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梯国家标准
电梯国标是指中国国内电梯安全执行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1998年2月1日实施。
国标更改内容:
1.EN115:1995“引用标准”中的标准,凡被中国采用为国家标准的,本标准则引用国家标准代号及名称;对未被我国采用的标准,例EN294:1992,则将其相关内容写入附录E中。并删去了不被引用的标准草案,例prEN1037。
2.将EN11:1995中5.1.5.8b)的技术要求“至少为1.2m”改为“建议增加至1.2m”。
3.删去EN115:1995中13.1的a)、b)、c)、d)等内容。
(1)电梯售后服务行业标准扩展阅读:
关于电梯国标的四个争论:
1、焦点1:“重载”电梯标准缺定义。
2、焦点2:广州重载标准为北京两倍。
3、焦点3:国标为何落后欧标十余年
4、焦点4:扶梯生产内外有别。
② 电梯国标国家强制标准
通过采取适当的减振吸隔声降噪措施,通过递减设计降低及阻隔了电梯的低频振动影响,可以使住户室内电梯噪声A声级值≤35dB以下。标准如下:
1、符合《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质量标准;
2、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J118-1988《民用建筑设计隔声规范》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白天不得高于50分贝、晚上不得高于40分贝;
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安静程度的要求;《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一类区A类房间(卧室等)室内噪声值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卧室以外其他房间)室内噪声值昼间≤45dB(A),夜间≤35dB(A);
4、由于固体传声低频特性,除了满足国家环境噪声A声级标准外,特别是低频部分更要达到一定标准。
本标准定为A声级小于40dB(A),整个噪声频带声级小于NR-30号曲线。
2010年3月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制定的国家推荐性标准《电梯技术条件》开始正式执行,其中对电梯的舒适性能做了明确规定,也为电梯噪声的检测提供了专门针对电梯的国家标准依据。新标准规定,客用电梯如果是中分自动门,开关门时间应不超过3.2秒。
大修,既是在原有电梯基础上的更新维修,更换新的零部件,而不改变原来电梯的规格和功能,即,不用更换原有电梯的合格证。
改造,既是在原有电梯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如加层站,加功能,改换规格,更换系统等,即,改造后等于新规格的电梯,需要重新验收并领取电梯合格证。
《标准规范》 常规标准 目前与电梯噪音相关的标准主要有三类:
一是电梯本身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电梯技术条件》、《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
二是建筑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住宅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隔声规范》。
三是环保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声环境质量标准》等。
这三类标准对于电梯运行分贝的限值也有不同的规定:
产品标准规定主机房的声音不得高于80分贝、轿厢的声音不得高于55分贝。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白天不得高于50分贝、晚上不得高于40分贝。环保标准则规定白天不得高于40分贝、晚上不得高于30分贝。
监管标准 2008年10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2337-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国家新标准。对室内固体噪声(低频噪声)的排放制定明确的标准。
在此之前,电梯噪声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因为按原来的标准,电梯的噪声一般并不超标。不管受害者怎样投诉,政府主管部门无法可依,所以处理起来难度较大。现在有法可依,受害者可向政府部门投诉,一定能得到圆满解决。
政府主管部门为,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和环保局信访投诉单位。
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电梯运行许可证发放单位,若达不到国家标准他们会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若不整改,他们会按法律法规吊销电梯运行执照;环保局是政府环境执法的专门单位,理所当然的会依法执行。
最高适用标准国家对电梯噪音的标准作了相关规定“根据2003年最新制定的有关电梯噪音标准,于电梯机房内测量电梯噪音值应≤80分贝。”
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品牌电梯噪音都能控制于60-75分贝以内,可以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受噪音影的电梯也包括了目前市场主流的“调频调压型电梯”“无机房电梯”及目前噪音最小的“永磁同步电梯”。
(2)电梯售后服务行业标准扩展阅读: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指从保护人员和货物的观点制定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安全规范,防止发生与使用人员、电梯维护或紧急操作相关的事故的危险。
不仅表达了电梯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且另外叙述了电梯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中的最低限度的规范要求。
对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制造、安装与检验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安全要求,对于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定期检验以及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的内容做了相应的规定。
③ 电梯服务应达到什么标准
电梯维修保养服务规范一、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单位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后,应立即和客户沟通,编排合同期内《维修保养...
