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售后服务费的售后服务费的会计处理
例:某设备制造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7月初对外销售大型设备一套,双方协议,按设备含税价的5%收取售后服务费,服务期为5年。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设备价款(含税价)2340000元、售后服务费117000元,合计2457000元,设备价款和售后服务费已全部收存银行。假设截至本年末为客户提供保养、维修等费用8500元,其中消耗原材料4500元、负担工资3000元、计提职工福利费420元,用现金支付的差旅费等580元。
分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的自产设备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对企业销售设备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企业会计制度》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使用说明中,对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应设置“递延收益”科目,用来核算在销售商品时收取的售后服务费。企业销售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服务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递延收入,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发票注明或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以后各期结转递延收入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对售后服务期间发生的服务成本如何做账,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确。笔者认为,可以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设置“售后服务成本”明细科目,发生与售后服务相关支出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
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商品并收取售后服务费时:
借:银行存款245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递延收益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57000
2.发生服务支出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8500
贷:原材料4500
应付工资3000
应付福利费420
现金580
3.2006年12月末结转递延收入时:
借:递延收益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㈡ 如果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的在售后的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企业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怎样确认商品收入
在销售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
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㈢ 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收入确认的原则———实质重于形式
在《收入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从这个定义可以分解为收入的三个重要的特征,第一,它是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第二,这种利益流入是靠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他人使用本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第三,流入的经济利益不包括代收的款项。这样,会计人员就能够从这三个特征来确认收入。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有关规定:
1、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收入确认是指收入入账的时间。收入的确认应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定时;二是计量。 定时是指收入在什么时候记入账册,比如商品销售(或长期工程)是在售前、售中,还是在售后确认收入; 计量则指以什么金额登记,是按总额法,还是按净额法,劳务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还是按完成合同法。
收入的确认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劳务收入的确认。另外,还包括提供他人使用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的收入,如利息、使用费以及股利等。
收入的确认除了要满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四个基本前提外,收入的确认还必须符合一些一般的标准。收入确认标准的规定,各国都不大相同。
㈣ 售后服务费如何会计处理
分成两部分:
1)售后服务免费更换配件:
借:营业费用-售后服务费
贷:原材料-版配件
2)收取配件款权: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而有所不同)
且,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须与确认的收入类型相匹配)
贷:原材料-配件
㈤ 售后服务费计入什么科目
后服务费,一般理解为商家出售产品后之后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本文将主要介绍售后服务费的会计科目及分录处理。
售后服务费
售后服务费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售后服务发生的费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下,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下,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按新准则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可以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对于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售后服务费会计分录
一、卖产品同时收取售后服务费,如何做账?
1、发生售后服务费用时,做以下分录: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2、月末结转时,做以下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
二、售后服务领用物料怎么做会计分录?
1、如果提供的售后服务是免费的,则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做以下分录:
借:销售费用——产品维修费
贷:原材料
2、如果提供的售后服务是收费的,则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做以下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同时,相应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售后服务费是什么意思?
售后服务费是指产品出售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可以简单理解为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后续服务发生的费用。
㈥ 售后业务收入应该计入到哪个会计科目里啊
一般售后业务收入,不属于主要经营业务,但与所经营业务相关,因此,一般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确认售后业务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涉及增值税,还要考虑相关的增值税账务的处理)
㈦ 同一合同当中软件产品收费,售后服务免费,如何确认收入
免费提供服务的不存在收入的确认,只需确认销售软件产品的收入即可。
㈧ 新准则下收入确认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l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5个条件的,才能回予以确认。在应用答这5项进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时,需要关注该项交易的实质,即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而非法律形式上的是否转移。例如,企业已经把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购买方,形式上未收取货款,实质上已取得收款的权利,就应确认收入。但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已经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购买方,但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要求又未按保证条款及时弥补,或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程(安装或检验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就不能确认收入。
㈨ 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和相应例子
5个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全部转移给购买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案例说明:
A公司属于文化传媒行业,在2017年2月与B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双方合作组织某歌星进行全国巡回演唱会,双方合计出资3.5亿元。A公司出资1.5亿元,不参与实际演唱会运作;
B公司出资2亿元并负责演唱会项目的全部运作。双方约定,按照投资比例进行风险和报酬的分配。
A公司在2017年3月份将出资款项1.5亿计入存货,在2017年12月将演唱会完成后从B公司收到的2亿元分成结算款计入营业收入,同时将1.5亿元投资款从存货转入营业成本。
拓展资料:
收入确认是指收入入账的时间。收入的确认应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定时;二是计量。
定时是指收入在什么时候记入账册,比如商品销售(或长期工程)是在售前、售中,还是在售后确认收入;
计量则指以什么金额登记,是按总额法,还是按净额法,劳务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还是按完成合同法。
收入的确认主要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和劳务收入的确认。另外,还包括提供他人使用企业的资产而取得的收入,如利息、使用费以及股利等。
收入的确认除了要满足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四个基本前提外,收入的确认还必须符合一些一般的标准,收入确认标准的规定,各国都不大相同。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德中指出,根据收入实现原则,收入通常在:
1,收入已实现或可实现(Realized or Realizable);
2,收入已经赚取(Earned)时才予以确认。
在对劳务收入确认标准的规定上,我国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本一致。在提供劳务的交易中应按完成合同法(Completed Contract Method)或完工百分比法(Percentage of Completion Method)计量,具体选用哪个方法,取决于何者能较为准确地将所确认的收入与完成的工作量联系在一起,也即遵循相关性原则。
我国的具体规定是:如果提供劳务的期间跨越一个以上会计期间,并且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则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4个条件为:
1,合同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收回;
3,劳务的完成程序能够可靠地确定;
4,已经完成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企业则应按完成合同法确认收入。
有些国家由于更倾向于“稳健原则”,所以主张不论在什么情况下,均采用完成合同法,日本就属于这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