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多少小时
国家规定的复标准的一个月工制时是163小时。
我国规定平均每月工作天数是20天。一年的天数减去3个黄金周(21天),减去日历新年3天,减去每周的双休(52-4周),再除以12个月,就是平均每月工作天数。
(365-21-3-48*2)/12=20.4天,合算为工时是20.4*8=163小时。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1)防水施工员一个月多少工时扩展阅读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工时制度
Ⅱ 一个月工时多少合法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一百七十六个小时,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按照每月四周计算得出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一百七十六个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Ⅲ 国家规定工作时间一个月多少小时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176小时。
劳动法规定:一周40个小时,一个月176个小时。超过这个标准就是加班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超过这个时间的都是加班,法定节假日也应该休息。
第三十六条 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Ⅳ 劳动法规定一个月的工时具体是多少
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176小时。
劳动法规定:一周40个小时,一个月176个小时。超过这个标准就是加班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超过这个时间的都是加班,法定节假日也应该休息。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
Ⅳ 2022年3月份标准工时是多少
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176小时。
劳动法规定:一周40个小时,一个月176个小时。超过这个标准就是加班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超过这个时间的都是加班,法定节假日也应该休息。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
Ⅵ 国家规定的标准的一个月工时是多少小时
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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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的种类
1、标准工作时间(标准工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时制度。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日。
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缩短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度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少于8小时。缩短工作日适用于:
(1)从事矿山井下、高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
(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3)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3、延长工作时间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即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无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适用于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不受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劳动者。
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从事交通运输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等。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又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以一定时间为周期,
集中安排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工时制度。即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日: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履行审批手续,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
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对于符合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安排其享受带薪年休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上班时间,并按
劳动法第44条第(1)项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条第 (3)项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5、计件工作时间
计件工作时间是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