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多少米上的高层建筑,应当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加压泵和输水管道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50720-2011)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 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 150m 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5.3.8 建筑高度大于 24m 或单体体积超过 30000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5.3.15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 10m 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 2 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5.3.16 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㈡ 建筑工地周边临时消防栓应多少米安装一个
摘要 建筑工地周边临时消防栓应200米安装一个。
㈢ 消防栓多少平米安装一个
当建筑物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消防系统包括,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系统,有的还会有自动喷淋系统,水炮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探系统,水雾系统等。
消火栓套装一般由消防箱+消防水带+水枪+接扣+栓+卡子等组合而成,消火栓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所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也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
放置位置:
1、消防栓应该放置于走廊或厅堂等公共的共享空间中,一般会在上述空间的墙体内,不能对其做何种装饰,要求有醒目的标注(写明"消火栓"),并不得在其前方设置障碍物,避免影响消火栓门的开启。
2、消防栓一般不设在房间(如包厢)内,不符合消防的规定,也不利于消防人员的及时救援。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消防栓
㈣ 建筑工地周边临时消防栓应多少米安装一个
没有规定建筑工地周边临时消防栓的距离。
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
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消防用水,施工用水池可作为临时消防水池,但应确保使用方便,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池;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应配备消防水泵,所选消防水泵的流量和扬程应满足消防要求;冬季施工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
相关法规:
根据《徐州市消防栓管理办法》第十条临时使用城市道路消火栓的,应当按照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规定的时间使用,不得损坏、改变消火栓原状;临时使用过程中,附近发生火灾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消火栓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保养;单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区消火栓由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保养。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徐州市消防栓管理办法
㈤ 建筑高度多少米才能设计消防水箱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36m3 ,但当建筑高度大于 100m 时不应小于 50m 3 ,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 时不应小于 100m3 ;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18m3 ,当一类住宅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小于 36m3 ;
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 12m3 ;
4 建筑高度大于 21m 的多层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6m3 ;
5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等于 25L/s 时不应小于 12m3 ,大于 25L/s 时不应小于18m3 。
㈥ 消防栓多少米安装一个
法律分析:消防栓设置
1、当建筑物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且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2、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周围均匀布置,并不宜集中在建筑物一侧。
3、人防工程室外消防栓距人防工程入口不宜小于5m。
4、停车场的室外消防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库不宜小于15m。
5、室外消防栓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
6、室外消防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标志。寒冷地区采用地下式,非寒冷地区宜采用地上式,地上式有条件可采用防撞型。
7、室外地上式消防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
8、室外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间距不应超过120m。
9、室外消防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㈦ 消防水带一般多少米
消防水带一般20米或25米。其中25米长的消防水带较为常见,根据规范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版中条款7.4.2-2要求:室内消火栓应采用DN65的,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m。
消防水带一般20米或25米。其中25米长的消防水带较为常见,根据规范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2014版中条款7.4.2-2要求:室内消火栓应采用DN65的,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m。
㈧ 临时消防水一般超过几层设置
法律分析:临时消防水一般超过六层,即24米以上的建筑物就要设置。设置应小于100毫米,栓口直径应为 65 毫米,每层栓口不应少于两个,并保证 一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施工任何一点,栓口应在每层均匀布置,每层栓口处应设置水带和水枪。
法律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㈨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多少米时,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所用水量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26
㈩ 现场临时消防箱距离多少安装一个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30米以上设置临时消防水灭火系统。明确表示的.
根据石公消发〔2010〕15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摘录):
1、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消防用水,施工用水池可作为临时消防水池,但应确保使用方便,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池;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应配备消防水泵,所选消防水泵的流量和扬程应满足消防要求;冬季施工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应采取有效的防冻措施。
2、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消防竖管应与建筑主体工程施工进度一致,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mm;消防主干管应按照要求设置水泵接合器火灾首层外墙设置直径80mm的水带消防接口并应有明显的标志;消防竖管应在每层配备直径为65mm的临时消火栓、水带和直径19mm的水枪,临时消火栓应设置在易于取用和便于扑救火灾的地点。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