的聯系和系統組成關系。因此,我們從原理圖的安排中(也包括繪圖技巧)常常可以看出設計者的水平和偏好,甚至也包括審計沉鬱、時序不當、板塊接續匹配度、組合電路和時序電路之間的佔比關系等系統特徵。
原理圖法是數字電路設計的起源,它奠定了數字電路理論設計的基礎,為促進數字電路理論分析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但是,隨著科學的發展,電路系統也迅速發展到十分龐大。人們不得不用原理框圖替代原理圖,從而使得原理圖退居次要地位。
不僅如此,技術的發展終究要進入軟體滲入硬體,於是硬體軟化技術迅速發展,這進一步削弱了原理圖設計法的權威性。
如今單一邏輯系統的原理圖法設計的數字電路只能看做是學生作業。一個比較好的現代化數字系統必然是用混合邏輯設計、應用硬體軟化和軟體硬化優化技巧、結構緊湊快速高效的數字系統。而且往往備有糾錯系統、應急系統、自適應系統。這也就使得原理圖法設計望塵莫及了。
D. 什麼是電子版權
您好,數字版權(電子版權)並不是法律概念,從人們使用的習慣來看,應該是指對數字化以後的作品擁有的版權。在著作權法上與此相對應的權利主要是信息網路傳播權。因為以數字形式固定的作品主要通過信息網路進行傳播。(但嚴格說,數字化後的作品也可以不通過網路進行傳播,比如通過光碟的出售。這里對應的權利是發行權)
版權的保護對象是作品。作品本身無形,為了傳播,必須固定、存儲,目前階段,按作品的固定(存儲)形式來分類:
紙質形式。如圖書、期刊、報紙上的作品
2.模擬形式。將作品通過電磁轉換以模擬信號的形式存儲在磁帶、膠片等載體上。這種方式主要適用於音樂作品、電影作品。
3.數字形式。將作品進行數字化編碼以後以數字形式(0和1)存儲於硬碟、光碟、優盤等載體上。也可以稱為電子形式。適合於文字、音樂、電影等各種作品。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E. (數字電路求解)這些該怎麼理解,能不能舉個例子
如 8-3 二進制編碼器,有 8 個輸入端: I0 ~ I7 ,3 個輸出端: Y2、Y1、Y0。
普通編碼器的各個輸入端權值相同,輸入信號必須具有排他性,同一時刻只能一個輸入端有效:
I0 = 1 ,則 I1 ~ I7 必須 = 0 ,輸出 Y2 = Y1 = Y0 = 0 ,完成正確的編碼輸出。
如果多個輸入信號同時有效,就是邏輯混亂狀態,編碼器輸出何值?
而優先編碼器解決了多輸入端同時有效的問題,定義各位的權值:
I7 > I6 > I5 > I4 > I3 > I2 > I1 > I0
結論已經明了:優先編碼器選擇權重的輸入信號編碼。
數字電路的教學是以 TTL 為範例,由於 TTL 輸出低電平的帶載能力、抗干擾能力遠勝於輸出高電平,所以晶元一般是低電平有效,即邏輯 1 是低電平,在邏輯圖上有小圓圈做標記,或者信號名稱的頭上加橫桿。
http://ke..com/link?url=SxPmBfugeNXj5oQq
F. 數字電路的應用領域有什麼。
隨著現在的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突飛猛進地發展,人們用數字電路進行信號處理的優勢也更加突出。為了充分發揮和李詠數字電路在信號處理上的強大功能,我們可以先將模擬信
號按比例轉換成數字信號,然後送到數字電路進行處理,最後再將處理結果根據需要轉換為相應的模擬信號輸出。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這種用數字電路處理模
擬信號的所謂「數字化」浪潮已經席捲了電子技術幾乎所有的應用領域。[1]
學習數字電子技術的意義:
從一般的模擬信號到數字信號,要經過采樣、量化、編碼,最終一個連續的模擬信號波形就變成了一串離散的、只有高低電平之分「0 1 0
1...」變化的數字信號。自然界來的,或者通過感測器轉化的主要是模擬信號,但為何要多此一舉把它們變為數字信號呢?原因有以下幾點: 1、模擬信號有無窮多種可能的波形,同一個波形稍微變化就成了另一種波形,而數字信號只有兩種波形(高電平和低電平),這就為信號的接收與處理提供了方
便。 2、模擬信號由於它的多變性極容易受到干擾,其中包括來自信道的和電子器件的干擾,模擬器件難以保證高的精度(如放大器有飽和失真、截止失真、交越失真,
