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样开一家军品店
1:弄清楚你所要针对的人群:
军品做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相对其他商品而言它太专业,针对性强,一般人不会十分感冒,比较大的客户大都是曾经当过兵、或出生于军人家庭的,再有军品发烧友和热衷于野外运动的年轻人。一般像店里面有些价格比较高的商品,像几千块钱的军用手表一般都是这些人买走的。
2:一定要有丰富的军品知识: 由于军品所面对的消费群体比较特殊,所以决定了你必须对军品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要不然你很难与你的顾客进行沟通。有时候可能因为一个问题没有解释明白而丧失了一位顾客。 3:将网店与实体店面相结合: 军品的特殊性决定了他市场的狭隘性,如果你要想打开这片市场就一定要把你的顾客群展开,面对全中国。 4:货物宁缺毋滥: 说到货物就一定要说道进货渠道,如果你选择不好进货渠道的话,你所拿到的产品的价格和质量就不会有太大的优势,没有选择好进货渠道的话,你就已经输到起跑线上,同时你卖的东西一定要有质量的保证,因为你面对的消费者中有一部分是野外运动者,这部分最为看中的是质量而不是价格。不要贪图一时的小便宜而失去了一位大客户。 5:准备好充足的后续资金: 很有可能你做生意的时候会遇到一些顾客要的商品你没有或者没有后续资金补货,生意会很难做。所以一定要准备好足够的后续资金才可以。建议你在初次进货的时候不要进太多,可以先挑一些价格比较便宜的但是很好卖的货先进,某些价格风险比较高的货物你可以实行订购销售。 6:扩大经营范围,做好长期投入准备: 除了以经营一般的军品为主外,还可以经营一些野营、探险、休闲等商品,满足个性旅游、野外拓展训练等更广大人群的需求。可以建立会员俱乐部开展一些如彩弹射击、模拟CS等精彩的户外活动。有实力的可以在网上开辟网络军品世界,方便顾客挑选购买,更为爱好者们提供了一个讨论交流的平台。这就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因此要做好长期投入的准备。 7:找专业人员进行咨询: 俗话说:“姜还是老的辣”、“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有的时候碰到吃不准的事多向专业人员请教请教,好学不是件坏事。“三人行必有我师”多与别人交流,听取别人的建议对自己多多少少会有所帮助的。 好了不多说了,希望我的一些经验会对已经开店的你和正准备开店的创业者有一定的帮助吧。预祝那些想开军品店的兄弟姐妹们早日成功。
② 负责制造军品的生产商在产品质量上出现问题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如何处理具体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这个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但是却有一整套质量管理标准,把质量控制前移了,现在通行的ISO质量认证体系,其原型就是军品质量管理体系。
一般生产军品的厂家都会有驻厂的军代表,监控生产物流原料等各方面品质和工艺,如果不能达到要求,军队根本就不会接收,当然也就不会花钱了。因为对于军品而言,价钱或者谁承担法律责任并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质量。
③ 中国最大的军品网是哪个啊
中国最大的军品网就是铁血君品行了。但是不推荐在那里买(土豪除外),因为版铁血君品行价格很坑。权别人卖300的东西,他卖400。别人卖1000,他卖1500。这也是情有可原,毕竟人家规模大,服务确实好,这样一来销售成本就大。而且铁血有些军品是从别的卖家买的再拿来卖的,所以成本也会大。
LZ可以选择在淘宝,淘宝上一堆卖军品的,但是LZ要先去学一些军品知识,区别军版(即军队出来的)、商版(商业公司出的)、高仿和渣寨。千万别被骗,淘宝坑人的卖家也不少。
此外,军品烧钱,LZ要做好填坑准备!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2002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军品出口的统一管理,维护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军品出口,是指用于军事目的的装备、专用生产设备及其他物资、技术和有关服务的贸易性出口。
前款所称军品出口,纳入军品出口管理清单。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第三条 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军品出口工作,对全国的军品出口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军品出口管理制度,禁止任何损害国家的利益和安全的军品出口行为,依法保障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第五条 军品出口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助于接受国的正当自卫能力;
(二)不损害有关地区的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三)不干涉接受国的内政。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条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章 军品贸易公司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军品贸易公司,是指依法取得军品出口经营权,并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军品出口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第八条 军品出口经营权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规定。第九条 军品贸易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十条 军品贸易公司应当信守合同,保证商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第十一条 军品贸易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的规定,如实提交与其军品出口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应当为军品贸易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军品贸易公司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 军品贸易公司可以委托经批准的军品出口运输企业,办理军品出口运输及相关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规定。第三章 军品出口管理第十三条 国家对军品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军品出口项目、合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审查批准。军品出口,应当凭军品出口许可证。第十四条 军品出口项目,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或者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第十五条 军品出口项目经批准后,军品贸易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军品出口合同。军品出口合同签订后,应当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批准;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军品出口合同获得批准,方可生效。
军品贸易公司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军品出口合同时,应当附送接受国的有效证明文件。第十六条 重大的军品出口项目、合同,应当经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审查,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第十七条 军品贸易公司在军品出口前,应当凭军品出口合同批准文件,向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军品出口许可证;符合军品出口合同规定的,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签发军品出口许可证。
海关凭军品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放。第十八条 军品出口项目、合同的审查批准办法和军品出口许可证的签发办法,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九条 军品出口,由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军品出口通知。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收到军品出口通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军品出口的安全、迅速、准确。第四章 军品出口秩序第二十条 未取得军品出口经营权的任何单位或者组织,不得从事军品出口经营活动。国家禁止个人从事军品出口经营活动。第二十一条 军品贸易公司在军品出口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第二十二条 军品贸易公司在军品出口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
(三)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
(四)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转让军品出口项目批准文件、合同批准文件、许可证和接受国的有效证明文件等单证;
(五)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
(六)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三条 国家军品出口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或者根据军品贸易公司的请求,可以对妨碍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