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售后老公房,父亲要立遗嘱,剥夺我和母亲的继承权怎么办
首先,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不发生继承的情况下产权是和你无关的,如果你父亲去世,首先析产后一般的产权式归你母亲的,另外一半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再说说遗嘱的效力,遗嘱的生效没有那么容易。如果是自书遗嘱,自己写了保存起来以后很难被发现,更何况你和你母亲和父亲都住在一起,这样遗嘱很容易被你们控制起来,不把它拿出来生效就可以了,如果是其他形式的遗嘱也有相应的要求,不是写了就会生效的,到时候你们只要紧紧咬住遗嘱是不生效的,缺乏生效要件,遗嘱就会沦为废纸。这时候就转入法定继承,房子自然而然就归到你们母子手里了。如果是公正的遗嘱,效力较高,基本经过公证后没有什么可以辩驳的理由了,这样对你们比较不利
『贰』 公房变产权房 就可以直接继承过户吗
不知你在哪个地方。建议你咨询当地专业律师。
按照上海的规定,将公房已较低的价格卖给原承租户(工龄还可以冲抵),诉称“售后公房”。
一般情况下,公房只有一个承租人名字(公房租赁卡上的名字,往往是户主),但实际房子里会有多个户口。按照上海的规定,公房的同住人都可以成为今后产权房的产权人,也就是说:公房买下来后,可以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登记所有当时同住人的名字。关键要所有的同住人签字同意!!
你可以看看,你弟弟买下来的那处公房上到底有几个户口,如果只有你爸妈和弟弟的户口,那么他们是可以这样直接过户登记的。但如果里面有你的名字,在未经得你(同住人)的许可时,这种产权过户应该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房管局或法院提出来的!(关键还是看你当地的法规)
另外,提醒一下:
公房是不可以继承的!!唯一的一种情况是,如果公房租赁人去世时,其他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也就是说,如果你和父母不是住在一起(那个老公房里),他们去世时,你不仅不能继承,而且可能连继续租赁(使用权)都没有!!
如果想要今后继承,应尽快转为产权房,并立下遗嘱。
『叁』 关于购买房改房即售后公房的问题
办理房产证要花钱!找熟人可以优惠些.
『肆』 我想买公房,但是不知道公房是如何买卖的,要注意些什么呢
一、公房如何买卖:
1、要向房屋所在地的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提出出售申请的房屋进行审核,并做出意见。
2、有关买卖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并如实申报价格。注:房屋成交价由买卖双方协商。房地长交易管理部门需对价格进行核实,并对房屋进行评估及勘察。
3、要按照规定到相关部门缴纳税费。买卖双方在完成过户手续的三十日内,向房产部门申请办理权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二、注意事项:
禁止出售公房的范围: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三、交易原则:
1、可售公有住房的上市出售必须按当时的房改售房政策购房同步进行;
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后,不得造成原公有住房承租人家庭的居住困难;
3、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后,该户职工不得再向单位申请住房或购买成本价的公有住房或平价房、安居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住房。
四、操作程序:
1、公有住房承租人在落实受买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简称《出售合同》)。
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成交双方当事人在《出售合同》签订后的三十天内,应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过户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审核手续。
3、原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收到经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的《上海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简称《过户审核表》)后,持《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及《出售合同》、《过户审核表》等有关资料向公有住房所有权人或受托人办理购房手续,并交纳公有住房购房款项和首期房屋维修基金。
4、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审核表》及有关资料按规定分别向财税部门和交易中心交清全部税费或保证金后三天内,凭税费或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关资料向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申领房地产权证。
5、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买卖双方当事人凭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权证变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维修基金。
6、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办法执行。
