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助关于“售后回购,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
售后回购形式上属于销售,实质上属于融资行为。相当于销售方向购买方(客户)借款,回购的时间就是借款的期限。回购价和购买价款之间的差额一般认为是借款的利息。销售的产品只是起到抵押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售后回购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其他应付款)处理。
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将回购价大于售价的差额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商品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库存商品
贷: 发出商品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售后租回
1.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按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是指在对该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按与该项资产计提折旧所采用的折旧率相同的比例对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进行分摊。
2.企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
企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应当分别情况处理:
(1)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有关损益应于当期确认;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内;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
售后回租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在租赁期内摊销,冲减累计折旧或租金
借:递延收益
累计折旧(其他业务成本)
㈡ 售后回购是什么意思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回《企业会计制度答》规定,在售后回购业务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会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企业应在发出商品并收到销售款的当天,确认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科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什么是售后回购简述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扩展阅读:
售后回购的相关区别
1、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
2、售后租回交易(租金)与售后回购交易(回购价)的取得有所不同。
3、售后租回交易与售后回购交易所交易的对象的性质及账务处理不同。
㈢ 售后回购销售收入的账务处理
售后抄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袭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通常情况下,以固定价格回购的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 其他应付款回收价格大于出售价的按差额在回购期间计提利息份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回购时借: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 其他应付款 财务费用-倒减差额 贷:银行存款
㈣ 售后回购账务如何处理
售后回购抄,是袭指销货方在售出商品后,在一定的期间内,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又将其售出的商品购买回来的一种交易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因售后回购,商品的所有权未转移之前,根据征税原理,为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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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售后回购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售后购抄回属于融资交袭易,通俗来讲可以这理解,你用商品作抵押,取得货款,但以后需以高于销售价的货款购回来原来的商品,所以这里面高于原销售价的部分就是利息。分录:
销售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其他应付款
每月计提利息(高于原销售价部份):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财务费用(最后一个月利息)
其他应付款(原销售价+前几个月计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㈥ 售后回购怎么做会计处理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版购回的销售方权式。通常情况下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
发出商品时:
①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差额)。
②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购回商品时:
①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㈦ 售后回购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售后回购 是什么意思?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售后回购业务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会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企业应在发出商品并收到销售款的当天,确认其他应付款等负债科目,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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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售后回购什么意思 比如三星手机有问题,卖出去了,然后又要回购回来销毁
问题三:售后回购的三种方式 售后回购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一般有三种情况:卖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回购;卖方有回购选择权;买方有要求卖方回购的选择权。售后回购是否确认收入,应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及是否放弃对商品的控制而定。一、卖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回购。若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表明该商品因增值而获得的收益归买方所有,因贬值而遭受的损失也由买方承担,但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买方无权对该商品进行处置;若回购价已在合同中订明,表明商品价格变动产生的风险和报酬均归卖方所有,与买方无关,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无论是哪种情况,卖方均对售出商品实施控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种销售回购本质上不是销售,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应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核算此项业务,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价视为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售后回购业务按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因此,商品售出时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回购时需计算进项税额。1.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笔者认为,因商品销售时无法确定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价,卖方应对回购日的市价进行估计,以估计差价作为确认财务费用的基础,实际购回时再调整回购当期损益。例:A、B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企业于2003年5月1日将一批商品销售给B企业,售价100万元,成本80万元,货款已支付。合同规定,2003年9月30日A企业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A企业会计处理为:①销售时借:银行存款1170000贷:库存商品800000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②假定A企业每月末核算利息费用,估计2003年9月30日该批商品市场价值为120万元,则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额20万元按5个月平均计入当期损益借:财务费用 40000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000。③假定2003年9月30日实际回购价为125万元借:库存商品8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2500财务费用50000待转库存商品差价400000贷:银行存款14625000。2.回购价在合同中订明。接上例,合同规定,2003年9月30日A企业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A企业已支付货款。这种交易实际上是A企业以该批商品作抵押,向B企业借款100万元,借款期为5个月,应支付利息20万元(120-100)。A企业会计处理为:①销售时借:银行存款1170000贷:库存商品800000待转库存商品 差价2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②A企业将售价与回购价之间的差额20万元按5个月平均计入当期损益借:财务费用 40000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000。③2003年9月30日回购时借:库存商品800000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4000待转库存商品差价400000贷:银行存款1404000。二、卖方有回购选择权或买方有要求卖方回购的选择权。在这两种情况下,卖方应具体分析每项交易的实质,根据行使选择权的可能性大小,以及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与否,确定是否作为销售核算。笔者认为,在存在回购选择权的情况下,若卖方回购的可能性在50%以上,则可认为卖方很可能回购商品,应视同融资协议,比照上述会计处理进行核算。若卖方回购的可能性在50%以下(含50%),即商品回购的可能性不大,则卖方可在商品售出时确认销售。
问题四:什么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 售后回购就是先售出商品然后再把商品购回。
对于销售方来说是以销售商品方式先获得一部分资金(即融资)来进行其他的生产活动;对于购货方就是收到一些利息而且这种借出款项有货物作为担保比较安全。
问题五:售后回购 实际操作意义 1、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功新买回这批商品。2、这样操作的意义,通俗点说,主要是为了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我说主要是这个原因,没说只有这一个原因,比如也有可能想短期操纵利润达到特殊目的等)――企业临时流动资金不足,又不愿意通过短期借款等方式来解决(拿短期借款来说,有可能是企业不愿意这么做,也有可能是企业目前借不来),可以选择售后回购,那么等于变相做了短期融资,流动资金问题缓解后再回购――你如果懂财务的话我给你解释到这应该能看懂了吧
问题六:“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 ”要计入其他应付款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售后回购中“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 ”,实质上将资产质押取得款项,收到的款项将来还是需要支付的,所以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完整的处理思路: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通常情况下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将回购价大于售价的差额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回购商品:
