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忙不忙
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一般都是忙碌的,由于物业管理服务的特殊性,物业会需要处理许多复杂的业务,比如房屋保修、安全检查、公共设施的维护、租赁、停车等,所以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从租指让早到晚都在忙碌中度过。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处理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还要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以及进行各种活动的组织安排,还要弊局定期进行逗改社区保洁等等,所以物业管理中心一般都是忙碌的。
2.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的机构简介
桂林市房岩芹激产管理局下属二层机构有10个事业单位。它们分别是局第一、二、三、四房产管理处、局档案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市白蚁防治所、市房屋粗袜安全鉴定管理处、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市物业管理处)。
归口管理4个企业单位,它们分别是桂林三建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住建房产开发公司、桂林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桂林市丰源酒店。
多年来,桂林市房产局在桂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首岁观,结合行业实际,转变作风,大胆改革,狠抓落实,成效显著,三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全系统14个独立党支部有13个党支部所在单位获得“文明单位”称号,其中自治区文明单位1个,市文明单位8个,城区文明单位4个,全系统文明单位率达到了93%。
3. 桂林有什么关于房地产项目的融资政策
桂林关于房地产项目的融资政策如下
1.灵川出台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 2月9日,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出台扶持我县房地产行业稳定发展政策的批复》。文件指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灵川辖区内购买非住宅商品房且缴纳契税及合同备案的,可享受全额契税补贴(购房合同水印码日期与完税发票日期均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2. 桂林物业维修资金预交范围及方式调整 3月17日,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下发《桂林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关于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采用预交方式交存的通知》。新办理预售、现房销售手续的商品房,由建设单位在办理预售、现房销售手续前一次性预交维修资金。原未采取建设单位预交方式交存维修资金的商品房,在办理预售转现售手续前,由建设单位将未售房屋的维修资金一次性交齐。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开发商在申请销售许可之前,要一次性将申请预售房源所需要交纳的维修资金交齐,才能取得预售证或现售证,之后房屋成功销售签订合同时再向购房者收取其代为垫付的维修资金。
3. 桂林出台“商改住”实施细则 6月2日,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了《桂林市在建房地产项目调整商住比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核定为库存非住宅商品房的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整商住比例。该《细则》推行的适用范围有,对桂林市象山区、秀峰区、叠彩李余区、七星区、雁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在2020年11月6日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已开工建设,土地技术指标中商业比例大于10%,容积率大于1.0,符合(市政规[2020] 27号)文中所述且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为库存非住宅商品房的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开工建设但规划用地性质为纯商业服务业及享受桂林市旅游产业用地优惠政策的项目;位于城市规划确定的核心商圈和重要商业用地的项目;或者已衡或开工建设,但被认定为咐扰伍闲置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得申请商住比例调整。商改住,于商办市场而言,减少了库存量,使手上商办项目多的房企,通过此举缓解销售、资金压力;于住宅市场而言将加剧竞争;于购房者而言,选择的住宅产品机会增多。《细则》的正式试行,将进一步化解非住宅商品房高库存风险,为桂林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健康运行打下基础。
4.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的领导分工
黄钦 局 长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计划财务科工作。联系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伍建民 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局党组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局行政工作、局组织人事工作。
宋石柱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局信访工作,分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科(挂行政审腊帆批办公室),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联系房地产协会工作。
刘开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分管物业和房屋租赁管理科,第一、二、三、四房产管理处,及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
周 旭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分管局产权产籍管理科,市房地产交易所(挂房屋登记中心),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局属国举局吵有企业工作。负责处理局历史遗留问题和局属国有企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
王立成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和局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刘自所 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分管局市场和法制监察科,市白蚁防治所工作。联系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工作。
黎仁春 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分管住房正侍保障科,保障性住房建设科;负责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周国祝 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组织人事和宣传教育工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新农村建设对口支援联系点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局档案馆,市房屋安全鉴定处。
李秧生 调研员
协助王立成同志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张洪伟 调研员
协助局长、党组书记负责对原廉租房建设工程项目已竣工的进行验收收尾工作;协助局党组成员黎仁春同志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
冯旭东 副调研员
协助局党组成员黎仁春同志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