为了尽可能的保护好公房交易的双方当事人,认定售后公房再交易再上市,仍然还是售后公房,不能以商品房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而应一律按1996年售后公房物业收费标准,统一“从低”收取。其次是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其物业维修基金帐户中剩余部分的费用是不予退还的,继续用作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其中由转让人交纳的剩余部分,由受买人向转让人支付,领取房地产权证后,三项维修基金随同房屋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4)老公房转售后公房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一、关于公产房的性质:
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二、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1、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2、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3、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伍』 老公房动迁公转私后房产证上只有我1个人的名字,现在大伯提出老人在房屋中有份额要求继承可以么
住房权益属于谁,是看住房登记人姓名和登记时间,
住房产权和谁出资无关。出资代表拥有债权。
你说的情况,是老人在世时候,办理你姓名房产证,又登记在你一人名下,这就是你合法拥有的财产,和他人无关,包括那位老人。
所以,现在有人想主张继承权,你让他起诉你去吧。不用理会。
『陆』 我单生在上海有一套商品房和一套使用权房是否可以把使用权房转售后公房
你说的是以前那种房改,是单位分配的房子改为产权房,那种房改十几年前就改好了,还有一种是产权在国家的那种使用权房,这种房没有改成产权房的政策,都是那种很老的石库门房子。
『柒』 使用权房如何办理成产权房
1、使用权转产权就是所谓的“房改”,按照成本价再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就可以购买为个人产权。
2、计算方法为:(1560-工龄x13.5)x房本面积x(1-折旧)。工龄最多为60年,折旧为2%,最多30年。
3、单位分配的公房变为个人产权,其渠道有二:一是单位可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给个人;二是若单位公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相关规定,可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给个人,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评估、计算、收款、报批等程序办理。
(7)老公房转售后公房如何办理扩展阅读
产权房是指具有国家建设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清晰的房产,包括住房和商业用房以及综合用房。按照产权的性质不同,可分为私人产权房和公有产权房;按照产权主体不同,可分为个人独立产权房和共有产权房。
产权房与使用权房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使用权的房屋是指公房的承租人使用的房屋,使用权人就是承租人。承租人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权,也不得拖欠租金,也不得出租、出售房屋。
但是,国家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屋拆迁,则业主应当合理安置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安置同样面积的房屋承租。当然,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
一种是单位的福利房,这样的房屋的产权是单位的,个人只有居住权,单位可以随时收回,还有就是小产权房,多数是由旧村改造或还建的,大产权是村子里的,个人手上只有使用权和居住权。
『捌』 售后公房产权纠纷
这个案子涉及的问题比较多
针对问题一:很可能会支持在产证上加名字。老公房是政策性的福利用房,户主对房屋是享有权利的,你伯父对售后公房原则上是可以主张共有份额的。
针对问题二:另行起诉主张分割财产是可以的。你和你伯父对售后公房的共有为按份共有,可以请求分割,只是份额方面尚难以确定。
针对问题三:派出所不会同意这个请求。
『玖』 公房变产权房 就可以直接继承过户吗
不知你在哪个地方。建议你咨询当地专业律师。按照上海的规定,将公房已较低的价格卖给原承租户(工龄还可以冲抵),诉称“售后公房”。一般情况下,公房只有一个承租人名字(公房租赁卡上的名字,往往是户主),但实际房子里会有多个户口。按照上海的规定,公房的同住人都可以成为今后产权房的产权人,也就是说:公房买下来后,可以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登记所有当时同住人的名字。关键要所有的同住人签字同意!!你可以看看,你弟弟买下来的那处公房上到底有几个户口,如果只有你爸妈和弟弟的户口,那么他们是可以这样直接过户登记的。但如果里面有你的名字,在未经得你(同住人)的许可时,这种产权过户应该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房管局或法院提出来的!(关键还是看你当地的法规)另外,提醒一下:公房是不可以继承的!!唯一的一种情况是,如果公房租赁人去世时,其他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也就是说,如果你和父母不是住在一起(那个老公房里),他们去世时,你不仅不能继承,而且可能连继续租赁(使用权)都没有!!如果想要今后继承,应尽快转为产权房,并立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