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问题七:售后回购和售后回租的区别 根据会计准则21号的描述,租赁包括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包括直接租赁与售后会租赁。 针对本问题而言,售后回租属于融资租赁的一种形式。
问题八:售后回购和售后回租的区别 售后回购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它是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订合同,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一种交易方式。销售方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以便是否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售后租回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是指卖主(即承租人)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即出租人)租回,习惯称之为“回租”。在售后租回方式下,卖主同时是承租人,要主同时是出租人。通过售后租回交易,资产的原所有者(即承租人)在保留对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的前提下,将固定资产转化为货币资本,在出售时可取得全部价款的现金,而租金则是分期支付的,从而获得所需的资金;而资产的新所有者(即出租人)通过售后租回交易,找到了一个风险小、回报有保障的投资机会。
基本区别
1.售后回购与售后租回资产所有权的最终归属不同。售后租回在销售方和购买方进行谈判时,就可认定为是一项融资租赁或者是一项经营租赁,如果是一项融资租赁,那么这种交易实际上转移了买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与该项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所有权最终很有可能转移,资产将归出售方所有;而如果该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那么资产的所有权就不会发生转移,仍归买主(即出租人)。而大多数情况下,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没有转移。
2.售后回购(回购价)与售后租回(租金)的取得有所不同。售后租回中,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是以一揽子方式谈判的,是一并计算的。因此,资产的出售和租回实质上是同一项交易。而大多数情况下,售后回购中,回购价格固定或等于原售价加合理回报,回购价可在购回协议中订明,也可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因此回购价可能高于原售价也可能低于原售价。
3.售后回购与售后租回交易对象的性质及账务处理不同。售后租回交易一般出售的是固定资产,而售后回购的交易对象更多的是流动资产,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
问题九:关于售后回购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矗购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方式下,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通常情况下。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买商品处理
㈧ “售后回购”是什么意思谢谢
售后回购业务
1.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售后回购业务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会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
[例1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2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 000元,此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 600000元。双方所签协议中规定,甲公司应在2001年8月31日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2 200 000元购回所售商品。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返回
(1)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 340 000
贷:库存商品
1 6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0 000
(2)由于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应在销售与回购期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这是因为售后回购从本质上看是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视为融资费用,计提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3—8月份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40 000元(200 000÷5个月)。
借:财务费用
40 000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 000
(3)在8月31 H甲公司购回该批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2200000元,增值税税额374 000元。
借:库存商品(物资采购)
2 2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74 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 574 000
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160 000
财务费用40 000
贷:库存商品(物资采购)
200 000
2.税法规定。税法上则把售后回购业务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在实际交易中,企业销售时已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收取价款,这已构成计税收入。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销售时还应该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有关内容填列,将销售时的售价填入“销售(营业)收入”栏目中,将成本填入“销售(营业)成本’’栏目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填入“销售税金及附加”栏目,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返回
3.差异分析。会计上对售后回购业务不确认为销售商品,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视同融资作账务处理。而税法上则把售后回购业务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处理。
㈨ 售后回购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问:假设A企业和B企业签署了一项售后回购的协议,企业将本企业产品以100元的售价销售给B企业,该产品成本为80元。根据协议,约定2个月后A企业以110元的价格从B企业赎回。A企业增值税率17%,A企业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答:A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A企业向B企业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117
贷:库存商品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0
(2)第1个月和第2个月分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5
贷:待转商品进销差价5
(3)企业向B企业回购时
借:库存商品1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
贷:银行存款128.7
(4)结转“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余额(20+5+5=30)
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30
贷:库存商品30
由此可见,为避免公司操纵利润,现行制度对售后回购行为是不确认收入的,其销售差价暂计入“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作为回购商品时的成本调整项目。如果回购价高于销售价,应视同销售方的一种融资行为,也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作为回购商品时的成本调整项目。此例中,回购后商品的成本为80元,正好是销售前的商品成本
㈩ 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售后回购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科目,核算发出商品的销售价格与实际成本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企业在发出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贷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等,按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值税额,或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营业税”等;
根据计算的有关税金和附加后,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城建税”、“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按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如果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还应在销售与回购期内按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如果回购价格小于原售价,根据谨慎性原则,则不能计提财务费用。企业日后重新购回该商品时,根据对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借记“物资采购”或“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同时,将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冲减或增加购回商品的成本。 [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5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0元。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05年5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 11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假定: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0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那么甲公司应作何种账务处理呢?
本例中,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现做会计分录如下:
(1)1月1日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117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00000
由于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因而应在销售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1月至5月,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20000(100000÷5=20000)元。
借:财务费用20000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20000
(2)5月31日,甲公司购回1月1日销售的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商品价款1100000元,增值税额187000元。
借:物资采购(或库存商品等)1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70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1287000
(3)办理入库时:按原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入账,同时做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余额冲销
借:库存商品 800000
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300000
贷: 物资采购 1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