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二三级防水标准
一二三级防水标准分别如下:
一级防水标准: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这是最为严格的防水标准,主要适用于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如住宅、办公用房等。也适用于因有少量湿渍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以及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危及工程安全运营的部位,如配电间、地铁车站等。此外,极重要的战备工程也应达到一级防水标准。
二级防水标准: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这一标准适用于人员经常活动的场所,如商场、公共走廊等。在有少量湿渍的情况下,不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也适用此标准。此外,基本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工程安全运营的部位,如一般生产车间、地下车库等,也应达到二级防水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0.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而在其他地下工程中,湿渍总面积则不大于防水面积的0.2%。
三级防水标准:允许有少量漏水点,但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这一标准主要适用于人员临时活动的场所,如公共卫生间、临时仓库等。同时,一般战备工程和对渗漏水要求不高的部位也可采用三级防水标准。具体来说,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且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漏水点。
总的来说,一二三级防水标准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功能来确定,以确保建筑物或构筑物在不同环境和使用条件下的防水效果。在选择防水材料和进行构造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防水等级的要求,以达到预期的防水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