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售后回购”是什么意思谢谢
售后回购业务
1.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销商品的销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售后回购业务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能确认相关的销售商品收入。会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
[例15]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2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 000元,此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 600000元。双方所签协议中规定,甲公司应在2001年8月31日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2 200 000元购回所售商品。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返回
(1)发出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 340 000
贷:库存商品
1 6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0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0 000
(2)由于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应在销售与回购期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提的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这是因为售后回购从本质上看是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视为融资费用,计提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3—8月份每月应计提的利息费用为40 000元(200 000÷5个月)。
借:财务费用
40 000
贷: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40 000
(3)在8月31 H甲公司购回该批商品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2200000元,增值税税额374 000元。
借:库存商品(物资采购)
2 2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74 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 574 000
借: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160 000
财务费用40 000
贷:库存商品(物资采购)
200 000
2.税法规定。税法上则把售后回购业务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在实际交易中,企业销售时已按规定开具发票并收取价款,这已构成计税收入。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销售时还应该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应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有关内容填列,将销售时的售价填入“销售(营业)收入”栏目中,将成本填入“销售(营业)成本’’栏目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填入“销售税金及附加”栏目,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返回
3.差异分析。会计上对售后回购业务不确认为销售商品,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视同融资作账务处理。而税法上则把售后回购业务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处理。
2. 售后回购中,为什么回购价大于原售价时,要计提利息费用。小于呢会计分录如何
售后回购一般形成融资租赁,因为其融资的性质,回购价一般不会小于原价。版
企业采用售后权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 债券回购怎么计算利息
周四购买一天期国债逆回购,是算三天的利息,周五购买一天期国债逆回购,是算一天的利息,周五购买三天期国债逆回购,也是算一天的利息。
1、周四购买1天期国债逆回购的收益比平时要高,因为1天逆回购,第二日现金会回到股票账户,不影响你继续逆回购或者买股票,但是不能提现到现金账户,所以如果周四你做了1天的逆回购,那么你周末是拿不到这些钱的,而且没有活期利息,所以周四的价位要对周末的收益作出补偿。
2、周四购买一天期国债逆回购利息会比一天利息高些,也就是你说的所谓是“算三天”的利息,而周五做逆回购的话,那么下一个交易日是下周一,那么周末已经默认你知道没有收益,并且周四已经补偿过了,所以周五的价格不会很高。
3、也就是你所说周五购买一天期国债逆回购,是算一天的利息,另外补充一点的是假设,周五的时候做逆回购是3天或3天以上的,那么周六周日都会按照这个利息算, 周五购买3天或以上期国债逆回购,是要算3天或以上的利息。
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
4.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实际利率怎样计算(有数据)
用xirr计算,年利率7.96%。
每一期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初始确认金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累计分摊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4)售后回购的利息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登记入账后,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企业不得任意变动、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如产权变动、股份制改造时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③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⑤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5. 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分析]会计上对售后回购业务的核算,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应将售后回购业务视同融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长期)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视同销售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为现在收到的价款和回购款的差额) 计算企业在附有购回协议的销售方式下,发出商品时的实际成本计入“发出商品”(还是作为甲企业的存货核算)。在税务上,发出商品时确认销项税,购回商品时确认进项税,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加计发出商品时税法上应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现做会计分录如下:
(1)1月1日发出商品时:
借: 银行存款 117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同时,记录
借:发出商品 80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 1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1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按实际利率与其他应付款金额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限较短的也可以用直线平均法在相应期间摊销)
每月
借:财务费用 2000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0000
(2)5月31日,甲公司购回1月1日销售的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商品价款1100000元,增值税额187000元。
借:库存商品 800000
贷:发出商品 800000
借:其他应付款1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700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287000
税费的计算和正常业务一致
6. ~请问回购期业主利息怎么计算,谢谢。
是按合同约定方法计息了。
7. 售后租回以及售后回购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
出售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
售后租回交易形成经营租赁
出售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产成品"等科目。
确认收到价款应收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科目。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分摊
融资租赁,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时,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科目,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折旧费"、"营业费用--折旧费"、"管理费用--折旧费用"等科目。
在经营租赁下,各期根据该项租赁资产的租金支付比例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时,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经营租赁)"科目,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租赁费"、"营业费用--租赁费"、"管理费用--租赁费"等科目。
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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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售后回购回购价的确定的疑问
售后回购价格一般在合同订立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所以在出售日和回购日之间的利息计提是根据出售价和回购价的差额来确定的,而不是先知道这个利息再确定回购价格的。
一般的回购价一定是高于物品当时的市场价格的,因为售后回购实际上有融资的性质。
倘若协议规定售后回购的价格按照回购日市场价格确定,或者在回购日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上下很小范围的浮动,那么就可认定回购是以公允价值确认的,此种情形不属于我们以上所售的售后回购,回购按照正常的购入商品确认,因为回购价格不确定,从而也确认财务费用。
9. 请问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实际利率怎样计算(有数据)
用xirr计算,年利率是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