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车维修签订维修合同后,承修方的义务有哪些
尽心竭力,认真负责的把车修好,没有修好或者是我疑问的车是绝对不能出厂的,希望能帮到你【汽车有问题,问汽车大师。4S店专业技师,10分钟解决。】
② 出租人履行维修的义务是什么
承租人
在
租赁物
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
出租人
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
维修租赁
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③ 搞一个电脑义务维修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哥们,我在来电脑城上班!根自据我的经验,你得准备以下工具!
软件方面:不能缺少,原版系统光盘2张,GHOST系统版本光盘2张,为什么两张?一旦一种一张不行的话你就知道有多么烦了,呵呵,如果你懂PE的话,最好吧GHO文件放入U盘,把U盘做成启动盘,这三样你足矣了!
硬件方面:如果是遇到大故障你不可能把所有家当带去的,所以外出你只要准备:硬件测试卡是必须的,电脑城有卖,10元一张.梅花,一字 起子各一把.刷子。液晶清洗套装,备好几个跳线帽,!基本就是这些就可以针对外出上门了!
如果是固定在一个地方的,不用外出上门的话,你得准备一些替换配件,比如内存啊,CPU,硬盘 ,光驱之类的,有时候要用替换法来测试问题!如果你懂技术的话,电烙铁,也是要准备好的!哥们。我解释的够仔细了么!
④ 都有哪些法律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维修义务进行了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条例》
【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200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公布】
⑤ 哪些法律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维修义务进行了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已于2000年6月26日经第24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保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五十六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经营开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⑥ 在“三包”期内修理者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根据《三包规定》第6条规定,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承担修理服务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主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保证修理费用的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⑦ 出租人什么情况下具有维修义务
出租人尽维修义务并不是绝对的、无限的,它应具备一些条件:
1.租赁物有维修的必要。有维修的必要是指租赁物已出现影响正常使用、发挥效用的情况,不进行维修就不能使用,出租人应对租赁物进行及时的维修,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2.有维修的可能。有维修的可能是指租赁物损坏后能够将其修好以恢复或达到损坏前的状态,如果租赁物已彻底损坏,没有修复的可能,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就转化为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义务,如减少租金等。
3.有维修的正当理由。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一般是在承租人按约定正常使用租赁物的情况下出现的租赁物的损耗或者是由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对租赁物的正常的维护,如果是因为承租人的保管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坏时,出租人不负有维修的义务。如承租人租赁一架塔吊,因自己安装不符合要求出现了问题,不能使用,就要由承租人自己负责重新进行安装。
4.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是需要承租人的协助来履行的。当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以便能够得到及时的维修。当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正常维修时,承租人不能拒绝出租人维修租赁物的要求,而应当积极配合出租人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当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时,承租人如果有可能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租赁物的进一步被损坏等等,承租人的这些义务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但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这些附随义务也是应当遵守的。
⑧ 三包服务中,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各有哪些义务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5 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6 条规定,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承担修理服务业务;(2)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 日以上;(3)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4)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5)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7 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明确三包方式。生产者自行设置或者指定修理单位的,必须随产品向消费者提供三包凭证,修理单位的名单、地址、联系电话;(2)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3)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者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⑨ 房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有哪些
出租人
的维修义务为:
承租人
在
租赁物
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
维修租赁
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⑩ 汽车维修签订维修合同后,承修方的义务有哪些
汽车维修签订维修合同后,塍秀芳的义务应该是把汽车各个部位机器零件都要修理的到位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