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购买汽车后,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进行维权
1、试试申请调解
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
2、如果调解失败,就有必要考虑申诉程序。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3、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
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对而言,仲裁和诉讼判决对当事方具有强制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这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终手段。不过,仲裁与诉讼程序牵扯到诸多复杂的过程,而且会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
4、借助媒体传播力量
对于汽车质量问题,还可以向媒体寻求帮助,借助舆论传播的力量来达到解决争议的效果。华律网汽车为出现汽车质量后有争议和问题的消费者开设了汽车质量投诉平台。在这里,消费者可以向我们说明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同时我们也会对您的情况作出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1)买车出现问题售后怎么索赔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诉要求: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诉方;
3、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投诉人应当是消费者争议的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投诉期限(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在一年内的);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7、消费者投诉时应当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8、消费者最重要的是收集好所有有利凭证;
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
3、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4、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非用于生活消费的,但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除外;
5、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但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除外;
6、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
7、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或保证期限,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8、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9、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10、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B. 买车不到半年就有质量问题,如何维权最好
说到买车,这是一件大事,很多人都非常谨慎,即使是这样,仍然存在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以前的梅赛德斯 - 奔驰活动。有这样一个句子,你在买车前很好,你完成钱后你是你的兄弟,你不是假的。今天,小编会告诉你新车刚刚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该怎么办!
我买了一辆新车,刚出去4S商店,我们应该捍卫什么?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分为几个,如果4S商店正在销售汽车,你知道这辆车有故障,故意隐藏,不仅可以返回,还要支付一个。但如果4S商店不知道,那就更难了。
消费者应该如何捍卫?
谈到最后一个,如果新车真的有问题,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维持权限?在第一步中,我们仍然必须先与4S商店谈判。如果4S商店可以根据规定处理,那么问题仍然很简单,但总有一些非标准4S商店,而且商店没有解决。它没有解决我们,可以拖动一个,然后我们也可以找到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局提出抱怨。
如果你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只有道路被起诉,如果你终于赢了,甚至可以要求诉讼费用,前提是你有时间的前提。
接下来,如果汽车的问题得到解决,我们不会提倡说些什么,这种经历仍然非常令人不快。我买了一辆新车,我的心情是什么?浪费很多?一些额外的补偿是不正常的,或发送一些免费维护,你觉得怎么样?
但为什么有些商店是死猪不怕沸水?它不是消费者还活着吗?为什么你仍然卖出,4S商店比消费者更多的牛?推出消费者有一个问题,让我们自己忍受它?
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它有一系列的东西,如这种改变。银行监管委员会出现了,汽车制造商的形象会产生重大影响。我买了一辆新车,刚出去4S商店,我们应该捍卫什么?
总的来说,你能让4S店铺退还金钱,具体取决于汽车中的错误。然而,如果4S商店正在推卸,我们必须让他拿出权威的证据,证明我做错了我的车,否则,这辆车是一个质量问题,记得此时,你会少了比你!
C. 买车出现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买车出现质量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维权:
1、申请调解
当消费者与汽车厂家或经销商发生难以解决的争议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各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出面调解。
可以拨打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来咨询具体实施程序。
2、申诉
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于申诉案件将依据相关质量申诉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3、仲裁和诉讼
当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根据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对而言,仲裁和诉讼判决对当事方具有强制约束力,双方必须遵守,这也是解决双方争议的最终手段。
不过,仲裁与诉讼程序牵扯到诸多复杂的过程,而且会消耗较多的时间与精力。
4、借助媒体
对于汽车质量问题,还可以向媒体寻求帮助,借助舆论传播的力量来达到解决争议的效果。
(3)买车出现问题售后怎么索赔扩展阅读:
一、如何确定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追究其民事责任时应当从四个构成要件入手:
1、损害事实;
2、民事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主观过错。
二、经营者侵权的几种常见形式
1、商品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九项权利,这九项权利分别是: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要求赔偿权、结社权、获得知识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权。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指贯彻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三项。一是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国家对消费者支持与援助的原则。三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
D. 新车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车三包法律法规: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2、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买车哪些情况退一赔三。
如果我们在4s店购车时,4s店对车辆的实际情况有所隐瞒,把二手车当新车卖或把维修过的车辆当新车卖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退一赔三的过程比较复杂,首先就是我们手头上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在交易中4s店故意隐瞒了自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例如,车辆如果是二手车,则消费者需要提供车辆过户情况等可以证明车辆为二手车的证据才行。
E. 买新车几天后出现故障需要换配件,我可以索赔多少钱
你好,新车出现故障,属于原车质量问题的,可以到4s店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一般不会赔偿现金
F. 刚买的汽车发现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1、和销售者协商解决;
2、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赔偿、更换或退货;
3、协商不成可以去工商、消协部门投诉或去法院诉讼解决;
4、可以找媒体曝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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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内容
1、换车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2、退车
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换两次仍不正常可退车。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3、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G. 车辆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索赔,怎么索赔
按实际情况,汽车质量问题应该属于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汽车出售方承担相关责任,另外,购车方因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汽车出售方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H. 新车出现质量问题怎么要求赔偿
一、在新的汽车三包法规中有规定,当车辆出现变速箱、发动机等主要(重要)零部件,自身不良情况下,经经销单位和厂家会诊,不能满足产品功能和使用状况,就可以要求实行维修、退货和赔偿等处理。
二、你首先要警醒检查和评估,该缺陷是否是变速箱等主要部件的自身原因,如果不满足以下条件,你就不能主张自己的索赔权利。
1、是否存在人为因素,如你自己的操作失误,造成的顺坏;
2、是否为简单地电器故障,可以不需要拆解变速箱、发动机、车体等部件,就可以排除故障;
3、故障级别判定,这需要你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该故障是否会造成客户、使用者的伤害隐患。
(8)买车出现问题售后怎么索赔扩展阅读:
汽车三包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
(一)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 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第二十三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
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二十七条
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继续享有相应权利。
按照本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I. 买车的售后服务一般谁负责
我觉得抄你现在有几个关系还没有弄清楚,1、厂家和4S店的关系。2、二级经销商与4S店的关系。3、各各4s店之间的关系。首先解释各自的职能,1、厂家:负责生产、销售车辆供应配件等,它的终极客户是4S店,也就是说厂家是不针对个人卖车的,它只把车放到4S店里,然后在由4S店进行销售。2、4S店就是厂家的经销商,负责卖车,修车,有向厂家提交保修的权限。3、二级经销商就是4S店的下属级别,他们的商品车来源于4S店。4、各各4s店之间关系:实质上是各各企业所经营的同一个品牌,同时受厂家制约,互相存在竞争与合作。
现在说你提出的问题,1、售后服务是4S店来做。2、维修救援服务网点建设由厂家审核,企业实施,形成4s店,具体维修、救援由4S店完成。3、无论你从哪买的车只要是合法途径,到各各4s店都会给你一样的服务及保修权限。4、如果你从北京买车坏到外地,找相应地区的4S店一样会给你维修及相应的保修,不是必须找你买车的4s店。