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防水箱的容积计算
消防水箱用于贮存扑灭初期火灾用水,消防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如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3条规定:室内消防水箱(包括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7.1条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第7.4.7.3条规定: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另外,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积,除满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贮备外,还应满足其他用水贮备。
B. 消防水箱规格4000x3000x2500,能装多少吨水
摘要 长x宽x高就是容积
C.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是多少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即: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0×3600÷1000=36(m3);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5×3600÷1000=54(m3);
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即: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30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5×3600÷1000=54(m3);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30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20×3600×2÷1000=144(m3);
你把你的建筑情况自己确定一下,把两者之和即为水箱的体积,如建筑工地与临时设施很近,即只可按在建工程考虑,如有确保市政供水管道供水,即可减去火灾时其供水量。
5.3.7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l00。
3 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m。
4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5.3.8 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5.3.9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D. 消防水箱容积按什么计算
长*宽*(溢流管高度-出水管高度)
消防水箱 5.2.1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36m3 ,但当建筑高度大于 100m 时不应小于 50m 3 ,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 时不应小100m3 ;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18m
3 ,当一类住宅建筑高度超过 100m 时不应小于 36m3 ;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 12m3 ;
4 建筑高度大于 21m 的多层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6m3 ;
5 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等于 25L/s 时不应小于 12m3 ,大于 25L/s 时不应小于18m3 ;
6 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m
2 且小于 30000m 2 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 36m 3 ,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0m 2 的商店不应小于 50m3 ,当与本条第 1 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其较大值。
E. 建筑工程用施工临时用消防水箱的容量是多少
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
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0×3600÷1000=36(m3);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5×3600÷1000=54(m3);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应在消防水箱的出水管上设置止回阀。
消防水箱宜用生活、生产给水管道充水。
高层建筑物内的消防水箱宜采用两个,在一个水箱检修时,仍可保存必要的消防应急用水,并应在水箱的底部用联络管连接,联络管上设置阀门,此阀处于常开状态。
消防水箱宜与其他用水的水箱合用,使水箱内的水经常处于流动更新状态,以防水质变坏,其他用水可采用虹吸管顶钻眼等措施供给。
F. 消防水箱水位标准是多少
水位 没有标准,只是水箱内的水不能少设计的储水量(比如12立方米、18立方米)
G. 屋顶消防水箱的大小怎么确定
按照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屋顶消防水箱储存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
即:室内消防用水量(单位为升/秒x60秒) 室内消防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自动灭火系统用水量。
具体按照GB50016 8.4.4条。一般为12或者18立方。
消防水箱用于贮存扑灭初期火灾用水,消防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如下: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6.3条规定:室内消防水箱(包括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7.1条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第7.4.7.3条规定: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另外,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积,除满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贮备外,还应满足其他用水贮备。
(7)4x4x2消防水箱盛多少水扩展阅读:
消防水箱根据用途的不同分:消防水箱又分为循环消防水箱和非循环消防水箱两类。
1、循环消防水箱平时与城市自来水管网保持连接,水箱中的水处于循环流动状态,当地震发生时,能与自来水管网自动切断,以保证水箱里始终充满清洁的水源。
它除了为消防队提供灭火水源外,主要用于在地震等大规模灾害发生、城市自来水管网瘫痪时为市民提供清洁的饮用水。
循环消防水箱主要设置在学校、公园、医院等地震灾害发生时用于市民避难的场所。
2、非循环水箱与自来水管网没有连接,里面的水不能饮用。
它的作用主要是在消火栓无法使用时,为消防队提供灭火水源。
H. 如何计算屋顶消防水箱用水量
计算屋顶消防水箱用水量方法:
按照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屋顶消防水箱储存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即室内消防用水量(单位为升/秒x60秒) 室内消防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自动灭火系统用水量。 具体按照GB50016 8.4.4条。一般为12或者18立方。
I. 消防水箱的容量怎么计算
消防水箱的容积不用计算,一般是通过建筑物的性质、高度来综合取值。比如二类高层住宅建筑是不小于12个立方,一类高层住宅和二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小于18个立方。
总体来说建筑物高度越高、越重要,那么其容积也就越大。
J. 如何计算消防水箱的容积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2、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3;
3、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3;
4、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m3;
5、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或等于25L/s时,不应小于12m3,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m3;
6、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m2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m3,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m2的商店,不应小于50m3,当与本条第1款规定不一致时应取其较大值。
(10)4x4x2消防水箱盛多少水扩展阅读:
1、室内消防水箱(包括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2、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3、并联给水方式的分区消防水箱容量与高位消防水箱相同。另外,与其他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容积,除满足自身的消防用水贮备外,还应满足其他用水贮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