集成電路難免有零點漂移)。而數字電路中有限的波形種類保證了它具有極強的抗干擾性,受擾動的波形只要不超過一定門限總能夠通過一些整形電路(如斯密特
門)恢復出來,從而保證了極高的准確性和可信性,而且基於門電路、集成晶元所組成的數字電路也簡單可靠、維護調度方便,很適合於信息的處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G. win10的數字權利激活,和非數字權利激活有什麼區別
區別:
1、激活類型
「數字權利激活」:只要電腦配置沒改變,它就會自動識別激活。
「非數字權利激活」:只要是更換或重裝了系統就需要重新輸入密鑰來激活系統。
自從Windows8以來,微軟將OEM激活方式升級為OA 3.0,激活機制是將OEM密鑰寫入BIOS中,並根據硬體信息生成一組Hardware Hash(硬體哈希值),品牌機出廠前會將OEM密鑰及硬體哈希值一並上傳到微軟伺服器中。
當用戶第一次使用計算機時會自動將本機OEM密鑰及硬體哈希上傳到微軟伺服器,和之前保存的授權信息進行比對,信息一致則允許激活,否則不允許。這樣就達到了一機一號的目的,也就是說OEM密鑰換一台電腦就不好使了。
(7)數字電路權擴展閱讀
微軟官方定義如下4種情況屬於「數字權利激活」:
1、Windows 7/8.1系統升級至Windows 10系統;
2、從Windows Store購買的Windows 10系統,並成功在設備上進行激活;
3、從Windows Store購買了Windows 10 Pro升級,並成功在設備上激活;
4、Windows Insider成員在符合條件的設備上升級到最新的Windows 10 Insider預覽版,而該設備此前曾運行成功激活的Windows和Windows 10預覽版。
H. 數字版權,電子版權,無線版權分別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哈
版權的保護對象是作品。作品本身無形,為了傳播,必須固定、存儲,目前階段,按作品的固定(存儲)形式來分類:
1.紙質形式。如圖書、期刊、報紙上的作品
2.模擬形式。將作品通過電磁轉換以模擬信號的形式存儲在磁帶、膠片等載體上。這種方式主要適用於音樂作品、電影作品。
3.數字形式。將作品進行數字化編碼以後以數字形式(0和1)存儲於硬碟、光碟、優盤等載體上。也可以稱為電子形式。適合於文字、音樂、電影等各種作品。
數字版權(電子版權)並不是法律概念,從人們使用的習慣來看,應該是指對數字化以後的作品擁有的版權。在著作權法上與此相對應的權利主要是信息網路傳播權。因為以數字形式固定的作品主要通過信息網路進行傳播。(但嚴格說,數字化後的作品也可以不通過網路進行傳播,比如通過光碟的出售。這里對應的權利是發行權)
無線版權同樣不是法律概念。不要望文生義的以為無線版權是指廣播權。廣播權作為版權中的一項權利早就存在,但無線版權是這兩年才開始使用的概念。它是指將作品數字化以後向手機用戶傳播的權利。從法律上講,對應的權利仍然是信息網路傳播權。
綜上,數字版權、電子版權同義,是指將作品數字化以後進行傳播的權利。無線版權則是指將作品數字化以後向手機用戶進行傳播的權利。後者范圍窄與前者。如果你寫了一篇小說,你同意某網站登載該小說供網民瀏覽,這就許可他行使數字版權。如果你同意該網站將小說製作成適合手機閱讀的電子書供手機用戶下載閱讀,這是許可他行使無線版權。但從法律上講,都是許可他行使你對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
附:版權中的具體權利如下
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復制權
發行權;廣播權;放映權;信息網路傳播權
演繹權(改編 翻譯 等)
表演權
I. 數字電路,急求,謝謝
輸出低電平有效的8線3線優先編碼器,是74LS148,輸入信號為I0』~I7』,I7』優先權最高,I3』=0,I6』=0,其餘輸入信號為1,則輸出信號為6,即110的反碼001,模擬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