④ 电梯的售后服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售后服务主要是对电梯的日常检修,以及改造升级。联盟电梯的售后一流,并且高效
⑤ 电梯都有哪些售后服务
* 从电梯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负责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该项目中所回有电梯的答良好、稳定的运行。
* 免费维修保养期满后,需方可续签优惠维保协议。
* 每月定期进行二次保养,由公司售后服务部负责监督检查维保质量。
* 故障急修:承诺(在正常情况下)6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停电、雷击等不可抗力除外)。
* 设立完整的维修时间监督表格。
* 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系列服务。
* 每季度与用户进行一次书面意见交换,即用户意见调查表,根据用户反馈和维修,监督对电梯的巡视结果,不断改进电梯维保的工作,更好地为客户服务。
⑥ 电梯质保期规定参照标准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你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提到的是“设备安装”,指的是普通设备的安装,而非“特种设备安装”,故电梯不在此列。
而且,作为电梯而言,其质量控制参考的是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并非参考你说的那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所以,按照建设部在95年发布的建计(1995)第167号《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新安装的电梯质量保修期为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货到工地18个月为依据,这是针对电梯质保期唯一有据可查的国家文件。
当然,也可以供求双方协商,用协议约定来延长电梯的质保期,若无约定,则按照建设部167号文规定执行。
质保期就是质量保障的时间,狭义的理解就是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_网络
⑦ 求电梯维修后的国家验收标准
请咨询当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吧
⑧ 电梯国标国家强制标准
电梯国标
电梯国标是指中国国内电梯安全执行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1998年2月1日实施。有专家质疑,国内电梯重载标准不一,如广州地铁扶梯的重载标准就是北京地铁公布标准的两倍。并且,国内多家电梯企业对重载扶梯的“国标”同样存疑,而国内重载电梯的国标已经落后欧洲标准十余年。
《中国电梯》在2009年8月的《EN115-1:2008与GB16899-1997两个标准的主要差异》(简称《差异》)一文中指出,欧洲标准1995年发布以来,进行了多次变更,最终在2008年7月正式颁布了EN115-1:2008(简称新欧标)。《差异》指出,新欧标中新增了工作制动器和附加制动器制动减速度的要求,对乘客安全起到保障作用。GB16899-1997 本标准等效采用欧洲标准EN115:199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在技术内容上与之等同。
中文名
电梯国标
实施
1998年2月1日
⑨ 电梯质保国家规范如何执行
电梯质保的国家规范如下:
《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四条 质量责任
“一条龙”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把电梯制造、安装、维修等三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全部落实在电梯生产企业,并将电梯大修、改造的质量责任也置于电梯生产企业的有效控制之下。对电梯销售、安装、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追究电梯生产企业的责任。
第十一条
新安装电梯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由于电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坏,由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生产企业可予以有偿修复。
(9)电梯售后服务行业标准扩展阅读
电梯注意事项
1.电梯由机械和电气两大部分组成。如果日常不对电梯进行保养,电梯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如果电梯需要加油的时候而没有加油,就会造成电梯机械部件的磨损和破坏,使电梯的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无法正常使用电梯。
2.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一些电梯用户为了减少成本、节约资金,找临时工或没有资质的公司做电梯维护保养,一旦出了安全问题连责任单位都找不到。如果是由电梯厂家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维保的话,一方面维保技术和质量有保证,另方面一旦出了问题也有人负责。
⑩ 电梯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哪些部分
电梯的售后,除了对电梯的维护,还有对电梯的适当改造升级。联盟电梯售后服务一流,并且高效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