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谁懂得汽车吊维修,急事相求,谢谢…
你好,有什么问题尽管说。
㈡ 汽车起重机(轮式汽车吊)倾覆保险赔偿理赔是怎样赔付的
如果购买了车辆损失险,汽车起重机(轮式汽车吊)倾覆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85%(车辆损失险15%免赔率,购买了不计免赔可获全额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
一、责任范围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二、责任免除
(一)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车辆损失险: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3、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二)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2、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
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4、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6、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7、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8、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9、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10、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1、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12、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13、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㈢ 海口巨鹏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海口巨鹏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塔吊、手脚架、钢管、升降机、汽车吊、履带吊、电梯租赁,混凝土施工,土石方工程,劳务派遣服务,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钢管机械配件、工程机械设备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王国峰
成立时间:2013-11-26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6010000052214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金桥大厦406房
㈣ 吊车年审需要哪些资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副证;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正证、副证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吊车年检是对其性能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会及时责令整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无法通过年检,吊车也就不能开展营业了。
吊车广泛用于港口、车间、电力、工地等地方的起吊搬运机械。吊车这个名称是起重机械统一的称号。通常叫吊车的主要还是汽车吊、履带吊和轮胎吊。吊车的用处在于吊装设备、抢险、起重、机械、救援。
吊车保养维修的必要
保养和维护的好不仅直接关系到吊车机械的使用安全,也决定吊车机械设备是否能够保持后续生命力和延长使用寿命,从而创造更多经济效益。
吊车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零部件和连接件都由于振动、摩擦等因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松动、腐蚀、老化、破损等现象。
为了延长吊车的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率,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对吊车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经常地检查,保养吊车,对其需要润滑的部位进行润滑,对其需要拧紧的部件进行牢固。
㈤ 海口吊车训练、办理操作证点在什么地方啊
当地安监局办理。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㈥ 汽车维修店是如何把汽车吊起来的
买个举升机 建议你买四柱的 用起来比较方便
㈦ 开汽车吊需要什么证件
开汽车吊需要C1类驾驶证。
驾驶证相关信息:
1、现持A照、准驾大型客车的驾驶员,年龄满26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大型载客汽车(A1照);满24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A2照);满21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A3照)。
2、现持B照、准驾大型货车的驾驶员,年龄满24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A2照);满21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中型载客汽车(B1照)或者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型、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B2照)。
提醒: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驾驶员,每年应当在一个完整的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之内,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按时交回所在交警分局存档。
3、现持C照、准驾小型汽车的驾驶员,年龄满21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中型载客汽车(B1照),还可以申请换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小型、微型专项作业车(C1照);或者申请换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C2照)。
(7)海口汽车吊维修点扩展阅读: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持C1驾照者是否知道自己能开哪些车?
网络-驾驶证
㈧ 吊车的年检时间段,什么时候一年一检,什么时候半年一检
吊车的年检时间是每年检验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8)海口汽车吊维修点扩展阅读
吊车年检前保养维修的注意事项:
吊车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零部件和连接件都由于振动、摩擦等因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松动、腐蚀、老化、破损等现象。
为了延长吊车的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故障率,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对吊车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经常地检查,保养吊车,对其需要润滑的部位进行润滑,对其需要拧紧的部件进行牢固。
㈨ 汽车吊司机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吗
汽车吊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9)海口汽车吊维修点扩展阅读: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㈩ 汽车吊发生事故主要是由哪些原因引起的
汽车起重机事故的起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起重机设计,制造,特别是维修保养单位的领导对起重机的安全使用没有足够的重视是最根本的原因。主要表现在起重机管理人员具体操作质量不高;重量轻,安全;长期病假无法解决;不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盲目指挥和非法操作。
2、起重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指挥人员和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整体质量较差,没有严格的管理,培训和认证。
3、起重机设计和制造中的缺陷也是事故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