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筑工程防水质量保修期5年怎么界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金比例一般为建筑工程价款的3-5%(具体比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贰』 建筑防水保修期为5年,那么对应防水工程的质保金也是5年返还吗
在2017年出台了 【2017】138号文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里面规定,保证金最长留2年!!!!
以前行业通常在协议中约定,防水工程保证金5年后返还。但是现在,明确了质保金最多2年!
意思就是:0-2年内没问题,甲方返还质保金;2-5年内出问题,甲方依然可以要求乙方免费维修(乙方责任的话),乙方不来可以起诉它;5年后出问题,与乙方没关系了,但是甲方可以出钱继续找乙方修。
当然,如果合同协议中明确了质保金是5年后返还,建议还是遵守协议吧!
『叁』 质保金国家规定多少
法律分析: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国家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